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内容:卷第四十五,汉纪三十七,(公元61年—公元75年,共15年)
主要历史事件:
梁松被控怨恨朝廷,下狱死
楚王刘英信佛,佛教开始在中原传播
广陵王刘荆意图弑君被诛
刘英被举报谋反,牵扯千人冤狱
寋朗冒死向皇帝陈述冤狱情况
窦固、耿忠率兵讨伐北匈奴
班超出使西域
汉明帝崩,太子刘炟即位,是为汉章帝
焉耆、龟兹联军进攻,车师叛变
【原文华译】陵乡侯梁松被控怨恨朝廷,并写匿名信诽谤,下狱死。
当初,皇帝做太子的时候,太中大夫郑兴的儿子郑众以通晓儒经闻名,太子及山阳王刘荆通过梁松送绸缎给他,邀请他。郑众说:“太子是储君,不可私自跟臣下结交。汉朝过去就有严格的规定,藩王不得私自招揽宾客。”梁松说:“大人物的心意,不可违逆。”郑众说:“犯禁触罪,不如守正而死。”于是拒绝前往。等到梁松倒台,宾客们大多被牵连获罪,唯有郑众,没有一个人的口供涉及他。
【学以致用】
论原则的重要性
郑众说:“犯禁触罪,不如守正而死。”,这句话值得我们仔细体会
在《资治通鉴》里面,尤其是在战国时,各个国家纷争的时候,不管是当王的,还是作为大臣,又或者是小人物,要生存的好,要能够善终,真的很不容易
因为,你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被人陷害了,或者被连累至死
这些外围的因素太多,都是不归你所掌控的
那怎么办?
是随波逐流,还是坚守自己那一点点,只有自己认可的虚无缥缈的原则?这就得看自己了
我们常常想的是趋利避害,所以,伴随着的一句话就是“没得办法呢”
但是,是福是祸都是要在将来出现,所以不知道
躲得过,躲不过也不知道
因此,就只能坚持自己的原则,不主动有利必趋,也不主动有害必避
既然不可预见,那就按照自己的发心,原则,做好自己手头上的小事
倘若坚持原则也没有好的结果,那也坦然接受,
求仁得仁,没什么大不了的
另外一点,对于郑众来讲,不管是太子,还是山阳王刘荆都是刘秀的儿子,往深处讲都是刘秀的家族的事情
作为一个打工者,现任老板还在,最好就站队现任老板这里
至于下一任老板,只要没有上位,一切都是不靠谱的,危险系数太大
现任刘庄的太子位,之前不也是废掉了前任太子刘强才获得的
所以,这个选择权还是在自己手里靠谱
像郑众遇到的这种事,以后会多的很,当下的公司里面也照样有
怎么在公司里面站队?
要不要接受送上门的好处?
老大带着你腐败,你要不要跟上?
......
看历史就是看故事,看故事背后的人性变化,把自己代入进去,假如是我,我怎么做? 当现实生活中真的遇到了这种事情,我会不会又会是另外的想法?
如果不知道怎么办,那就守正行义,坚守正道,做的事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就行了,这是最低标准,也是最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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