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记:
我把风情给了你日子给了他,我把笑容给了你 ,宽容给了他;
我把情节给了你 结局给了他,我把水晶鞋给了你 十二点给了他;
我把心给了你 身体给了他。情愿什么也不留下,再也没有什么牵挂。
如果我还有哀伤 让风吹散它,如果我还有快乐,也许吧。
——王菲《不留》
某年后的我如你所愿,终于结婚,也终于有了孩子。常常是,一边做着最不擅长的贤妻良母,一边又深深地陷入一种完全的自我中。而你,终究成为了身上的刺青,大火烧不尽,海水浇不灭。
我还是像从前一样,喜欢倚靠在窗子一侧,或对着窗外,或对着花。从玫瑰到郁金香,到香雪兰,到文竹,到芍药……窗台上的花换了又换,可是每次只要站在窗前,我就忍不住想起你。而想起你,就像《情人》的开场,她趴着看海水,一只脚搭在栏杆上,神情落寞、孤寂,一顶男士帽子让她在人群中格外与众不同,而车窗里窥视的他,眼神从未离开过她,只看到一个背影就完全屏住了呼吸……
你等的她终于等到了吗?还是,你也和我一样找了候补的人?我总是羡慕你身边的她,我也总是醋意大发地说,好羡慕你以后的女人,还有,你一定是个宠妻狂魔,你一定是世界上最好最好的爸爸。而你每次都笑我,傻瓜,那个人在哪里,你说出来让我也高兴高兴。我回你,我当然知道啊,我还知道她电话呢,1-5-0,尾号6-8-9-8。你摸了我的头发,用力抱我,我看到我们彼此眼中更闪亮的星星,你仍是喊了我傻瓜结尾。
我曾像个无赖一样赖着你,也开玩笑要去你的老家,你问我,为什么要去?我痞子一样地说,嗯,我要去连云港找你父母,我要把他们照顾得好好的,到时候你领回来女朋友了,你父母也会不同意:家里不是有吗,你还胡来?你听了哈哈地笑,也亏你能想出这个损招。
这段爱情里,我一直都是那个主动的人。因为我害怕有天胭脂用尽,桃花也开不了。在张爱玲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里,男主人公佟振保是"正统出身,出洋得了学位。"他的初恋玫瑰,是他出洋留学时精挑细选的"合理的恋爱对象"。与玫瑰在一起,振保感到了两人生活节奏的合拍,但是令振保迷惑的是,他根本看不出来玫瑰到底爱不爱他。玫瑰是一个典型的不会表达爱情的女孩。与许多正在恋爱中的女孩儿一样,她克制自己的感情,不愿流露任何心迹。她做一切看似不在意振保的事情,其实只是不想做爱情里那个主动的一方。可她的不肯表达,却反而让男人感到她心不在焉,以为她根本不在意他。终于,到了回国的时候了,振保来与玫瑰道别。结果,玫瑰第一次真正用行动表达对他的爱:她眼泪流了一脸,把脸磕在他身上,用全身的力气拥抱他,暗示他,做什么都行。振保没想到,玫瑰竟爱他爱到这个程度——爱到愿意为他付出一切的程度。一个什么也不说的玫瑰,竟然像一座蓄力着爱的能量的火山,可偏偏等到爱情死亡时,它才轰然爆发。玫瑰对振保的爱,留下的正是"不愿表达"的遗憾。所以,爱不是不开口才珍贵。爱也不是肤浅就不深情。
还记得你说起你名字的来历,你说,我爸和我妈在云南相识,后来我妈傻乎乎就来到连云港,然后就有了我,所以我的名字里有个滇。我笑,我知道啊,云南的滇红很出名,还有鲜花饼,我还会做呢。后来我总是喊你华仔。我觉得你比华仔帅。小内双,性感优秀的大脑。画起图纸总是神来之笔。心脏总是带着动脉血管。而我总是自告奋勇要当你的小助理,要承包你所有的图纸绘画。我还说,要典当所有的身外之物,只带着画板来奔赴你,你笑,去去去,谁收留你?所以离开这么久,我依然保持着画画的习惯,也依然自律。画的画越来越艳丽,我居然靠近了我心目中的梵高,怀念一个人不一定是以悲伤的方式,完全可以是热烈的,纯净的,活泼的,不带着丝毫的哀怨。
