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大约在十多年前吧,街头上还可以见到无家可归的要饭的、流浪的,或者有精神病的人,翻街头的垃圾桶找食物。
有时候在Z市见到的一个要饭的,过不了几天在E市遇到的是同一个。据说是Z市与E市相邻。Z市有检查时,将整个城市的无家可归的流浪者聚集起来,拖往E市扔下。同样,E市遇到检查时,也把这些流浪者再送回Z市。在两个城市见到同一个要饭的,也不奇怪,兴许就是他们自己步行过去的。不论是哪种说法,在那些年里城市里要饭的、流浪的、精神病患者,还是存在着。但是自从逐渐完善相关的救助之后,这些现象就再有没有了。
最近看见丰县事件,不论最终结论如何,但是如何杜绝买卖人口,在基层如何监管买卖人口的行径,今后真的需要更要大力度监管,不得不引起重视。如若不然,女子单独出门,该是有多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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