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迪丝·华顿,1862年出生于美国纽约,是名门望族琼斯家的女儿。她是20世纪前20年最受欢迎的美国作家,曾获得普利策奖。1905年,她的长篇小说《欢乐之家》扬名文坛,15年后又以《纯真年代》获1921年普利策奖及1927年诺贝尔文学奖提名。1937年华顿于法国去世,享年75岁。
她一共写了19部中长篇小说,出版过11本短篇小说集,还有大量的非小说作品。
她的文笔非常优美,于抒情中穿插着微妙的讽刺,很是别具一格。
就是这么一位著名的作家,却不是张爱玲所谓的“出名要趁早”之人,反而,她是直到近四十岁才成为出版作家,而且,还是自学成材的。
虽然她出生于名门望族,但是童年时候的她虽然具备成为一名大作家的种种创作禀赋,但是在她那个家族,竟然是从来没人鼓励她看书的,更别说提笔写作了。
不过,她随时可以进入她父亲的书斋,涉猎离经叛道的内容,几乎是拿到什么就读什么,而且只要让她碰到任何纸张,她都会在上面写一个又一个故事。
她所看的书包括历史、回忆录、诗词、散文、艺术史、哲学、文论、小说,虽然这些书单独某一项都看不出来对她的成长有形成重大影响,但是毫无疑问,这些书聚合而成的教育力量,为她日后的写作生涯奠定了确凿的基础。
华顿虽然没有在传统的学校上过学,也没有受过专门的文学指导,但这些书籍担当起教师的职能,教会她创作中如何优美行文。
对小说的阅读,对哲学家著述的阅读,对社会科学家著述的阅读,都有助于她练就一身剖析人间百态的本领。
所以,华顿将阅读视为一个作家成长的重要元素。她认为:“技巧是可以培养的,而培养技巧的主要途径是只阅读最好的和最珍奇的东西,直到一个人能本能地排斥不用动脑筋的、烂俗的形式。”
对于像她那样凭借一己意志自我教育且处于一个缺乏激励和朋友支持的环境的作家,阅读其实发挥了综合的效应:既是思想先师,又是灵感来源,还是规范导引。
其实,早在华顿十五岁的时候就写了一篇小说,十八岁就在《大西洋月刊》上发表过诗作,但她的文学创作随后遭遇了莫名其妙断崖式的停顿。
那种她称之为“编故事”的发自内心的冲动仿佛在她成年后就消失了。
她落入了当时社会风气的既有套路,门当户对地嫁了人,和性格温柔但是并无多大追求的丈夫过起了悠闲而闭塞的小日子。
那时,她写的任何东西都属于自娱自乐,而且并不记日记。除了二十九岁发表过一部短篇小说,其余时间她最多只有零星的练笔,直到三十七岁和别人合写了一本室内设计的书之后,才在三十九岁那年出版了她的第一部长篇小说。
但那时候她的写作还是忽冷忽热,经常让位于社交事物和旅行。直到后来她写《欢乐之家》时,一个机遇使她开始认真专注地对待写作:一家期刊杂志准备在全书出版前连载她的这部小说,而且因为取消了另外一部别人的小说的连载,所以她这部小说的付印迫在眉睫。
她接受了提前的截稿期,距完稿只剩下四五个月的时间。压力之下,她一改往日心血来潮的写作模式,安排出每日的写作进度。
这种系统化训练极大地开发了她的想象力,对她最终走上专业作家的道路功不可没。
通过《欢乐之家》的出版,华顿不但体验到截止期带来的驱动力,而且认识到了遵循严格而稳定的写作规程的价值。
对于华顿而言,早上醒来并不意味着非得起床梳妆。一张带墨水瓶的写字板就可以满足她在床上直接进入写作状态,她通常是一边写一边将写满字的蓝色纸一张张散放在被褥上,或者滑落到地面,而这些躺在地板上的稿纸自会有秘书帮她收拾整理好。
而好几只小狗在她床边蹭来蹭去陪着她。
在这样的环境中她可以一写就是一个上午,午饭前从不露面,而午饭后的时间则从不写作。即便在她频繁的长途旅行时,早晨的时间也都是保留给写作的。
华顿通常将下午留作自我消遣,包括猎奇、谈话以及怡情的生活。
她回避本应属于她那个阶层的高调的社交圈,更愿意参加小范围的意趣相同的友人的聚会。
她自己买了一辆车,经常在下午带着朋友们在乡间兜风。晚上她喜欢召集志趣相同的朋友们聚谈,让头脑享受数小时的知识洗礼。
华顿手头上总有一本资料薄,记录故事酝酿中尚不成熟的元素,比如情节的概要、不起眼的几句俏皮话、社会评论、精彩的比喻,等等,这些元素日后终会出现在她的某一本书里。
她直到五十六岁的时候才开始记日记。
她特别注重保护自己的隐私,在家里,她要求有一块完全属于自己的空间,不受日常生活的烦扰。
她厌恶那种令人无法隐秘思考的一览无余的居家布置。
每天上午她都闭门谢客,只有对晨间幽闭写作的成果感到满意了才出房门。
她不遗余力地避开公众的视野,为了保护自己的隐私,甚至不惜放弃某些作品的出版机会,只是因为出版后有可能让读者窥探到她的私生活。
只要有可能,她总是销毁那些写给其他人的信件。
人生就好比一场马拉松赛跑,前面用劲过了,难免后劲不足。蝉的幼虫要在地下蛰伏三到五年,历经一番在黑暗中的苦苦挣扎,才会有一个夏天的阳光下的高歌。
所以,如华顿这样,大器晚成又何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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