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道主义伦理学是以人类为中心的;当然,这并不是说人是宇宙的中心,而是说人的价值判断,就像人的其它所有判断、甚至知觉一样,根植于人之存在的独特性,而且它只有同人的存在相关才有意义。人就是“万物的尺度”。人道主义的立场是,没有任何事物比人的存在更高,没有任何事情比人的存在更具尊严。反对这种立场的观点认为,就伦理行为的真正本质来说,人的存在是与某些凌驾于人之上的东西相关联的。因此,一种只注重人和人的利益的体系,就不是真正道德的,它的目标仅仅是指向孤独、利己主义的个人。
人们常提出这种论点,以否定人有能力(和权力)主张和判断人的生活之正当规范。这种论点是建立在谬误的基础上的,因为,对人有好处的就是善这一原则,并不意味着人的本性就是利己主义或孤独对人有益;也不意味着人能够在与外界毫不相干的情况下实现人的目的。事实上,正如许多人道主义伦理学的倡导者所提出的那样,人性的特征之一就是,人只有和他的同胞休戚相关、团结一致,才能求得满足与幸福。然而,爱汝邻人并不是一种超越于人之上的现象,而是某些内在于人之中并且从人心中迸发出来的东西。爱既不是一种飘落在人身上的较大力量,也不是一种强加在人身上的责任;它是人自己的力量,凭借着这种力量,人使自己和世界联系在一起,并使世界真正成为他的世界。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