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间翻到我1年前写得日记,正好不知道写什么,就当做一篇文章吧。那还是2017年3月份的事了。
我提前1个月告知中介我们们将离开北京,需要将房子转租出去,我和中介同时开始找人。2.21号之前,来了2个人看房,看房时间不确定,第一个人我先中介确认不会租这个房子,第二个人我以为他不会租,但未向中介核实,现在,2月25日晚上10点57分,想到或许就是这个人预订的房子。亲爱的自己,不要我以为,将“我以为”这三个字从你的脑海里删除,你需要确认事实。
我梳理了事情发生是过程:
01 前期沟通
这周二,2月21日。
我的舍友找到了租客,给中介打电话告知我们已经找到人了,不要再找人了;问中介可否安装空调,中介称可以。
周三到周四,2月22日到2月23日。
我什么都没做。
这周五,2月24日。
联系舍友的租客,告知明天,也就是2月25日去签转租合同,约好时间(明天下午2点)和地点(慈寿寺站)碰头。
02 高潮
2月25日。
1点30,租客说她已经到地铁口了。
1点32,给中介打电话告知今天去签转租协议。结果中介说他已经签了另外租客的定金,因为那个租客不要空调,如果我这个租客不要空调就跟这个租客签合约。
“喂,刘伟(化名),我是某地方的要转租的那个人,我今天要跟租客去签转租合同。”
“是这样的。(当时我也忘记了,凭记忆回忆)我已经找到客户了,她们不要空调。。”中介说。
“啊,那我现在来预约了,你又说不行。”我
“行啊,你让她来啊,可以签可以签。”中介说
“那你安空调吗?”
“空调配不了,一个空调两千块钱,多少钱租的房子,安什么空调啊,配不了。。。。啊,美女。。。我没说不能签,她要来签,今天咱就跟他签呗,但没有空调”中介(这里又是一阵大火,我当时签合同的时候,中介是同意安空调的,现在居然。。。)
1点40分,舍友接过我电话,建议我空调的事,可以我们自己出钱办空调,退的押金比空调钱多。同时她意外得知,只有甲方(也就是中介)同意转租,我们才能转租出去,甲方不同意,我们不能转租。
合同写: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须事先征得甲方和代理机构的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收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还有我以防他不退租金,叫他写的另外条款。
备:经甲方同意转租方可转租,转租后甲方退还乙方押金及剩余房租。
2点,跟租客协商,我方可以出空调钱,现在去转租。
3点38。去了中介,结果中介里的店长说,中介已经收了他们自己租客的定金,不能跟我找的租客签约,否则中介自己要付违约金。当下火大,就说你这不是帮倒忙吗,中介居然威胁我说“我可以不同意跟你转租,你就一直住着吧,我们是好心帮你,帮你转租,还说我们帮倒忙”;还说明天那个租客会来签合同。那是就被他们吓到了,怕拿不到退租的钱和退不了房就跟我的租客回去了,为表示歉意我请那个租客喝了水。
5点,跟舍友去唱歌
03 尾声
2月26日,中介带了之前的人来看房,是之前中介带来的第二个客户。之后中介在微信上说那个客户已经签了约,交了钱,并发来签名和照片。照片上显示日期是2月26日的,我就猜想是不是被中介骗了,那个租客根本就没有交定金,是2月26日确定的,自己觉得好无能又好愤怒,想走法律渠道,上网咨询律师,律师建议私了,诉讼费和时间都是问题,成本太大。。。无奈之下只好放弃法律途径。。。下一步就是约定签约时间,我跟他发短信约定时间,语气也不是很好,后面在电话上吵了一架,当时我也就想跟他吵一架,吵完后约定3月6号去签约,退押金。
吵完这架后,自己也冷静了下来,吵架不能解决任何问题,法律途径走不了,投诉时间也长,舍友说现在的目的是签约和拿钱,当时确定了就应该立马签约,不然变数多。
3月5号,跟中介约定了时间,3月6号上午。
3月6号上午,9点钟跟中介约了时间,下午1点钟才到。中介退了押金+剩余房租-水电费,总共3848元钱。我搬离了那个房子,转租事件结束了。
最后拿到钱了,可除了钱,我还想要程序正义呀,一开始说好不久行了,不要临时变卦。可我也不可能为了这一点钱去花费时间和精力来告中介不符合程序正义吧。
这件事之后我稍微有了变化,开始目标导向性做事了,只有自己强大了才能有更多的资源对抗这些不公平的事吧。目标导向性并不代表不重视过程,而是比起过程更看重结果,这个只针对工作上得事,感情还是比较在意过程和细节的。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