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姆在第二章第二节中给出了客观的人道主义伦理学的首要原则:对人道主义伦理学来说,善就是肯定生命,展现人的力量;美德就是人对自身的存在负责任。恶就是削弱人的力量,罪恶就是人对自身不负责任。弗洛姆认为生活同医学、工程、绘画一样,都是一门艺术,但对比其他艺术而言,生活是人所实践的最主要,同时也是最困难、最复杂的艺术。在这一过程中,人既是艺术家又是艺术品,既是雕刻家又是大理石,既是医生又是病人。
对于这一段我,我的理解是人应该对他自己负全部的责任。他的现在是他的过去所构成的。如果某人对他的现在感到不满意,那么他应该仔细回顾一下他过去的行为,正是他以往的无数行为,导致了他的现在。但是一个人的行为又无法离开周围环境及社会的影响,虽然个人的行为最终是他自己的选择,可是这选择是在一双双看不见得手的影响下所做出的。在做出决定时,每个人都以为是对自己最有益的,但为什么结果总是不尽如人意?金钱、权利在现代社会几乎是幸福的代名词,我们从小被教导要努力工作以实现人生价值,这价值是谁的价值?是我自己的,还是社会的,还是谁强加给我的?是不是实现人生价值的唯一途径只能是努力工作?
弗洛姆也对这一问题进行了阐述:在现代社会中,尽管所有的重点都压在幸福、个体、以及自身利益上,但它还是教导人们认识到,幸福不是生活的目的,而是尽他的责任去工作,去获得成功。金钱、声望和权力已经成了人的刺激剂和目的。人在他的行为有益于他自身利益的幻觉下行事,虽然他实际上服务于其它一切事情而非他真实自我的利益。对他来说,每一件事都是重要的,就是他的生命和生活艺术不重要。他可以为一切,就是不为自己。
写至此处时,我的焦虑情绪又强烈起来,它让我感到有点绝望,那种觉醒后的无望围绕在我周围,“假如一间铁屋子,是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里面有许多熟睡的人们,不久都要闷死了,然而是从昏睡入死灭,并不感到就死的悲哀。现在你大嚷起来,惊起了较为清醒的几个人,使这不幸的少数者来受无可挽救的临终的苦楚,你倒以为对得起他们么?”这是鲁迅在《呐喊》自序中的一段。人最痛苦的莫过于清醒之后的无路可走。
在焦虑情绪比较严重的一段时间里,每一天起床对我来说都很困难,我就是像被什么东西压住一样,无法起来,无法从心里获得任何力量。每到傍晚时分,看到半明半暗的天空,心里就忽然松了一下,觉得这一天终于结束了,觉得不用再逼迫自己面对了。实际上这一天什么也没有发生,它就是最普普通通的一天,然而还是那样难捱。但是我愿意从积极的一面来看待它,它是一种释放,一种生命的自救,是以前不愉快经历的一个出口。那些负面的情绪在身体里的累积,如果不加以释放,对身体的伤害会更大。通过这种调节,让生命恢复力量是十分必要的。只是已有的行为模式想要改变是十分困难的,但我们仍然需要努力纠正错误,因为意义重大,影响深远。长辈的生活模式会深刻的影响着后辈,凡是那些兴旺的大家族无一不是由文化传承所造就的。所以即便做正确的事很难,最朴素的道理往往最难实现,但我们依然得做。今天又重温了《第八号当铺》,人性的欲望和贪婪永无止境,走捷径是人类根深蒂固的劣根性。只有坚持正道,脚踏实地才能获得最终的幸福。
弗洛姆对人应怎样活着也给出了结论。
“活着”是一个动态概念,而不是一个静态概念。存在和生物体特殊力量的展现是同一回事。所有的生物体都具有一种实现其特殊潜能的本能趋势。因而,人生活的目的是根据人的本性法则展现他的力量。
然而,人并不“一般地”存在着。人在与他的同胞共享人的特性之精髓的同时,他总是一个个体、一个唯一的实体,他与其他人是不同的。他的性格、气质、天资、性情正是他区别于其他人的地方。他能够肯定他的人之潜能,只是因为他实现了他自己。
活着的责任就是成为人自己的责任;就是发展人的潜能,使之成为独立的人。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