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和爸爸待的时间比较多,但因为饱尝老拳的缘故,所以对苏州的生活并不向往,也记得不多。
唯有采芝斋玫瑰酥糖之甜香和街市两旁高大的泡桐疏影间轻如羽毛的阳光,不时侵入我记忆深处闪烁的光点之中,显得那样捉摸不定,像恍惚迷离中做的一个淡淡蝶梦。
爸爸海军复员后,被分配到了苏州阳山的第四地质大队。我童年的大部分时间,都和爸爸生活在一起。
一直无法想象爸爸怎么舍得打我,如今回思以往,大概在热爱粮食的他眼里,把白花花的包子皮扔到窗外是大逆不道的。
我还时常趴在矿井的边缘好奇地探看,周围是嘎嘎爬动的小车子,从地底下钻出来,像一只只可笑的三角形,而在幽暗的甬道尽头晃动着白色的灯,散出黯淡的光芒,它照出了周围什么样的事物,地底下究竟是怎样的一番光景?对此我深深着迷。虽然我紧紧抓住矮墙的泥土,几乎把整个身子贴进去,但是危险确实存在,我因此便常常挨揍。
记忆中弟弟从没去过苏州,也许妈妈的选择是对的,按照我弟弟这种木头木脑的呆样,可能老早被爸爸打得七晕八素了。像我这等惯于趋退避让,察言观色的角色也差点被他整死。
小时候乡下生活困窘,要想顺顺当当地享用香喷喷的大白馒头,须得忍受皮肉之苦。这点从很小的时候就已经明白通透。
老子琢磨出“福兮,祸之所伏”的时候不知道多大年龄,但想来不会比我更小,从这一点看来,他不见得比我聪明。
和妈妈住乡下的日子,散发着青草的气息。她的确是个很好的妈妈,虽然她一天到晚叫我刈猪草,致使我左手中间两个手指伤痕累累。有两个伤口特别大,结痂剥落之后每个伤疤仍有一手指宽,但我并不责怪她。
她在门前屋后种下了许多蔬菜水果,花样繁多到简直令人吃惊:番茄、黄瓜、甘蔗、西瓜、香瓜、油桃、葡萄,还种了一棵似乎永远也长不高的樱桃树。
更妙的是,她还在清水的小河边栽下了一墩蔷薇花。自从蔷薇花在小河边立稳足跟,她便如同刚发育的少女,散发出无穷无尽无法无天的勃勃生机,不久就疯长到连小河水也给完全遮盖了。
那时我不太喜欢她,觉得她长得太粗糙,花开得太多,每个花茎上挤挤挨挨地挂满了粉红色的花和蓓蕾,起码有十朵,乡下人称之为“十姐妹花”。虽然她又美又香,可是我嫌她花瓣太矮短,没有玫瑰娇俏;香气四处奔走,没有兰花含蓄,又放肆到乱长乱窜。当时我有点烦她,不是真心喜欢。
喜欢她的时候我已经完全长大,摒弃喧哗浮浅的同时,也领会了自由舒展的真正可贵。蔷薇花完全拥有一朵值得尊敬的花应该具备的良好品质和素养:不亢不卑,优雅宁静,与世无争。我打算赠她一顶金色的冠冕,垂着密密麻麻银丝编织的流苏,必要的时候她可以戴它,但我知道她永远不会使用它。
现在要说到那只甲鱼了。那是爸爸用他七段中空、粗细不等的竹竿拼接成的钓竿钓到的。
他用尼龙丝线把它吊在房梁上,我和弟弟踮起足尖,刚好看得清它亮甲虫一般油黑的小眼睛嵌在黏糊糊的皮层里,我们既兴奋又害怕,勾肩搭背你推我搡地鼓励对方近距离接触。
我们想知道它是否咬人,如何进食。这个奇形怪状的小东西偶然伸出脖子扭动,可我们没有发现它的嘴巴。
刚开始它常把头缩在里面,后来混熟悉了,它的胆子慢慢变大,就经常裸着脑袋看我们了。我们在干巴巴的岸上学习生活,它却游弋在多姿多彩神秘的水底世界。我们彼此很好奇,但它没有我们自由,所以当我们的胆子越来越大,竟然垫着凳子进一步要求了解彼此的时候,它没有反对。
我猜它有点害羞,我们越是靠近,它的头越是拼命往里面缩。因此当我把鼻息喷到它青灰色的褶皱时,它闪电般伸出嘴来,一口咬住了我的鼻子。我从凳上摔下去,鼻子酸痛,鼻血和眼泪都流了下来。
但我怎么能怨它呢?毕竟,流点点血和在砧板上丢掉性命比起来是微不足道的。如果早晚会丢掉性命,不如奋力一搏捍卫尊严。我敬重它。
我想它的下辈子一定不会太糟糕,如果投胎做一个女人,《列女传》的主角们都将仰视她;如果是男人,没准是铁塔般顶天立地的伟丈夫。这点我说了算。
我的伟大梦想是做一个木匠,做一把足够平坦的凳子给自己。我拒绝靠背椅,它让我在四年级的时候丢尽了面子,每个同学都是平平展展的小方凳,为什么偏偏我的是靠背的。
