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开设了一个话题专栏:梦中呓语。第一个话题是关于爱情的,来自我看过的文章里的某一段话:
假如你是一个无家可归的小孩,在暴雨天里,你希望爱你的人会变成什么来到你面前?
看到这个问题的时候,我想他会变成一把雨伞,这样我就不会在暴雨天里被淋湿。当时我觉得大概会有很多人和我想法一样,毕竟在雨天,大家最需要的是一个能够为我们遮风挡雨的工具。
后来看到大家回复,才发现选择并非如此——
“无需变成什么,只要是他来到我面前就好,有他再大的暴雨都只是风景和陪衬”
“手里剩下的一个棒棒糖”
“衬衣左上角靠近心房的口袋”
“太阳”
......
看到他们这些想法的时候,我发现所谓爱情啊,不仅仅是“保护我”那么简单,更多是有了那个人陪伴,纵使千难万难,心有枝可栖。
当你是雨伞的时候,我便有你为我遮风挡雨;当你是手里的棒棒糖时,因为你的甜蜜陪伴可以让我忘记暴风雨的肆虐;当你是靠近心房的口袋时,我用心跳感受你的存在,我知道自己不再是一个人;当你是太阳的时候,雨就停了,我就再也不用害怕淋湿。
“我遇到过很多人,有人让我发烧,我以为那是爱情,结果烧坏了所有;有人让我发冷,从此消失在生命里;有人让我觉得温暖,但也仅仅是温暖而已;只有你,让我的体温上升0.2℃。”
当初看《巴黎野玫瑰》时,感慨“世界上什么样的爱情才能永恒”,我想大概是你侬我侬的甜蜜与浪漫,又或是几十年如一日的相濡以沫和相敬如宾。后来遇见一些人,听过一些事,才理解“相见不如怀念”里永恒的爱情。
遇见爱情,恍若一场大梦,才发现原来别人狗血失真的故事远不及自己真实的人生精彩。
在看老薛演唱会那段深情告白之前,我没有特地去了解过薛之谦,只是听说,一个活在云端的明星,盛宠加身,万众瞩目。我没有想过,一个人,可以活的如此深情和认真。
“我换了一座城,走过两盏路灯,那三年的故事,换了剧本...”
我想啊,你大概以前也有过这样的经历。把所有的期待都寄托在一个人身上,你牵挂着他的一举一动,为他在许多个夜晚辗转难眠,和他笑过,和他牵手走过拥挤的人潮,所有人都觉得你们感情好的要天长地久,可你们还是彼此说了“再见”。
会怀念和他一起时安心的每时每刻,也会期待来日方长的久别重逢,可最终尊重了爱情里的顺其自然。
我曾经最骄傲的事啊,就是爱过你。
巫山云雨,烟火茶食,少了一个,都不算爱情,爱情是乍见之欢,也是久处不厌。
他有时候会在约会迟到,也有时候忘了在睡觉前给你说声“晚安”,你抱怨他有太多缺点小毛病,可他仍旧是你心里所念,你说啊:
“要是不喜欢就不会生这么多气了。”
尽管糟糕的时候不少,但一想到他还厚着脸皮来赴约,无奈中竟然还有一点甜。
我设想过一万种爱情的模样。比如说我想和你在一起,我会分担所有的家务,而你去修理坏掉的马桶和不亮的灯泡;我会立即收拾行囊和你赶往周末的露营地;或许我不会说所谓的“每天醒来的第一眼要看到你”,但我会做你的闹钟催促你吃上我给你的早饭;不会把你写进无病呻吟的日记里,却会用相机拍摄你的每分每秒,让它们永远新鲜不再遗忘。
你知道的,为你做出的那些细节的改变,都是我没有说出了口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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