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若听从耶和华你们 神的诫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们的,就必蒙福。你们若不听从耶和华你们 神的诫命,偏离我今日所吩咐你们的道,去侍奉你们素来所不认识的别神,就必受祸。” (申命记 11:27-28 和合本)
听从神的诫命是爱神的表现:是以神为最高权威,是以神的话为标准、为真理,是活在神给人设立的规范中,是活在神造人的目的中,是活在人的本位上,如此是神所喜悦的,就会蒙神赐福。
不听从神的诫命,是否定神的权威否定真理,是以自我为中心不事奉神,是为自己的私欲而活,这样就从人尊贵的本位上堕落了,失去了人的价值和意义,是活在神的旨意之外,所以“就必受祸”。
神是各样恩典的源头,在神之外没有福。神是生命的源头,在神里面是生,离开神就是死。蒙福与受祸的差别是生与死的差别,是神的儿子和魔鬼的儿子的差别,是天堂和地狱的差别。福是顺服神的结果,顺服神是蒙福的原因。没有原因就不会有结果,越过原因求结果是不可能实现的。神喜悦人真心顺服祂、事奉祂。人当珍惜神的恩典,行祂喜悦的事。浪费神的恩典,不珍惜生命,是无法在神面前交账的。
诗篇 16:2 我的心哪,你曾对耶和华说:“你是我的主,我的好处不在你以外。”
哥林多后书 5:17 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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