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棺定论”,是指一个人死后才会对其是非功过加以结论。
公元前210年的七月,秦始皇逝于沙丘。后世对他的评论可谓毁誉参半,有人说他是一代雄主,也有人说他是一代暴君。
人们对这些说法引起的争论,长达千年,都无法给予定论。但无论怎么说,这些都是他。
他的君臣关系(功臣良将都得了善终),他的治国能力(书同文,车同轨,统一度量衡,统称为三功;以及兴修的水利工程等),哪个朝代的皇帝都难以与其比肩。
千古一帝,名副其实。
不过在他离世的前5年,他所推行的那些巨大项目,却成为了点燃底层人民揭竿起义的催化剂。
作为一个大国领袖,任性的释放帝王的欲望,只想着杀伐征战,而不懂得让人休养生息。
劳动人民的愿望,不过是为了能够饱腹,为了家人能够活下去,这是他们最朴素的心声,任何身居高位的人都必须重视这一点。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忽略老百姓最基本的生存需求,后果极为可怕。估计秦始皇从未想到,自己国家那些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愚民,竟然具有如此大的能量。
只能说大秦帝国在秦始皇没完没了的可劲折腾中,“气数已尽”!
公元前209年七月,在秦始皇周年祭之时,陈胜、吴广在大泽乡揭竿起义。
起因是因为《秦律》中的“失期当斩”。
陈胜、吴广因为身强体壮、头脑灵活,被押送900民夫从大泽乡到渔阳(今北京密云区西南部)去戍边的军官选中了,让他俩管理其他民夫。
恰逢7月汛期,大雨阻路,无法按期到达。按照《秦律》,逾期杀头。于是俩屯长一合计,横竖都是个死,反了吧!
没想到,俩屯长这一反,犹如水入油锅,迅速在全国沸腾起来。
这事儿也让后世的帝王们都明白不能把老百姓逼的太狠了。
其实在商鞅变法时期,朝廷是懂得这个道理的,商鞅就很懂得怎样让百姓成为国家的奴隶而不自知,还觉得特别有奔头。
比如当时规定:男子成丁后,得先种两年地,再带着粮食去为国效力。然后你上阵杀敌就能够得爵位,死在战场,你的孩子还可以继承爵位。
然而这一切,到了统一后的大秦帝国,全都变了。
秦始皇只顾眼前利益、涸泽而渔的做法,强硬到极致的半动员、半逼迫老百姓去修筑那些巨大工事要塞等,让越来越多的良民变成了罪犯、役夫,被征调到偏远的地方去做苦工。
之前为期两年的服役期限被无限期延长。之前百姓被征调一次后,几年之内不会再找你,但现在还得接着干。
于是越来越多的有产者变成了无产者,越来越多的无产者变成“罪犯”、“役夫”,走投无路的老百姓心中积聚起了愤怒的火焰。
“失期当斩”就成了点燃滔天怒焰的引子。
很多人说《秦律》残暴,其实,这是很适合统一前的秦国律法。
当时的秦国全民皆兵,服从命令就是军人的天职。
秦国的老百姓是终身服役制下的兵,他们只有两个职责:活着一天,就是国家的一个兵,任务就是给国家干活以及为国家生将来能够干活的人口,除此以外没有任何自己的时间!
整个社会严重缺乏弹性,什么人文关怀、以人为本啥的完全不存在,连成为梦都是奢望。
“过刚易折”,绷断是早晚的事情。
而统一后的秦国,因为过于巨大,更加快了绷断的速度。好比一个人的身体变成了巨人,但是支撑巨人身体的腿却还是以前的体质,会是什么后果呢?
后果就是腿和脚踝会被压断。
这也是为什么身处关中无往不利的《秦律》,铺开到全国后,结果变得天怒人怨,得了残暴的骂名。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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