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又忘了日更啦,头大,哈哈~
最长的日更好像坚持了一百多天,那会极具表达欲,又说不要的话题,可以写出来很多文字。现在回看当时写的内容都会惊讶,这是我写的吗?这些故事是我怎么编出来的?
我一直觉得写作没有技巧,也不需要技巧,需要的是灵感和表达欲。当然我不否认很多作家的写作技巧,我也试过 AI 写作,给个主题 AI 比我写的好。但是能抓住人的好文章,好书,一定是有作家的灵魂在里面的。
看《平凡的世界》、《人世间》、《刀尖》、《额尔古纳河右岸》等等小说,我发现小说吸引人的就是那种代入感,好像自己就是书中的某个角色,在跟着主角一起经历他的经历。
日更坚持下去,记录自己的生活细节和心路历程,希望在未来某一天,集文成籍,可以写出属于自己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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