我努力争取过,但没用。家里都是靠背椅,爸爸做的。我吵着闹着要一把不靠背的方凳,否则我就去学木匠自己做,妈妈无奈之下只好拿一张大好的靠背椅和别人家换了一张四只脚都撑不平的破凳子给我,我很喜欢。直用到初中不需要自己带凳子去学校的时候我也舍不得丢弃。
我左手的小手指又短又歪,指甲再怎么长都是开裂的,我从没剪到过一个完整的小指甲。那是镰刀给割的,割的时候没感觉到疼,一剖两半,血流如注。只是好可惜是在帮妈妈割稻的开始就弄破,否则我会有更多的成就感。
妈妈现在仍然会提起:“七岁。痛得不停吸鼻子,右手捂着左手,一声不吭,像个小男子汉了!”可我的记忆却并非如此:下午,队长粗着脖子大声吆喝:你的任务,这亩地。我听得一清二楚。妈妈低声答允,她担心无法完成。
她割的真快啊,她的头发汗湿凌乱,镰刀象蝴蝶般上下翻飞。她一定比我现在年轻,有着使不完的劲,她积攒着一股子气力,卖命般地干活。她有两个孩子,一个上小学,一个嗷嗷待哺。没有一个人肯帮她。这是她的命,也是她的责任。这种大道理她不懂,她没有念过书。她只想养活他们。她爱他们,非常爱。
当暮色四起冷气逼人的时候,她叹了一口气,站直身子四处望望:寂寂无人,唯闻虫鸣。对岸是令人毛骨悚然的新坟旧坟。我感觉到了被需要,于是我出手相助了。还没有割几行,就把小手指剖了两半,撒了几滴血,如此而已。
算命先生断定手指短的人注定一辈子缺衣少食,潦倒不堪。我想这一定是某个三斧头的家伙在胡说八道,命运掌握在一个人的手心里,而不是在某根手指上。
瞧瞧九指神丐洪七公吧:帮主之命,威风八面。吃腻了香油四溅的叫花鸡,自有特级厨师名唤黄蓉的煮些豆腐青菜来为他开开胃,“君子好逑汤”恰好可以洗净油腻的双手。桃花岛主黄药师和他称兄道弟,白驼山主欧阳锋尊他为七公,七十二路空明拳耍得神出鬼没的周伯通甘愿为之驱遣。掌劈裘千仞,棒挑梁子翁。在茫茫大海中,纵然身处险地,也能绝处逢生。皇宫深处,来去自如,只为大爷我今儿个有点想念鸳鸯五珍烩,要风得风,要雨它焉敢不来?手指短一点就短一点,哪怕短到没有,也不见得有什么坏处。
救命的歪脖子老槐树必须提一提。弟弟在门口土场上翻翻滚滚玩得起劲,不料想一个倒栽葱滚下斜坡,百忙之中一把揪住老槐树裸露的经脉,小脚丫在水面上载浮载沉。幸亏他觉得够好玩,手劲也够大,脑袋够木,一时转不过弯来没松手。妈妈找了很久才找到他,一把狠狠搂住,哭得一塌糊涂。
这小子命也真够大的,十三岁时去河里扳开冲过来的一条野船,撞得自己的半只手掌烂掉,缝了不知多少针,嚎也不嚎一声。
更要命的是十五岁那年春天,河水刚刚解冻,他去泊在河湾的驳船上玩耍,一不小心掉进冰冻的河里,完了拎一条湿漉漉的棉裤回家。据他回来描述浸了水的棉裤重得要命,怎么也拖不动双腿,他灵机一动,就地解决,干脆在河底就把裤子给脱了;裤子一脱,整个人便松快多了,他象兔子般轻轻松松地窜上了岸。
我们哪里肯信他,妈妈被想象中的结果吓坏了,狠狠揍了他一顿,比爸爸还打得厉害。后来他长成了一个一米八个头的帅小伙,顶了爸爸的班。苏州嗲哩哩的小娘红一直追到他工作的镇江,又大老远的从镇江追到苏州。他问我怎么办,我叫他瞧着办,这个傻小子居然不要,后来人家不理他了他又悔得要死,真有点犯贱哈!
现在的他志得意满,娶了个漂亮老婆,说起话来底气十足。只要是手心里的活儿,没有一样能难倒他。也许他远没有我描摹的那样笨 ,自以为聪明的,总是栽跟头最多,而且永远学不乖。
时光流逝,我和弟弟渐渐长大,一起读书写字,帮助妈妈干些农活。贪玩的弟弟学习一直很烂,结伴打架,总是少年意气。在学校里我便充当了家长的角色,老师一来找我,我就狠狠骂他一通,他从不回嘴。被我和妈骂得凶了,他便低下头去,说一个字:“难”。
每当这个时候,我和妈妈心中便升起一股“同仇敌忾”之气,恨不得伸出手去拍他几掌。他力气奇大,干活又勤快,许多脏活重活都是他抢着干。他那样子肯干,眼神又是如此清澈无辜,到最后,我们只好悻悻作罢。
爸爸呢,他从苏州退养回家后,就一头扑进了繁重而永远干不完的农活之中,开始怨声载道。他和妈妈两个,像新近认识的人,两个最熟悉的陌生人之间开始了一系列时而有趣,时而荒唐的战争。而这,则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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