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Ⅹ法制网4月7日报到一件真实的案件,由于篇幅所限,笔者经过改编,但没有改变案件的基本情节,笔者隐去地点和当事人真实姓名,但不影响对本案的分析。
【案例】 42岁的黄女士当天过生日 ,便和朋友一起去酒店吃饭,饭局结束时已是深夜12点。黄女士刚到家门口,发现门开着,借着酒胆悄悄进入房间,发现一名20岁左右男子正在她家里翻东西,黄女士见状,拿起绳子从背后将其捆住,身材瘦弱的小偷根本不是黄女士的对手,不一会,就被黄女士给绑起来。
黄女士将小偷制服后并没有报警,而是将他绑在家中,单身已久的黄女士看着这名男子身体强壮,长相俊秀,竟强行与男子发生了性关系(三十如虎,四十如狼,……)。
完事后将其放走。事后男子越想越不对劲,感觉自己受到了侮辱,在离开黄女士家后,报了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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