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面膜代加工顾问讲堂之医用面膜和药妆的关系

作者: 宫商角徵_yu | 来源:发表于2018-02-09 14:53 被阅读6次

医用面膜代加工顾问:“药妆”在各个国家都没有明确的定义。所谓的“药妆”,在不同的国家可能根本不是一回事儿,还有些其实就是普通的化妆品。

目前,欧美、日本的药妆市场相对比较成熟,很多“药妆”品牌在国内也是众所周知。所以优恪君就从这几个国家和地区入手,给大家讲一讲不同地方的“药妆”都有什么不同。

1.美国“药妆”

“药妆”(“cosmeceutical”)这个词至今都没有得到美国FDA的认可,所以它在美国的法律框架下并不存在。“药妆”作为一种民间说法,在美国化妆品行业指代具有医疗或类似药品功能的化妆品。通俗点来讲,如果一款护肤品在传统清洁或保湿的基础上添加了具有某些功效(如美白、除皱、抗衰等)的生物活性成分,那就可以被称为“药妆”。

2.日本“药妆”

日本的“药妆”很受中国人欢迎,日本的药妆店也经常挤满了中国游客。但实际上,我们所谓的日本“药妆店”,更应该被叫作“药品和化妆品店”,因为那里既卖药品也卖化妆品。这些“药妆店”里卖的所谓的“药妆”,其实很多都是普通的化妆品,它们只是在药店里出售而已,和“药”没有什么关系。

3.欧洲“药妆”

除了日本,欧洲国家的很多“药妆”品牌也越来越被国人熟知和信任。不过欧盟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药妆”这一概念,对于化妆品的定义也比较宽松,只要不是药品就是化妆品,即使宣称了“美白”、“防晒”、“抗皱”之类的功效也仍然算是化妆品。而那些所谓的“药妆”品牌其实和他们的推广方式有关。

不可否认的是,这些品牌的很多产品的确添加了功效成分,具有舒缓、美白、抗敏、祛痘等功效,但并非其品牌下的所有产品都如此。虽然没有“药妆”概念,但只要这些品牌的产品使用感还不错,那就值得购买。

4.中国“药妆”

说完国外的“药妆”,咱再来说说我们自己的“药妆”。实际上,我国现行法规把化妆品分为“普通化妆品”和“特殊用途化妆品”两类,并没有“药妆品”一说。

从医学角度来讲,“药妆品”是“医药化妆品”的简称,它的作用介于化妆品和药品之间,是有一定治疗效果的特殊化妆品,主要针对某些皮肤不适,比如过敏、红血丝和痤疮等皮肤问题,但“药妆品”不属于药物,例如悦丝汀。

医用面膜代加工顾问介绍,“药妆”产品功效单一,只能针对皮肤的某一种问题,而不能兼顾皮肤的其他问题。“药妆”的有效成分含量高,针对性强,但在皮肤情况改善后应停止使用,否则高浓度的成分会给健康的肌肤带来负担,无法兼顾补水、保湿等其他皮肤护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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