惶惶十八春,凄凄半生缘。
前几天,带着刚开学不久的浮躁,再读了张爱玲的《半生缘》。随着年岁的不断增长,对张的有些话的认同感越来越强。
开篇一段,‘他和曼桢认识,已经是多年前的事了。算起来倒已经有十四年了——真吓人一跳!马上使他连带地觉得自己已老了许多。日子过得真快,尤其对于中年以后的人,十年八年都好像是指顾间的事。可是对于年轻人,三年五载就可以是一生一世。他和曼桢从认识到分手,不过几年的工夫,这几年里面却经过这么许多事情,仿佛把生老病死一切的哀乐都经历到了。 曼桢曾经问过他,他是什么时候起开始喜欢她的。他当然回答说:“第一次看见的时候。”说那句话的时候是在那样的一种心醉的情形下,简直什么都可以相信,自己当然绝对相信那不是谎话。其实他到底是什么时候第一次看见她的,根本就记不清楚了。’张一针见血的文字就使我深深沉醉其中。现如今,许多人便如同世钧一样,一旦有了爱情,便喜欢把自己的感情无限的升华,无限的美好化。也许人人都认为一见钟情的爱情最美好,但是其实最后慢慢喜欢上对方却早已忘了是什么时候相识,什么时候相爱。
此书原名《十八春》,后来由张继续改编出版,改名为《半生缘》。十八春也好 ,半生缘也好,你像来了又走,我的心满了有空。
初读半生缘,只觉得蔓桢是可怜的,是可悲的。当时恨极了蔓璐和祝鸿才。再读,发现可怜的不止是蔓桢,更可怜的其实是蔓璐。她为了她的家,更多的是为了她的妹妹蔓桢。放弃了自己的青春,她和豫瑾的爱情和婚姻。但是她却为了自己不想失去祝鸿才这个靠山,拉蔓桢下水,毁了蔓桢的一辈子。可怜她是可怜可悲的。而蔓桢被蔓璐夫妇囚禁长达一年,宁死不屈,毅然出逃。可见她是可怜可敬的。也许是人到中年的不得已想找个依靠,又或是伟大的母爱,也许是我还太过年轻。我对蔓桢后来嫁给祝鸿才的行为感到很痛心。我情愿是后者。后来蔓桢不顾一切与祝离婚的行为又使我敬佩万分。仿佛之前那个坚强的蔓桢又回来了。
对于蔓桢来说,其实世钧并不是一个最好的选择,世钧的懦弱是他们之间的一个巨大隐患。当世钧被蔓璐欺骗说蔓桢嫁给了豫瑾,回了老家。他立马心灰意冷,并没有对他和蔓桢的感情有着足够的自信。并没有继续寻找蔓桢,问清楚,蔓桢的遭遇令我们这些看客都撕心裂肺的时候,一翻页,就看到世钧坐在窗明几净的翠芝身旁,用手臂圈着她的肩膀。与其说蔓桢的遭遇心痛,世钧转瞬间的背叛好像更加令人肝肠寸断。也许,最后的结局也是一种完美,蔓桢那句我们再也回不去了,也许是对前半生两人美好的肯定与保护。蔓桢永远是世钧心里的白玫瑰。
之前看到过一句书评,令我印象深刻婚姻中的一对怨偶,也许是别人的佳偶,反之亦然。半生缘,不单单是蔓桢与世钧的半生缘,也是蔓璐和豫瑾、叔惠和翠芝的。我一直认为,豫瑾其实是一直喜欢蔓璐的,而蔓璐的改变使他无法接受,而他在蔓桢身上看到了从前蔓璐的影子,张爱玲对蔓璐和豫瑾太过于残忍,如果他们没有见过最后那一面。蔓璐在豫瑾心中还是之前美好的样子。也许他们心中也常常再想,也许还有那么个人等着我。
故事的尾声终将归于平淡,在平淡中平淡的生活,在平淡中绝望。也许他们偶尔还是想起那阴雨中的凄凄半生缘。
你像风来了又走,我的心满了又空。
惶惶十八春,凄凄半生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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