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平生最恨蚊子,蚊子却最喜欢我。
有人说,苍蝇蚊子同样讨厌,但其实蚊子的可恨远甚于苍蝇。固然它们都面目可憎、龌龊下流,都会嗡嗡的叫着在你耳边聒噪没完,但苍蝇相对要憨厚的多。何以见得呢?首先,苍蝇体格比蚊子庞大,因此显得笨拙些;其次,看苍蝇被蝇拍击中前笨劲十足的一跃,其结果是十有八九粉身于白壁之上,碎骨于蝇拍之下。即便有时莽撞的落在你胳膊上,也只会瞪着两只鼓鼓的大眼,傻兮兮的搓着两只毛手,一个劲儿发呆,直到你下逐客令。蚊子就高明伶俐的多,它以一身谦谦君子之风亮相,彬彬有礼,翩然而至,漫不经心的咬上你一小口,然后你就成蚊人搔客了。奇痒不说,没准还感染。而我最怕的倒不是这个,却是那种大战前剑拔弩张的胶着气氛。敌人一秒不降落,我的心就一秒不得安生。及至它终于落下来了,落在你身上,于是暗暗运力,一招降龙十八掌糊将上去,得,受伤的还是自己。而蚊子依然哼哼唧唧,得意洋洋,玩世不恭而超然于红尘之外,细细把玩着死与不死间的妙境。
然而蚊子最可恨的也不是扎你两下肉,吸你几口血,在你身上埋上几个包,而是在经过几个回合,待它酒酣饭饱,心满意足之后,却立刻消失的干干净净,再不见踪影。任凭你打电灯照,开风扇吹,乍拳头以威逼,献肉体以利诱,全不顶事。这时蚊子的处世哲学就显出来了----见好就收加上厚黑之道。蚊子呀,无论如何你也是只堂堂中华蚊子,即便不是熟稔《礼记》,也不该在享受了主人一顿大餐之后,一声不响就不辞而别吧?至少出来见见,好让我再仔细聆听你亲切的耳语,用心追寻你缥缈的身姿,然后轻轻的把你捏死。可蚊子死活不干。
我自己是个和平主义者,奉守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假如蚊子不叫做蚊子,整日乖乖的在屋子里飞,乖乖的在墙上睡,我是绝对不会有冲上去把它弄死的念头。可蚊子毕竟是蚊子,它本性是要吃血的,墙上啃不出血来。怎么办?于是它本能的看着我。我呢,也立刻本能的看着它。不知道佛祖基督遭蚊子咬时心里怎么想的,我的主义叫做谁吸我的血我就和谁玩命主义。当然,除了献血之外。于是,敌对关系就这样产生了。不让它咬,不是你单方面说了算;让它可劲儿的咬吧,你又不甘心从此被当作智障。没办法,只好跟它拼了。
200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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