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说有一集讨论前任,傅首尔提到了自己的前任, 在总结的时候说: 在一起的时候,他是钻石,我是石头。分开后,我把自己也变成了钻石。
首尔说完有些激动,李诞感慨:女孩子们真是不容易,聊到前任都还是有些心情难平。马东反问,男人呢?诞答:男人嘛,你知道的,男人们在一起聊起前任就那副德行。哪副德行?我并不知道。巧的是,就在那天,收到了一位前任的qq验证申请。
我跟他从小学,一直到高中都是同校,在那段用考试割裂开的时光里,我们从友谊出发,曾抵达过亲密,也经历了伤害,亦体会过聚散。毕业后,我删掉了他,退出了班级群。曾经我们都很喜欢拜伦的一句诗:
假若他日相逢,我将何以贺你?以眼泪,以沉默。
以为若能遇上情深至此的人,便是不负青春。
他说第一次见我,是小学五年级参加全校演讲比赛,两个人站在同一个树荫下准备,那是个晴日秋天,风一过焦黄的叶子刷拉拉往下掉。他问我紧不紧张。我哈哈哈笑,说你看台下坐的都是大南瓜有什么好紧张。
这个片段,我自己是全然忘记了,但他成功重塑了我的记忆,让我觉得起初的相遇有那么一点小美好。
进入初中,分到了同一个班,我对他回忆的起点是第一次给我打电话,一副欲言又止的暧昧,最后说他喜欢上了班里的一个女生。懵懂的我正揣度如何委婉拒绝这突如其来的表白,他讲了另一个女生的名字。当时虽然对他无心,但还是有点愠恼,隔着电话线给了一个大白眼,咽下到了嘴边的一句神经病,不假思索给出了我人生关于爱情的第一条建议: 喜欢就去告诉她。
在我的撺恿下,他成功表白。可能觉得我是个不错的军师,对秘密又守口如瓶,于是成了朋友。那会他喜欢看书,我也是。于是常常天马行空地聊各种话题,也说日常的琐碎和情绪,也许因为没有情感的羁绊,所以无所顾忌,第一次有那么磅礴的沟通欲望,互笑互骂里,见过彼此的不堪与狼狈,在对方眼里深刻地认识过真实的自己。
后来我喜欢上了一个其他班的男生,开始了初恋。而他没什么定性,女友换了一个又一个。我从没问过,为什么他每一段恋情都不能长久。可能忘了问,也可能懒得问。毕竟,男人嘛,就那个德行。但我确实好奇过,交往过的那么多女生,有多少是真爱,哪个才是最爱。
他的回答我一直记得,因为听完就给了他一脚。他慢悠悠地说,在一起的时候,每一个都是真爱。最爱?可能死前最后一刻才能知道吧。我骂他,你这个无耻的答案真的可以写进渣男教科书。
他狡黠笑笑,我们在岔路口分开各自回去。
初三,我结束了初恋,男生也转学去了隔海的热带小岛。而跟他的友情还是如常。
下学期,一天散学后教室里七七八八留了些人准备毕业班会。大家嘻嘻哈哈地打闹,他带着耳机听歌,从教室前门进来,似笑非笑,径直穿过嘈杂的人堆,毫无征兆地抱住了我。
那一刻,我心跳如小马驹的奔跑,慌张而迅速。周围的同学开始起哄,不知所措地我用力推开他,逃出了教室。后来几天,我们没有任何交流。对于这个突兀的拥抱,他不提我不问。
但毕竟同班,天天相见,还是尴尬的,我亦有点愤然,又或许是不甘。给他写了一封很长的信,也不知道要表达什么,可能只是想要一个解释。他的回信,理智冷淡,大意是讲毕业在即,虽然觉得遗憾,那也只能如此。
自那天直到毕业,我都没有再跟他说过话。
初中毕业,正值98年洪灾,大雨下了整个暑假。高中新生军训,我们仍在同一所学校,只是不同班了。军训中的某天,大雨不期而至,学生们作鸟兽散冲进教学楼大厅避雨,教官拍手说今天就到这里,大家三三两两地走了,没带伞的我望着外面瓢泼大雨发呆,看见了他冲进雨中的背影。
很久以后他告诉我,那天是想回去拿了伞来找我,只是等他返回来,我已不在那里了。
年少总是轻狂,没有非要在一起的两个人。偶尔在走廊相遇,也故意视而不见。直到文理分科,冤家路窄又同班,不小心还成了前后桌。想不起来是什么契机,大概是他给同桌讲了个笑话,同桌没听懂,而我不小心笑出了声,就这样冰释前嫌。
