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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去却没有去的地方

想去却没有去的地方

作者: 马弗里克 | 来源:发表于2015-10-23 21:16 被阅读178次
    “以前我总是想,那些曾让我冲动的远方,可以留到日后一一踏足。后来有人告诉我,现在不去,就永远都不能去了。”

    妈妈在五十岁前想要去内蒙古的草原上走走,"呼吸新鲜的空气",有段时间她感觉"浑身轻松,脚尖点地仿佛能够飞起来似的",这让她很憧憬那些终日飞奔在原野上牛马的感觉,似乎为了将自己的『草上飞』绝技在真正的草地上施展一样,"我真想看看草原上的风景,头顶上的云总是让我透不过气来。"

    她躺在床上和我说完这些,已经是十年后了。后来我们去过西华镇——离家不过几十公里的一个草原小镇,小群的牛羊,小群的蒙古包,从内蒙牵来的马匹和骆驼,四周却还是依稀可见的群山。和妈妈逗留一天后搭车回家,她倒在长途车的靠背上不愿醒来。

    后来,腰椎间盘突出,关节炎让她直不起身子来,每天做完家务她只想把自己扔在床上,头昏脑胀的睡过去。去操场溜圈成了远途的旅行,早早花白的头发需要用染发剂来遮盖,『飞起来似的』感觉只能永远在记忆里品味了。

    我和妈妈说,我们什么时候去内蒙古的大草原骑马呢?

    妈妈把想去没有去的『大草原』永远的留在了『草上飞』的四十多岁。

    爸爸和我说,咱们去西安看你哥哥去好吗。当时我哥在西安上大学,我还不满十岁,晕车,尚不能远行。

    一人独往家中没人照应,我爸说那算了吧。

    后来,我哥毕业了,工作不很稳定,在外地打拼几年,然后也娶妻、生子、也成了别人的老爸。这期间爸爸没少操心,人力财力尽力所能及,而十余年来再见到哥哥的次数两只手也数的过来,却也尽是和爸爸促膝长谈、把盏默叹的画面。

    十多年后,爸爸身体仍壮健,我和老爸说,咱们去看我哥去吗?其实也就三个小时的车程,开往省会。

    老爸笑笑,哥哥忙于生计,操持家业,女儿也已经与当年『不能远行』的我年龄相仿,时值我高中忙碌的时候,不管是哪一边,终究是不便出行、不便打扰罢。老爸思念甚笃,但是一句『去了耽误他工作,麻烦的人家不行』却总挂嘴边,只好作罢。

    后来爸爸在短信里给我写“想要去你那儿,害怕影响你学习。”我说“爸你来吧。”

    爸爸把想去没有去的西安留在哥哥上大学的二十岁,之后每一次见,却再也不会是二十岁的相见了。

    我姐小时候每天一个人钻在屋子里,看自己的童话书,或是做别的事情,我从来不知道她在干嘛的事情。

    她看童话书的窗台外面是旧公寓的一排低矮储藏室,储藏室后面是粮食厂的库房,三层楼高,库房的屋顶是一排废弃的房屋。屋顶长满了杂草、荆棘、藤蔓,把荆条去掉茎叶,形如长剑,我们称那个屋顶为『剑山』。『剑山』成了孩子们能爬得到的最高的地方,那高度让成年人都要望峰息心,最大的乐趣便是在最高的地方『华山论剑』。

    姐姐在博览童话故事之余也对『剑山』这个神圣的地方充满遐想,我告诉他叶孤城和令狐冲曾经在那个屋顶上决斗,叶孤城被砍下的右臂至今仍然留在『剑山』上面,被奉为神物。

    有一天,姐姐和我说『带我上剑山看看吧』。我看到她望着粮食厂楼顶的那排屋子出神,在这之前我以为她只会对着童话故事里的白马王子幻想。

    我说,好啊。我指给她看:呐,踩着排水管上储藏室房顶,然后攀住粮食厂的墙沿,我会在下面推你一把,然后你翻过去到二楼的平台上面,那里有我们摆好的砖头,踩上去够到楼顶,然后踩着墙面有缺口的地方翻上去。最后爬梯子上到废弃的屋顶,那里便是『剑山』了。

    二十分钟后她站在排水管上求救,我费很大功夫帮她下来,她着地后松了口气,拍拍身上的土说:我回家了。

    后来便仍如此,我姐钻在屋子里,看童话书、看时尚杂志、看高考试题、看男生寄来的情书,这些都是我猜的,因为后来我更加不知道她每天在做什么了。

    我们的『剑山』在上初三的那年,连同粮食厂一块拆掉,从此再也听不到烦人的机器声音了,后来那里建起了一幢购物大楼,正对姐姐窗台的成了一家网吧,一次去那里买东西,我们乘电梯上到了大楼六层的女装专卖场。我突然想到什么,噗哧笑了出来——多年以后她终于在某种意义上来到了『剑山』,叶孤城和令狐冲曾经在一个堆满了女生连衣裙和高跟鞋的地方决斗,杀得蕾丝花边到处飞溅,叶孤城还把右臂留在了某件女士内衣中,被奉为神物。

    不过,『剑山』的确是没了,姐姐把想去没有去的『剑山』留在了看童话书的年纪,然后在拆迁后永远地活在故事里面。

    L小姐有一天给我发来信息,说她想去徐州,她的前男友说那里的夜景很美。

    徐州、夜景是和我半毛钱关系没有的,但是当L小姐说出来时,那儿俨然已经成为我的朝圣之地。我说咱去呗,然后她给我做预算,车费、酒店费、餐饮费、精神损失费....我回她:我请你呗,我钱还够。在我还没学会赚钱的时候,就早早学会了对女生大方的坑爹风度,和L小姐来场说走就走的旅行还是挺值的,不是吗?

    她打下一行字,算了,等我做完兼职再说吧。

    我现在已经可以肯定,在她成为徐娘之前,都未必会去趟徐州了。后来我终究没能大方拿出银行卡然后拽着她一起上路,她把在网吧兼职的钱请我和她的朋友改善伙食,几年后她毕业了、工作了、找了男朋友,开始问我订婚戒指应该多贵才体现诚意。

    我说,300万那个不错,反正又不是我买,切。

    她让我去死吧。

    她说这几年要抓紧充电、补课、工作,积累经验,等有了钱,想去纽约走走。

    我说那你抓紧吧,别等有天扭了腰,那你就去不成扭腰了。

    而徐州呢,终究是没人再提过了,我和L小姐想去却没有去的徐州,留在了她和我的大学里。

    后来我想,真的想去,是不是该奋不顾身。

    等到那个地方凝固进岁月的琥珀中时,你还能取出来吗?


    作者: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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