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
鲁迅说过:“假如上半年混的不好,千万不要气馁。因为:七一建党,八一建军,十一建国,伟大的事业都是在下半年完成的。
今天是下半年的第一天,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纪念日,请允许我谨(仅)代表我自己,祝您生日快乐!
昨天主任破例没有给我打电话或者发微信布置工作(因为他星期六就打电话交待给我了
,周一周二他出差,放了两份材料在我桌子上让我弄下)。
主任不在所里,大家心情自然是愉悦的,所里气氛是和谐的融洽的。当然,我这么自觉的人,该干的活从来不含糊。
到了办公桌前,就看到了放在桌子上的几份材料,有两份是主任星期六接的案子的证据材料,让我准备相关材料来着;另外一份是被告身份证明、一份是调查令(嗯嗯,有了这两份材料,我离K市之行又近了一步)。
先把K市的材料整理出来,立案文书给法院:函、授权委托书、律师证件复印件、民事起诉状、证据、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给被告:民事起诉状、证据;然后自己留一份开庭以及做卷宗用。把材料里关于保全的全拿掉了,因为在K市,用房产作担保做保全需要当事人过去,所以暂时先不保全了。
给主任汇报了一下K市之行准备的情况,然后开始整理新案子的两份材料。只有两份证据材料,一份是十几张货款单,没有章只有签名,持续六七个月的单子,签字的收货人有五六个;另一个案子有货单、托运单以及发票。
粗粗看了一下证据材料,开始复印,当事人的身份证明这次没有提供,就把以前案子里面的身份材料找出来,复印了6份,然后把这俩案子的证据材料各复印两份,装袋,贴标签。
他们都出去办事情,就剩我一个人在“看守所”(看守着律所)。外面来个人,满头大汗的,手里拿着张代理协议(一看就是我们所的模板),说是主任是他们公司的代理人,现在他们公司需要补个手续,因为他们2018年的账报完了,需要把代理协议的日期改到2019年才能报账,然后才能把代理费给我们。
我跟他说财务出去了,财务也是我们内勤,章在她那儿。他说你就不能帮我盖一下嘛,我不要原件,有个复印件就成。我说不行呢,我没章,你要不下午来找内勤吧。他说他也忙的,下午不一定能有时间。我说你把文件放在这里,我们加个微信,回头章盖好了,我拍照发微信给你,你打印出来就行了。他说我要的是复印件,不是打印件。(这复印件跟打印件有区别吗?)
行呢,你既然不同意,那就算了,爱咋咋的。没再搭理他,我继续埋头忙自己的事情。
那人坐那,掏出了手机打电话,然后又自言自语说,你们主任电话怎么打不通的呢?我继续做事没搭理他。
过会儿,这哥们估计有点觉得没意思了,打了个招呼准备走了,我给了他一个灿烂的笑脸,跟他说再见。
然后给主任发微信汇报了一下这个事情,主任当即就微信发语音通话过来,一讲一堆,但是网卡卡的,我一句没听清,我说可能我这网不好,我挂了给您电话回过去吧。结果回电话过去,他手机还真的是关机。不晓得他在哪里呢,手机关机,然鹅有网,这是说明他附近有WIFI呀。(不敢想太深入,怕被灭口)
主任电话很快打我手机上,用很严肃语气的嘱咐我,你跟内勤说一下,除了函以外,其他的所有文件都不要盖章,知道吧,因为你们把握不好,一定要等我回来审核后再盖。OK,我会转达的。暗自庆幸,还好我拿不到章,不然说不准还真就盖了呢。
然后问主任那俩案子的事情,告诉他有个被告都不知道是谁,他给我发了几张很模糊的照片,告诉我被告是谁谁谁。然后让我查一下Y区检察院案管科的电话。
要说检察院的电话是真难打,114查到的打了没人接听,网站上查到的没人接听,打12309,一直占线。不知道是啥情况?