不久他生日,请了三五好友去家里吃蛋糕。我端着吃了一半的蛋糕溜到书架前,歪着脑袋念一本放倒了的书名,他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了后面,伸出手绕过我耳朵,把书抽了出来敲了下我的头说,你是打算倒立吗?我吓了一跳,转过身,瞪着他。他凑过来,吻了我。那是我们第一次接吻,满是奶油的甜腻,世界安静,时间静止。
我们之间变得有些不同,虽然还是会聊很多东西,会挤在一个窗口发呆,会开彼此的玩笑,但他想要更多的时间待在一起。我却觉得除了恋爱,还有好多事要做。也许谈了情爱,便有了更多的期待,期待则伴随着失望,失望带来了被伤害的感觉。他说我冷血又倔强,从不懂得低头,不明白真正喜欢一个人的感受。
有一回冷战,一个多月里都端着自尊不肯先开口。放学后,我坐在操场边,他从远处走来,到我身旁坐下,默默将一只耳机塞进我耳朵,机子里播放的是Richard Marx的Right Here Waiting 。
歌听完了,他说这是Richard在想见妻子却无法相见时写的歌。他问,如果以后再见到他和别的女生在一起,我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好强的我脱口而出,无所谓啊。他站起来,走了。
一星期后,他和同班的一个女生,一到课间便粘在一起,互相喂食,你侬我侬秀尽恩爱。
我觉得他幼稚,心里失落,表面还是若无其事地当他们透明。直到某次看见了他们靠在一个窗口聊天的画面,突然神经被刺痛。那晚我跑到家楼下,拨通了他电话,先是佯装冷静地说: 你觉得这样有意思吗?他冷笑着回了一个字:嗯。我问:你是真的喜欢她吗?他沉默几秒,说开始是为了看看我的反应,但最近,恐怕是有点了,反正你也无所谓。
我的情绪如沙堆崩溃,站在街边大哭到不能自已,第一次,放下了莫名其妙的骄傲,丢掉了脆弱不堪的自尊,无所顾忌对着电话像个无理取闹的小孩般哭得无遮无掩。
他和那个女生分手,是一个月过后的事情了。但我们也没有重新在一起,那次哭过以后,我就知道自己不可能回头了。他给我写了些信,我也回信。心平气和,讲着不可期遥远的未来,和近在咫尺的毕业分离。
我们有时会有着奇怪的默契,巧到像是刻意的编排。
高三生日那天,久不听广播的我,打开了收音机,正好在播一个点歌的节目。然后电话接进来,是个熟悉的声音,是他。
他说,今天是自己喜欢了很久的女孩的生日。第一次给她打电话时,就想告诉她,却因为害怕失去,撒了谎。后来成了朋友,觉得当朋友更长久,便一直把话压在心底。直到初中毕业面对分离,忍不住抱了她,后来两个人却变得纠缠和互相伤害。虽然不能在一起,还是希望她能够一直像我第一次遇见时那样能没心没肺地大笑。
点的是Right Here Waiting。
我不记得自己后来是否跟他讲,我有听到他点的歌。也许对于他来说,我听不听到,也并不重要了吧。
记得十四年前,那个暑假的最后一次见面,我们两个人在深夜的街道上慢慢走了一段不长不短的路,讲了些无关痛痒的话,此后便退出了彼此的世界。也许所有大张旗鼓的离开都是为了被挽留,而真正的离别从来不过是无声无息的放了手。
李银河说,爱情是一个人内心中的风暴,它有两个元素,浪漫灿烂的美和懵懂迷茫的蠢。即使明知爱情是愚蠢的,可人们还是飞蛾扑火般投入,就是因为它的美。
而人越长大,也越明白了,所有刹那或曾经的甜蜜,都不足以支撑一辈子,同样,那些曾经难以原谅和难以放下的伤害,也都在时间的洪流中变得不值一提。当再次想起时,发现情绪不再复杂,而是平静和淡然,就知道原来早已彻底和他道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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