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奘是个很出挑的男人。不是说他的个子,是他的气质。
朋友那场聚会,吃完饭快散了,高奘才出现。他一出现,大家都不自觉将目光投向他。晓语也明目张胆地看着,没有收回视线。现在回想好像有些故事是注定的。
高奘因为其他事耽误了来的时间,晓语想若是自己,便会和邀请的朋友说抱歉,不会再赶来。高奘不同,尾声在他手里可以再焕发色彩,那次饭局延迟了半个多小时,还换了场地有了第二波活动。
晓语惊讶于大家的活力,不知为什么她跟着去了第二场。
是个酒吧。
高奘带头推门进去。他出现后,开始掌握整个活动的主权。
高奘显然是这里的常客,已经有人与他打招呼。
晓语印象里酒吧的样子是那种吵闹、放肆、充满情欲的。而这个地方就像是一家餐厅被调暗了灯光,菜单上只有酒而已。
酒上来后,高奘周到招呼大家,却不强硬。你喝不喝都随意,大家图个开心的意思。晓语看着高奘,她想高奘若是在古代应该是个侠义之士,或者是个不受宠的皇子。他放荡不羁,心存怜悯,他的敏感是什么造就的,与我这样像。晓语想着。
高奘与大家聊得甚欢,整个场子里就属他的笑声最响。晓语能看到其他位置上有人在频频看向这里,看谁不言而喻。
晓语喝了不少酒,与她平时比起来算是喝得相当多了。高奘将酒杯举至唇边,一饮而尽的时候,他的神情是落寞的,晓语看得这样仔细。
这样昏暗的灯光,若隐若现,勾起原本不该有的情绪。晓语开始明白那些流连在昏暗灯光下的孤魂,毫无顾忌的绽放。当脸变得模糊,内心的情绪被放大,容易心动,却不会心痛,这样多好。
或许只有晓语是个例外,她心动了,如今还心痛着。
轻松聊着天的氛围,时间早已失去概念。高奘起身结束这场聚会。他如午夜的时钟,敲响沉醉的人。
高奘是个做事让人无比舒服自在的人,这也埋下隐患。爱是自私、占有,你对别人的好,我会嫉妒。爱会让那人不讲道理,也让人谦让。他们之间走向了这两者的极端。
高奘不强迫他人,也没有堕落疯狂,他爱玩也克制。
他是天生的情人。
由于顺路的缘故,高奘顺道送晓语回去。不知为何晓语总觉得这是某种暗示,女孩子敏感的神经在抽丝剥茧,好在她乐意如此。对一个人的喜欢、好意是瞒不住,收不了的,所以你不喜欢一个人,也瞒不住。
他们的故事在这一刻开始。晓语和高奘,都早有预谋。
“我住的地方离,这,不远,我走着,回去就好。”晓语的舌头有些打结,这句话说的断续。
“我送你回去。我刚好也想吹一吹风。”高奘走在晓语旁边,略后面一些。好似他可接住随时会倒下的晓语。
“谢谢。”
“你看起来平时不怎么喝酒。”晓语点点头,说:“你,我才喝这么多。”高奘脸色的波动很小,他看着醉酒的晓语,觉得她与方才有些不同。“下次不用这么给我面子。”晓语不知道这句话是疏离还是关心。她很敏感,对一句话总是反复揣摩,这也是她工作的后遗症。她工作的地方,每个人说话藏着玄机,需要她细心去破,她已经是个很优秀的解密专家。好在她现在已没有太多思考的能力,她笑着说了句,好。
十八相送也需告别,何况就这么一段路程。
“高奘,我叫周晓语。”你会这么正式地介绍自己吗?晓语现在想起来都会为那时的举动感到羞愧。
高奘露出他的大白牙,笑得像个孩子。“我知道。周晓语。我是高奘,很高兴认识你。”高奘许是许久没见过这样一个人,像个孩子一样纯净。
比起酒是个壮胆的东西,不如说它让人变得迟钝。让痛觉迟钝,让理性迟钝,让萎缩到壳里的晓语延迟了本能的抵御。若是在清醒的状态下,高奘这么危险的人,晓语就算心动也会躲得远远的,哪会撞上去,眼冒金星,伤痕累累。
毕竟爱一个优秀的人,是件痛苦的事情。而你一旦爱上注定有些卑微,况且你如此的自卑。