跟主任说了下电话没打通,主任让我下午往那跑一趟去,说是听说代理的某个案子已经到检察院起诉了,让看看啥情况,什么罪名,承办人是谁等。
行呢,主任您老大,您说的算。下午两点没到就出发去Y区检察院,一路的骄阳似火,映着我那颗火热的心呐!很快,在两点二十分左右,我又点亮了我地图的一处坐标。到门卫那,轻车熟路的打招呼登记,然后直杀办公楼。
进办公楼就一愣神,这啥情况,咋连个办事大厅都没有呢?这区检察院难道能清闲到这程度吗?不管了,找吧!开始扫楼,逮人就问,先问到扫地的阿姨,她们不知道,又问到了二楼的档案室,里面工作人员准确的告诉我,在4楼。OK,过去,找他们。
进去了综合处,问案管科是不是在这?有人答应到,这里就是,你是找谁啊?我自我介绍了一下,说明来意。人觉得很诧异,你咋跑这来啦,东边楼那边有个大厅,专门接待律师的啊。我说我打电话打多少个也没人接,所以我找这儿来的。她们噢了一声,可能是最近搬家闹的,我们自己都不知道什么电话。然后帮我查了一下,告诉我案子还是在侦查阶段,还有3天结束。
OK,回律所,路上给主任发消息汇报了一下情况,他突发三连:罪名是什么?是否还有其他罪名?承办人是谁?我……我承认,我直接被他的三连击KO了。立马回头,也不好意思再去办公楼了,找到了刚刚说的东边楼大厅,找到接待的人,说明来意。小姐姐查完了告诉我说,就寻衅滋事,没其他了,我这里电话是XXXXXXXX,但是承办人我不能告诉你,因为现在还在侦查阶段,我不知道方不方便告诉你。
好的,回复了主任,顺便问他那两个需立案的授权委托书的事情(得当事人签字),他回复等他回来的。
回到了律所,开始准备那两个案子的材料(不管主任啥时候回来,咱先把活干完再说),不准备不知道,准备才发现问题真不少,这里用A案和B案表示吧。
首先是A案,手里的证据,货单和运单标明货物是给甲公司,出具发票的是乙公司,但二者数额相等。我又细查了一下甲乙公司地址、法人。发现两个公司的注册地址与电话都是同一个。然后甲公司是一人公司,甲公司的法人代表在乙公司任经理,但不是股东。我拿不准该起诉哪个,还是都列,还是列第三人?(因为我最近看到一个案例,仅凭借一张发票就胜诉,所以就觉得俩公司是不是都能告?)把情况给主任说了一下,把其他材料弄好,起诉状写一半,扔那了。
B案,2011年的案子,没有合同,没有事由,就几张货单。把被告辨认出来,货单的金额全部加好,也是其他的相关材料都弄好,起诉状只写了一半。就拿着几张2011年的单子,也不全部是被告签名的,总感觉有点立案有点悬。
没事了,看时间还早,电脑找出来专代相关法的电子书看着玩儿。内勤早早的下班了,袁律师问我,你咋还不走啊?我说我这么自觉的人,必然是忙于工作啊!只是手头又没事可干了。她一听我这话就来气,谁让她能者多劳,她手头还一堆事。
正吹着牛呢,她接到主任的电话,听她嗯嗯说着一些事情。忽然提到了我?问我有没有事?然后问我事情做怎么样了?我一脸懵。啥事情啊?不知道啊。她说嗯嗯,做差不多了。
挂了电话,她问我那俩案子啥情况,主任问东西弄好没?我就拿着材料把东西拿给袁律师看。老律师果然是牛的。三下五除二给我分析了。单位的那个,证据的发票先不提交,看对方应诉情况再说。个人的那个,不要考虑时效的问题,他应该有证明没有丧失时效的证据,你打电话问他要,并且告知风险。
不出我所料,打电话给当事人果然没接,给挂了(主任接的案子,好多当事人都这特点,你打电话过去基本都不接,估计都是老总吧,不接陌生电话)。没接正好,省我电话费,而且我可以安心下班了。
下班前,挂一电话给开发区法院的书记员同志,想问问她我立的案啥进展了,一如既往的没有人接听。这名书记员也是很有特点,我用她们法院以外的电话打她的办公电话就从没通过。把情况告诉给主任,意思我一直在想着这事呢,结果没理我。
下半年第一天的工作完成,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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