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数乘法”作为小学数学课程内容,通常安排在五年级第一学期的第一单元。课程内容主要包括:竖式算法、乘积取近似数、应用运算律简便计算以及在实际情境中的应用。其中对于竖式算法的介绍,是将小数转化为整数,通过整数竖式计算的方法计算小数乘法。这样的安排试图将整数乘法的方法直接应用于小数乘法运算。
这样安排的问题在于,两个小数相乘已经失去了“相同加数求和”的含义。对于一个算式,如果仅知道怎样算,不知道何时这样算,显然是计算教学的缺失。因此,学习小数乘法的起点不应当是怎样算的问题,而是如何理解两个小数相乘的过程。
一、“乘”的本质是放缩
把两数相乘的过程视为相同加数求和,或者简称为“重复加”,是认识乘法运算的初步阶段,这样的认识是以“数数”的活动为基础的。比如,某商品每千克3.5元,如果买3千克,需要多少元?实际就是求“3个3.5等于多少”。
用加法算式表示出来就是:3.5+3.5+3.5
由于重复加法可以表示为乘法,因此3个3.5可以写为乘法算式像这样将两数相乘的运算过程看作重复加,在两个因数都是小数的情况下,就无法解释其含义了。比如,某商品每千克3.5元,如果买0.5千克,需要多少元?这时列出的算式“3.5x0.5”,就没有重复加的过程。因此在学习小数乘法之前,首先需要拓展对两个数相乘意义的理解。
事实上,题目中出现了两类不同的“变量”,分别是“质量”和“价格”,二者具有“协变”的关系,也就是相互依赖、协同变化的关系。其中的变化,可能是变大,也可能是变小。
学生学习计算,学习目标不能局限于“怎么算”,至少还应当包括“何时这样算”和“为何这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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