认识那么多男人,唯一想起你的时候泪眼婆娑,可能也只有你会如此待我吧:只认识几天就给我发一三一四的红包,也要把全部财产交给我保管,我吓得赶紧说,我不擅长管钱,我大手大脚惯了,到时候你不怕人财两空?你笑着说不怕。也曾对你说,我觉得最好的浪漫都是情怀与用心。浪漫可能是你在海边为我认真挑拣的石头,贝壳,或者是路上你看到的最美丽的一片树叶,或者是你亲手为我写的一首诗,或者是一首歌。你说,好啊,以后我给你拣石头。我才想起,你出生在大海边,而大海边最美的一切你都了如指掌,兴许是一张落日的晚霞照片呢,兴许是翻滚的朵朵浪花呢,兴许是一杯来自你家乡的海水呢……这样的想象总是有趣又心动。
其实我们遇见的时候你心里还有她,那是另一个美丽的女人。美好而又善良骄傲。如果我不喜欢你,那你喜欢十个人我也不会难过,可我偏偏喜欢你,所以我一个也接受不了。一边爱你,一边放弃,你知道这种感觉吗?最后相处的那天晚上,我不停地和面、揉面,蒸馒头,虽然我的口味是标准的南方味蕾,爱煲汤,以米饭为主。那天有点冷,我想要一点烟火气,所以就蒸了热气腾腾的馒头。其实厨房的事我一开始是不擅长的,想着总要嫁人,总要熬成女主人,所以就刻苦练习了所有的蒸煎卤炖炸,各种面粉的习性也一一拿下,低筋蛋糕,中筋包子饺子面条各种饼,高筋面包法棍。以及花样茶点小吃。人生有时候就是这样奇怪,当你最不接近贤妻良母的时候,你遇见的到处都是劝你回归家庭的人,各种太太的头衔等着你戴;而当你一心想要洗尽铅华,洗手煲汤的时候,你遇见的都是引诱你走向更大的自我。终于累了。哪里都不想去。谁的话也都不想听。
分手后,我曾像所有受伤的人一样到处收集安慰,也想起我曾问你的:如果我们四十岁都还单身着,你会不会和我在一起?你说,我不要给你答案。因为我才不要你等待。我笑着流泪。
那段日子是漫长的,情绪的底调永远都是灰色,熬了最长的夜,爆痘。便秘,痔疮,湿疹,口腔溃疡都找了我,它们反反复复,怎么也不肯走,真的变成了张爱玲《天才梦》里说的那样: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你在时,情话总是恰到好处地挠了痒;你不在了,浑身都是我挠的痒痒,一道一道都是血印子。原来以为感冒是伤感的病,现在才发现缺爱也会免疫力低下。
我们分手一个月后你找了我,你说,你要好好的。对不起。大滴大滴的眼泪倾泻下来,流进领口,我永远不会忘记那天。连星星和月亮都一起出来看热闹。我的鼻子哭得红红的,眼睛也红红的,心里都是翻滚的热浪。心痛也遗憾。《纯真年代》里有句很酷的话,当时就记住了。艾伦对纽伦说“I can't love you until I give you up!”(只有放弃你,我才能够爱你!)直到我遇见了我所倾心相爱的你,直到我们分手后,当我们陷入了最困难的境地,当我以为我将会永远失去你,这句话突然在我的脑海中如闪电般划过,这才明白,当时的艾伦有多么绝望。而当时的你也有多么绝望。那一个月,你该是等过我的。你该也是备受煎熬的。
只有放弃你,我才能够爱你,我才不会因为我的爱而给你无形的压力和伤害。艾伦在看不见的远方孤独终老,纽伦按部就班地进入婚姻,和梅相守了一辈子。梅在临死的时候告诉大儿子,你爸爸是个值得托付的人,我走了他也会照顾好这个家。他放弃最爱的女人,他承受了那么多东西……所以当纽伦听到大儿子说这些的时候觉得人生无比地意味深长,尤其是知道自己的悲痛曾被那样深深地体会的时候,而那个人是自己的妻子,那个自己认为无比可恶恶毒的妻子。他释怀了……
艾伦和纽伦的爱情无比华丽,我把水晶鞋给了艾伦,把十二点的以后给了梅;如果不能相濡以沫,让我们以刻骨铭心的思念终老;那年的海边黄昏你没有转身,所以后来我在你的楼下仅仅只是坐了坐就走了,相见不如怀念。所以,华仔,也许你现在的她像我一样在爱着你,她的关心并不比我少。地球是圆的,爱也是圆的。每个人都是不完整的,可是只要爱着,我们就永远是那个发光的我们。只有放弃你,我才能够爱你。只有拒绝你,你才会爱别人。我把情节给了你,结局给了他。如果割舍掉任何一个都是遗憾,不如合起来看,你看,一个红玫瑰,一个白玫瑰,此生无憾也。华仔,你也要好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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