虽然黑夜与白天各有优点,尽管绽放与枯萎各有美感,但黑夜自带邪恶,枯萎藏着悲剧。我们比起敏感,更爱豁达,很多事情已自定性质。所以肆意活着的高奘,让晓语羡慕,崇拜,也让她谴责。
从那之后,晓语,高奘,吕芳,吴海便经常一块玩。
高奘、吕芳、吴海,他们是一个圈子的人,晓语在拼命融入。
你还记得自己第一个加入的圈子吗?在幼儿园,或者更早。为了跟上一群人,我们学会顺从,撇去不同,这是动物自保的本能,伪装。原来孤独是危险与伤害,我们要热热闹闹,成群结队。毕竟个体和群体对抗时,在气势上就已输掉了。想赢,太难。认输,多好。
“真没想到,你们会在一起。”吕芳和晓语是高中同学,一直有联系往来,没到闺蜜的份上,但也算晓语少得可怜的朋友里比较要好的。晓语的手机通讯录A-Z都有人。好像拥挤的人群,那些擦肩都是迫不得已,和缘分没有半毛钱关系。
有一次忘记带钥匙,室友不能及时回来。晓语在门口等得无奈,便上街随便逛,好消磨时间。那时她竟可悲的无处可去,也不知道可以打谁的电话,只能这样自己重复的往返,像来这人世时与离开人世时自己走过的那条悠长隧道。只是生死隧道里前方有光,这人世的路上太冷。
“是啊。”晓语也很赞同吕芳的意见。的确自己和高奘实在太不同了,有种跨种族相爱的既视感。恶俗点可以说是飞鸟爱上鱼,苍鹰爱上鼠,狼爱上羊。晓语喜欢掩盖所有的特别,淹没在人群中,是她的快乐;高奘亮出所有色彩,夺目危险,吸着目光。他们两个人都用各自的方式护着心。
聪明的人都会找个可爱的,简单的人,这样爱情才轻松。
晓语和其他人一样对这段感情并不看好。对,作为当事人她不看好,却还是想努力。人有时候就是这么矛盾。明明清楚的要死,却还愿意为那0.1%的可能去拼。晓语总是想这个时代所宣扬的成功学,真的让人绝望。它告诉所有人你是那个创造奇迹的人,按概率来讲,既是奇迹便是稀少,当然你有做梦的权利,但请别忘没有成功的努力是种煎熬。
相遇相爱最后相守的人,在这个大数据时代里只占极少。我们大部分人都该孤独活着,那些成双的爱侣只是小概率事件。
就这样陷入回忆的夜里,醒不过来。人真的不用担心消磨不掉时光。就这样坐着,什么都不干,两眼放空,就可以度过整个世纪。
人们都说相思让人消瘦,还真是,晓语变得没有胃口。所有的食物放在嘴里,只剩咸淡而已。吃饭是为了活着,那么活着是为了吃饭吗?这样没有意义的活着还真是幸福。
晓语想回到这段回忆发作之前,现在这种病症折磨得她奄奄一息,却还得打起精神,应付生活。大人的世界里,公私要分明。这只是她这种卑微角色的职场规则,越往上,越没有界限。她好想变强,变强大,只为可以在难过的时候可以放声哭泣,不必佯装。
爱情里的人,总想通过折磨自己,来证明爱。可是最该看到的当事人却看不到,只有那些旁观者,历历在目你们刻骨的爱情。
周晓语,别在爱高奘了,他已经离开。你守在原地有什么意思。
所有道理都懂得,却还是不能放过自己。那些豁达的人,是爱到极致已无畏,还是有很多颗心,可以随意切换,骨骼惊奇,天生强大。
晓语这样的平凡人,只能靠时间,靠时间。
对了,还有重新开始一段感情。拿新的感情来疗伤,这个方法有效吗?比起疑惑,晓语更多地是不屑。明明是自己的事情还要再托人下水,真是不地道。
再者她这样毫无手段能力的人,重新开始,注定失败。一段一段换来伤痛,她会麻木,最后的爱的美丽,都将折磨殆尽。就像反复清洗的牛仔裤,褪色得厉害,显示出被抛弃的命运,毫无价值,在火中消失得干净,却还污染着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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