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乡村。
比起城市的喧闹繁华,我更喜欢乡村的谧静温雅;比起城市的川流不息,我更喜欢两旁风吹花草舞的小路;比起城市挺拔的高楼大厦,我更喜欢朴实简单的瓦屋。
我喜欢早上起来在院子里能够听得见鸟鸣,想起“The early bird catches the worm”。喜欢静谧的早晨沿着小路弯弯,骑着我的小红车,经过池塘,看见那一大片翠绿的草,想起几千年前“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的爱情,望见田野,耳边萦绕的是谭维维的《如果有来生》——“我穿过金黄的麦浪,去给稻草人唱歌……”。然后,我会遇见一些叫不出名的鸟儿,和它们打声招呼,在拐角进入繁闹的大街前,紫喇叭花的遍地烂漫经常使我浮想联翩。
我习惯性地看看表,发现时间来不及了,我加紧往前冲。七绕八弯,终于来到新街。正值早餐店开得火热,馒头香,豆浆香,一齐往鼻里撺——那可望而不可及的滋味可真不好受。为了甩开这美好的幻想,我又加紧往前冲。小心的行过一个十字路口,前面的文具店啦,面包店啦,汉堡店啦都还在睡大觉——尽管偶尔会看见向阳坊的店员眼睛无神行动缓慢地正在开铺。
接下去的景致便无趣多了。穿过一座小桥,前面是一排排的居民楼。有的学生步履从容地牵出自行车准备踏上一天的学习之旅,有的同学,匆匆忙忙地刷牙——一看就知道被周公拖住了。
来个超级大上坡就到了幸福广场,再向左拐就到学校啦。学生们正积极忙忙地赶着上课,我也不觉加快了脚步。这一天就这么悠闲而又匆忙着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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