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丈夫之躯存于世,两个姿势很重要,活着时站着的姿势,还有死去时躺着的姿势。
然后,有人毅然决然投身于一种古往今来无数男儿为之疯狂的宗教——它看不见、摸不到,形如鬼魅;它如同黑洞,连人间最亮的光也休想逃逸;它如同磁场,任何坚强的铁块也无法避免被吸引磁化的结果;它是最诡异的神,从不要求信徒虔诚,但没有任何教徒会选择行使离去的自由。
这个神教,名曰权。
李斯便是最虔诚的教徒之一。哪怕他深知红颜定将化骷髅,英雄终将沦白骨,日夜江山尚变迁,唯独权力恒不死。
他不在乎,自说出登上历史舞台那第一句“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之后,他深信自己站着时的姿势必会光芒万丈,自己死去时的姿势也定威严安详。
善于化整为零、只雪中送炭绝不锦上添花、深谙帝王之心……他实现了自己人生的抱负,他为自己兴奋,他骄傲自己洞悉这人间一切能用肉眼看得到的东西。可是,他还是败给了君王,不,信徒还是败给了宗教本身。
经济可以计划经济,虽然看不见的手时刻把控命脉。但对于权,不存在大臣们能者居上的自由市场政治,君主高高在上,他手中掌握的那“看不见的手”注定让玩家玩的开心,却无法战胜游戏。
风险与收益同在。
“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
别按自己单纯的想法断定李斯的临终之言真心充满悔恨,倘若无罪释放官复原位,他真的会行使离去的自由,和儿子一同带着大黄狗去追逐野兔吗?
当他选择了活着时站着的姿势,实际上就已经注定了死去时躺着的姿势,活着时他叫李斯,死去后,他仍是李斯。
人与人,人与人的选择,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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