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要装逼,而是如果我把书的中文译名放上来的话,文章肯定会被毙掉。
包头警方追赃律师费,击穿了每一名刑辩律师的心理防线,这件事将使得每一名(对,每一名)刑辩律师的安全都无法得到保证。
风声鹤唳,草木皆兵,人人自危的时代,已经到来。
为什么会这样?把事情闹的再大点会扭转吗?包头为什么敢于这么干?
笔者想到了自己几年前读过的一本书,就是标题中提到的《The Dictator`s Handbook》。当然,作为坚定的共产主义接班人,对书中的观点,我是予以坚决反对的,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用它的思维方式来理解世界。
书中对于“腐败”问题的解读方式令人耳目一新,作者尖锐的指出,在伊朗、伊拉克、俄罗斯、古巴等等这些国家,腐败问题无法得到解决,是因为他们已经沦为一种统治工具。
当你被需要且足够忠诚时,你被赋予腐败的权力;而当你不再被需要或者不够忠诚时,你曾经的腐败能够确保“锄”掉你。换言之,统治者需要维持这样一种“普遍违法,选择执法”的局面。
具体到包头追赃律师费事件,一个道理。
你能保证你收的律师费不是赃款吗?你能保证你每个案件都认罪认罚永远不触及有司的红线吗?你能确切摸清有司的红线到底在哪里吗?
权力往往表现出建设性的一面,但权力的本质永远在于其破坏性。通俗的讲:权力之所以成为权力,不在于他能给你办成什么事,而在于他能让你办不成什么事。
所以,刑辩律师们说,包头此举恐将破坏律师辩护制度云云。但对不起,这就是权力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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