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短期内对于自己的失败会有强烈的懊悔,可是长期来说却经常后悔自己没有做的某件事”,一语中的。
这本书提到了一个现象,叫“损失厌恶”,对大多数人来说,同样数量的损失带来的负效用大过同样数量的收益带来的正效用(前者是后者的两倍)。例如输了400元而感到“非比寻常的”空虚,至少得赚800元才能享受到“非比寻常的”满足。此为一亏。
还有一个观点是,“金钱未必时时具备同等的价值”。人们会对相同的金额赋予不同的价值。换句话,某一比钱是怎么进口袋的,怎么出口袋的,都会改变那笔钱的货币价值。赌博输掉的钱大多是幸幸苦苦赚来的,而赢到的钱大手大脚的花毫不心疼。此为二亏。
一些我们明知道有益的事,为什么我们不去做?
“人在存钱,花钱,投资时,并非遵照“效用最大化”的原则,而是“努力最小化”这种符合现实的原则。换句话说,一般人并不是“经济人”,而是懒人。”
鞭策自己好好努力,实现效用最大化,而不是努力最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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