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振刚在果园忙活了一天,傍晚,待夕阳的余晖染红了半边天,他将一个纸箱捆上摩托车后座,凤琴从他身后走来,轻声细语地问:“哥,要出门吗?”“我去一趟市里。”朱振刚对请来帮工的凤琴向来直言不讳,他已经和她朝夕相处了两年,把她当成自己的亲妹妹一般看待。
凤琴住在园子附近的三合村,为了照顾生病瘫痪在床的奶奶,初中没毕业便辍学在家。穷乡僻壤之地,这家人没有经济来源,成了村里的帮扶对象。两年前村委找到朱振刚,让凤琴在果园里做些杂活,给份工资就行。
朱振刚最初有些为难,果园没有正式盈利,他没有雇人的打算,每天在山脚下面朝黄土背朝天劳作的日子即孤苦又冷清,突然冒出个女孩子,他一时不知所措。凤琴没等他答应,自己就寻来了。
没想到看起来弱不禁风面黄肌瘦的凤琴是个挺机灵的丫头,她做的一手好菜,还会体贴人,每天把朱振刚换下的脏衣服带回自家清洗,第二天又干净整齐地叠放在他简易房的床头。
还在门前屋后种上了不同季节竞相开放的花儿,赶上料理园子的大小事物时,她丝毫不曾偷懒,积极帮着朱振刚做后勤工作。
“哥,你去看小秋姐?”凤琴睁着杏圆大眼,猜出了朱振刚的心思,“嗯,给她送箱橙子尝尝,顺带分点同事,上次说好的。”朱振刚跨上摩托车,点火,凤琴忙不失迭地爬上后座。
朱振刚一惊,沉声问道:“你干嘛去?”“我也去城里啊,我奶的中药吃完了,得到老中医那再拿几副回来煎。”凤琴说得振振有词,朱振刚只好说:“我可是会晚些时候回来,你奶一个人在家行吗?”凤琴笃定地回道:“我姑回来了,给我放假呢。”
晚上九点,廖耐君把摩托车停在西堤三路一栋居民楼下,祝小秋从他身后下来时不忘把头盔摘下,一头长发倾泻而下,透着洗发水的清香。廖耐君怔了怔,有些不舍地看着祝小秋,她还是喜欢穿白色体桖配牛仔裤外加运动鞋。
廖耐君猜想她今天是故意这么穿的,为了陪他去位于城区中心位置的纪念碑,那里到了晚上人流如织,熙熙攘攘,纪念碑下是上千个石阶,爬过石阶站到顶峰就能俯瞰灯火辉煌的金城市,通常是情侣们约会的好去处。
廖耐君看着祝小秋略显疲惫的脸,想起自己前天早上和她说的那番话,心里甜滋滋的。目前,他知道自己是安全的,祝小秋没有拒绝他的邀约,似乎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她的态度。
廖耐君按耐住内心的狂热和急躁,他害怕她再一次逃之夭夭,先保持这样的距离吧,不管小秋是什么样的想法,至少她愿意和他单独相处,这就是机会呀。
“好久没有去户外活动了,今天爬纪念碑爬得腰酸腿疼的,我先上去了。”祝小秋打断廖耐君的思绪,“那个,你不请我上去坐坐?”廖耐君知道自己有些得寸进尺,楼下的士多店门庭若市,附近的居民有的还在小巷路灯下闲庭信步,三言两语搭着不着边际的话。
这时,一辆摩托车从远处疾驰而来,车灯打在廖耐君身上, 他下意识地挥臂挡住眼前的强光。祝小秋惊道:“振刚哥,凤琴。”廖耐君别过脸,那道光才骤然消失,他突然意识到来者不善。
“小秋姐,你上哪去了?你再不回来我们就回洛阳了。”凤琴跳下车,瞥了一眼站在小秋身旁的男人。朱振刚叼着烟,把车就近停靠在几步之遥的士多店门前,像个熟客一般和看店的老板打了声招呼,接着递过一支烟,顺手买了几瓶饮料交给廖耐君,又折回身解下捆在摩托车后座的纸箱。
“我和朋友……聚个会,你们怎么来了?”“我和哥过来给你送子啊,顺便给我奶奶抓几副中药回去吃。”“奶奶身体怎么样?”两个年纪相仿的女孩走到一起基本就没男人什么事了,剩下两个男人,一个手里提着饮料另一个抱着纸箱。
祝小秋引着他们三人上了楼顶的住处,廖耐君正求之不得,朱振刚沉着脸不吱声,当他们走上天台,满天星辰逼近眼帘,仿佛唾手可得时,凤琴发出了一声声惊叹!
很快,黑暗的天台亮起了五彩斑斓的装饰灯,一盏昏黄的路灯罩在低矮的房檐下,发出太阳般的光彩,似乎成了宇宙的中心,放眼望去,空旷的天台四周摆着几十盆盛放的太阳花,居中放着些柳条桌子和椅子,还有一把竹摇椅悠闲地仰望天际。
“哇,小秋姐,我好想和你做邻居,这地方太棒了。”凤琴环顾四周,走到天台的栅栏旁,这里正对着市政广场和广场上瑰丽的灯火,夜空中,群星璀璨。
廖耐君的心里漾过一阵暖流,朱振刚走到柳桌旁,打开几瓶罐装饮料,拿起一瓶坐在椅子里,脸色沉郁。他悄悄打量那张年轻又陌生的面孔,英挺逼人的气息,他渐渐感觉到体内涌起一股冰冷的寒意,四肢竞有些僵硬起来,举着罐装饮料的手微微发颤,他后悔刚才买的是饮料。
“振刚哥,凤琴你们吃晚饭了吗?折腾了一晚上肯定饿了吧,我到楼下的炒粉店给你们买夜宵。”祝小秋一脸关切地看着朱振刚,目光在他和凤琴之间徘徊,“我去吧。”廖耐君说着,人已经走到了楼梯口。
“不用去了,纸箱里有小秋最爱吃的红薯粉条,我给你们做酸辣粉。”朱振刚冷冷地喝住他,一边轻车熟路地走进厨房,留下三人面面相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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