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开始写作是机缘巧合,那么爱上写作,就是一个自我探寻的结果。
很早就已经有出书的念头,但写什么类型一直没搞清楚,直到今年,我才定下来要写一部小说,因为我觉得,生活就是被各种各样的故事所充满,你的,我的,他的,每个人都活在故事里,每个人都爱人听故事。所以我选择了小说这个题材,至于写什么类型的小说,我现在还没想明白。
我之所以这么喜欢《何以笙箫默》这本书,并不是说被以琛和默笙七年未变的爱情吸引,而是我特别喜欢那种细致和有寓意特性的作品,感觉他们的每一个字,每一个镜头都是为以后作铺垫,绝不多余,绝不含糊,恰到其份,明明白白。而这些作品的最后,有的留下寓意,有的还留下了让别人思考的空间。这样的作品,我崇拜,也向往。下面就《何以笙箫默》这本书来分析一下,它吸引我的地方。
框架
一本书脉络是否清晰,逻辑是否合理,从目录便可知,也反映看出作者是否拥有紧密的逻辑思维,这是成为一本书至关重要的部分。《何以笙箫默》的目录分为重逢、转身、靠近、命运、回首、离合、若即、若离、恒温、不避、应晖和原来,没看过这本书的人,可能一开始不清楚这目录部分含义,但从整体上看,可见,作品的主线就是围绕着两个主人公,相遇靠近,追溯往事,再到现实状态,又重回记忆,最后揭示事情真相的过程。
目录即是提纲,小说列提纲极其重要,知道自己写到哪,中间可穿插写什么,不然可能早就脱离主题,不知所云。
序
《何以笙箫默》出过两版,两版的区别在于,第二版多了番外。著者顾漫在再序中说道,他们是以琛和默笙啊,是我根植于心底的最固执的愿望所化,无论时光如何冲刷,都不会改变。无论多久的久别,都不会陌生。
这就是写作的魅力所在,想说的东西已在我们的心里,根深蒂固,总有一天你会选择用直接或简洁的方式表达出来,一写畅快。当有人读到你的文字,懂得你的含义,你的快乐会翻倍。
欣赏
再次见到他,是在七年之后,一家拥挤的超市,到处挤满了周末采购的人潮。 赵默笙独自推着购物车,艰难地在人群中走走停停。刚刚从国外回来的她,还不太适应这样的拥挤,然而这样热闹而亲切的场面,却使她不自觉地带着微笑,几乎是用感激的心情聆听这嘈杂的乡音。她不知道别人刚刚回国是不是也和她一样,心里的激动和喜悦几乎无法抑制。 七年!久违了啊! 但是,怎么刚回国就遇见了他呢?不,确切地说,应该是他们。
这本小说,我最欣赏的的部分就是开头,以琛和默笙七年后在超市相遇。一个朴实的场景,埋下了各种伏笔:为什么是七年?为什么去了国外?为什么是独自,家人呢?感激乡音为何不早回国?为什么会遇见他们,而不是他?等等
一个在现实生活经常遇到的场景,巧妙被顾漫引用,每一句话,每一个字没有丝毫的多余,都是为了渲染一种氛围,为了下文铺垫,写得真是巧!
我热衷于这样的写作形式,细腻的表达,熟悉的画面,读者仿佛都是置身其中。正如我前面说过的,这本书吸引我的不是七年未变的爱情,而是作者的写作方式。
差不多是时候,该构想我的提纲,用细致的文字表达我内心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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