读书时,我在读什么

作者: 小森菌 | 来源:发表于2020-06-03 11:00 被阅读0次

    嗨,你好啊。

    最近,我在重温小说《追风筝的人》。

    这本书,是大一时室友推荐给我的。书的内容很好,作者的笔触细腻,对人物心理的描写精准,在情节上也不乏惊喜,是那种读着很顺,让人很有读下去的欲望的书。

    但那个时候,我对这本书的印象,只停留在“为你,千千万万遍”、“那里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这些金句,以及阿富汗的异域风情上。

    关于主人公阿米尔如何因性格里的懦弱、自私而酿成哈桑的一生悲剧,以及他又是如何进行自我救赎的部分,却像蜻蜓点水一样,仅仅在我心里留下几个小小的波纹。

    这次重读,我在拾回那些被遗忘或是忽略的记忆的同时,对于小说的精神内核,也产生了全新的感悟。

    所谓书读百遍,其义自见。我以为,要想明书义,不仅要反复读,更要靠自己人生体验的不断积累。

    只有看的人和事多了,才能真正理解书中人物的行为动机和心路历程,也才更能对他们的人生抉择感同身受。

    这是我近期关于读书的一个重要体会。

    想来我也算是个爱看书的人,所以,我试图在这篇文章中,把自己和书的故事,以及自己关于读书的一些粗浅的见解,记录下来,分享给大家。

    也欢迎大家留言自己的看法哦。

    -1-

    在我三、四岁时,奶奶还是名小学语文老师,她在照看我的同时,喜欢教我背古诗。我背得很快,因此比周边的同龄人要更早接受智慧启蒙。

    很多年后,家里的长辈在谈起往事时,依然津津乐道,“你小时候成绩好,都是因为你奶奶给打下了好底子”。

    当然,这个说法寄托着家人对奶奶的怀念,蒙着一层温柔的滤镜。

    成绩好坏,不是背几首古诗就能决定的。

    但我对书的热爱,一定从那时起,就烙下了印记。

    -2-

    我在一个普通的小山村长大。

    千禧年初的华北农村,依旧落后、闭塞。我的童年里,除了和一群小孩跑东跑西、上山下河,最美妙的就是那些与书为伴的时光。

    那时,村里一年一度的庙会是十里八乡的盛会,小学会放假三天,以示庆祝。我在庙会前一晚就兴奋地难以入睡,第二天一大早,便要迫不及待地跑出家门,跑到庙上。

    彼时庙上通常已是人头攒动,龙王庙里缓缓升腾的青烟,与四周的人声鼎沸相映成趣。

    我先是买点好吃的填饱肚子,然后就直奔书摊。

    书摊上的书种类不多,基本是一些盗版书籍,但对于那时极度渴求新知识的我,已经是一个宝藏。

    我最爱买的书是《故事会》。

    这类书里尽是些猎奇的小故事,精精鬼鬼、轶闻趣谈,极大丰富着我的精神世界。

    我总要把这些书读上好几遍,连上厕所时都要带着。有趣吧,那时的我就有厕所读物了。

    在省会工作的姑姑,也经常买书带回来给我。《西游记》、《安徒生童话》、《一千零一夜》……这些书为我构建了一个个瑰丽的幻想世界。

    初三时,我在书摊上淘到至今于我心有戚戚焉的小说《穆斯林的葬礼》,也第一次体会到读书到茶饭不思是什么感觉。

    那会已经临近中考,我顶着课业压力,对周公的诱惑视而不见,对爸妈的唠叨充耳不闻,废寝忘食地把这本小说看完。

    不同于短篇故事集,这部长篇小说体量巨大,细节丰富,人物刻画完善。

    因为故事跌宕起伏、有始有终,在读的时候,我就不再仅仅是个读者,而是亲临其境般,与书里的人一起,面对时代的风云。

    -3-

    大二时,我选修过一门关于传统文化赏析的通识课。

    任课老师是名北大中文系的硕士,研究方向就是当代小说文学。老师性格开朗,为人真诚,对小说文学也有独到的见解,一张口便是妙语连珠。

    课间,以及下课后老师赶去乘坐校车的路上,都有一群同学围着她,与她热烈地进行讨论。

    那种场面,也算是当代中国大学校园里,难得一见的盛况了。

    那个时候的我不是很有表达欲望,所以最终也没能和老师攀谈一番。不过,我曾发邮件咨询过她,关于读书的一些疑问。

    因为大学时,课余时间大把增加,在培养爱好方面也多了很多选择。

    我个人会觉得,读书要比其他爱好“高级”那么一点(当然,这种想法充斥着一股傻傻的傲慢),所以读书时多了一些功利性。

    读每本书都要有所得,当时的我倔强地这么想。

    所以,看到好的句子和段落要摘抄下来,要在书页留白处写读后感,要在豆瓣上孜孜不倦地拉书单、写书评。

    但这样做下来,收获好像并没有预想的多。因为整个阅读的过程像是戴着镣铐跳舞,既不自由,也不舒服。

    于是我带着满腹疑问,给老师发邮件,问她究竟该怎么读书。

    但也许是这个问题太大了,又或者读书其实是一件很私人化的事,无法在技巧上给别人太多建议,老师没有回复我。

    她只是在课上,一如既往地推荐那些她十分中意的小说。推荐的时候,老师眉飞色舞,眼里闪烁着光。看得出她对小说是真的热爱。

    这里有她常挂在嘴边的几本书:

    毕飞宇《玉米》《平原》、毛姆《月亮与六便士》、马库斯·苏萨克《偷书贼》、曹雪芹《红楼梦》。

    我在学校图书馆一一借来翻读。这些小说都很好看,虽然底色悲凉,却也都能给人一种绝处逢生般的希望。

    但是,因为在看的过程中想得太多,读书的目的并不纯粹,所以既没能像小时候,全情沉浸于故事中,去感受故事中人物的悲欢;也没能如愿以偿,学到自己想学的东西。很多情节,转眼就忘。

    很好笑吧,但事实就是这样。想要得太多,反而背离了初心。

    -4-

    工作以后,见识了更多的人和事,我慢慢放下了生活中的许多执念。尤其是不再以读书作为自我标榜的资本。

    读书这件事重新变得轻盈,而更为丰富的人生经历,也使我读书更深入,更通透。

    这个阶段,读书,就不再只是读故事,而是试图在别人的人生里,找到自己的影子。我会不自觉地把自己投射到故事里的人物身上,与他们的经历感同身受。

    更神奇的是,当我不再执迷于从读书中获得什么时,我忽然发现,原来多年读书的经历,是在慢慢浸润和濡染自己的。

    因为,我会用别人的悲剧来警醒自己,用别人的善举来规范言行,更是习得许多实实在在的处事原则。

    所以啊,读书,说到底,读的还是自己。我们做的很多事,读书、旅行、奋斗、学会爱与被爱,不都是想让自己的人生过得更好吗?

    那么,在读书被日渐神化的今天,我们需要做的,就是摆正心态,不急功近利,不给读书这件事下太多附加定义,而是去相信日积月累的力量,大方地转身拥抱时间。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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