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险产品设计看似简单,好像就是几个公式、几个因素的组合,其实一个寿险产品体现着四方利益。即股东利益、客户利益、公司利益、销售人员利益。
精算师职责是在产品设计中平衡四方面利益,但是现实中精算师很难平衡好四方面里,只能根据公司经营战略和决策,在某些产品上突出某方面利益。高现价、高回报产品突出的是客户利益,高佣金产品突出的是销售人员利益,高费用产品突出的是公司利益,高利润产品突出的是股东利益。每个产品有不同的利益导向、不同的追求目标,精算师无法在一个产品上平衡各个方面的利益,只能在公司整个产品体系上去平衡各方面利益。
精算师设计的产品是公司经营战略的具体体现,如规模型产品体现公司短期内上规模的发展战略;直接对抗某个公司的产品体现公司竞争策略。但是,另外告诉我们,寿险产品经营结果是检验精算师产品设计优劣的标准,也是检验精算师产品设计水平的标准。好销产品不一定是好产品,设计出好销产品的精算师也不一定是优秀精算师,能够在产品中很好地平衡各方面利益的精算师才是优秀精算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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