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9年11月25日迪拜债务危机爆发到希腊债务危机到欧元区债务危机,主权债务问题愈演愈烈,尽管欧盟出台了各种救治方案,但没有任何迹象表明,这场危机真的就结束了。谁都明白,用更多的新的主权债务来化解旧的主权债务,只是权宜之计,因为这场主权债务危机暴发的根本原因并没有得到解决,欧元区国家正陷入紧缩财政经济衰退还是继续刺激泡沫破裂的痛苦选择中。
主权债务是指一国以自己的主权为担保、用一国财政收入来偿还的、向全球投资者借来的债务。大多数情况下,一个国家主权债务是在这个国家经济发展出现问题的的情况,国家通过增加投资、社会福利等措施,促进经济增长,然后从经济增长中收获更多的财政收入来偿还债务,因此,这些债务得以偿还的前提是经济的发展,而且债务的量是国家财政增长所能承受的,因而,这些债务本身有一定的风险,必须控制一定的量,如欧元区国家通过马斯特里赫特条约规定,一国政府公共债务不得超过GDP的60%,而公开财政赤字不得超过3%。但实际上,截止2011年第三季度未,欧元区主权国家债务和公开赤字平均达到87.7%,其中希腊达到159.1%;截止2011年底,欧元区2011年的财政赤字占其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赤字率)4.1%,其中希腊为9.1%,沉重的债务负担使希腊处于国家破产边缘。纵观包括希腊在内的欧元区国家主权债务的产生,其根本原因是进入21世纪的十年来,由于货币升值、劳动力成本高、创新不足等多方面原因,欧元区国家经济增速一直徘徊在2%左右,而同期的美国是5%,中国则达10%。经济不振直接影响了国家财政收入的增长,致使政府入不敷出,又不得不维持较高的社会福利以满足选民的需求,只得不断举债,寅吃卯粮,金融风暴更是雪上加霜,使问题完成暴露出来。
因此,主权债务危机其本质是经济发展的危机,从全球的角度看,主权债务负担与经济增速成反比,世界几大经济体中,日本由于在过去20年中,经济增长乏力,截止2011年,国家债务达13.7万亿美元,是GDP的200%,虽然日本国债购买主体90%为国内居民及企业,且年债息约1.5%,仅为一般国家债息的1/3,得以避免限入社会动荡和国家破产,但从量变到质变,压垮大象的,可能就是最后一根稻草,为此,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行、经合组织多次预警日本债务危机;而最新的信息表明,美国的债务已超过15.23万亿美元,超过其2011年GDP的100%。而我国,得益于过去30年的高速发展,中央政府债务仅占GDP的30%左右。主权债务是一国经济运行情况的缩影,国家作为社会经济运行的调节者和社会公共产品的提供者,必须有一个较为稳定、持续增长的财政收入为支撑,以维持政府的日常运转和提供不断改善的社会公共产品,而财政收入的最主要来源是税收,如果没有经济的持续发展,税收的增加,以发行国债来弥补财政赤字,必然导致债台高筑,危机显现。
全球经济因主权债务危机而面临的风险,是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一面对照镜。发达国家以政府负债的手段实现资本主义高福利制度,促进内需,推动经济发展的模式,在这场主权债务危机中被证明是失败的,因为它不仅没有推动经济的发展,反而使经济失去向上发展的活力,把国家推到了破产的边缘。在危机之前,也许有许多人不知道,标榜以市场为主要经济调节手段的西方发达国家,政府居然是最大的花钱主体!过去的30年,我国的经济也是以政府为主导的增长方式,经济以追求总量增长为目标、以扩大投资规模为途径,这与发达国家以促进内需为目标,以向公民提供高福利为途径异曲而同工,不同的是所处的发展阶段不同,因而效果不同。主权债务危机暴露出来的问题,正是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避免的问题。2008年,我国人均GDP首次超过3000美元,进入工业化中后期,经济发展处于一个重要转型时期,但同样在2008年,我们延续老路子,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而推出的一揽子刺激政策,结果产生了许多后遗症,延缓了我们的经济转型。当前,困难重现,类似2008年的政策不会再现,转型成为必然。对转型发展,有的人提出,应是从投资和出口为主拉动的经济增长结构向以内需要为主的经济增长结构转变,有的人提出,应是从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率的“两高一低”经济模式向低能耗、低污染、高效率的“两低一高”经济模式转变。笔者认为,主权债务危机和2008年的刺激政策恰好回答了这一问题,既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最核心的问题不是内需、投资、出口三驾马车哪一辆为主的问题或马车走哪条路的问题,而是以哪种力量为主导推动马车前进的问题。主权债务危机的出现,说明在后工业化时期,以政府为主导的经济体系是低效率的、对经济的推动是不可持续的。政府不是经济增加值缔造者,其掌控的资源越多、花钱越多,市场空间越窄,民营经济被挤占的风险越大,经济将越发僵化,使经济陷入恶性循环的境地。因此,笔者认为,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最根本的就是要实现经济发展由政府主导到以民营经济为主导的转变,实现经济资源配置由以政府主导为主向以市场为主的转变。
种种迹象表明,在未来的十年左右,世界经济将处于一个低速增长的状态,二战以后,世界经济以石油产业体系为代表,实现了工业经济的高速发展;进入90年代,以数字化产业为代表的知识经济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直到今天,包括3G、三网融合、物联网等新兴经济概念,都是知识经济的延续和发展,但知识经济对经济增长的带动力度已经弱化,进入二十一世纪的这12年,世界经济没有找到新的增长点。在主权债务危机的冲击下,政府推动经济发展的这支手的力量将被极大地削弱,欧盟、美国、日本等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将面临更大的困难,重新进入较快的发展轨道需要一个较长时间调整,外部环境对我国经济保持较快发展极为不利。2012年10月13日结束的世界银行年会发布的公报中表示,全球经济增长减速,经济发展存在大量不确定性及下行风险。2012年7月,温家宝总理在四川省成都市就当前经济形势进行调研,当前经济还没有形成稳定回升态势,经济困难可能还会持续一段时间,反映了高层对未来经济发展的担忧。所以,我国要实现经济发展由政府主导型向民营经济为主导的转变,所面临的困难是巨大的,需要国家坚定决心,百折不绕,采取有效措施,全力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实现民营经济增长及时跟进,才可能接过政府带动的增长惯性,为实现我国经济发展跨越“3千美元”调整期,平稳进入新的经济发展阶段奠定基础。
一、适度增长,防止经济出现大的波动。在现阶段,希望我国经济再现30年前的增长势头是很难的,但如果在这个时期,经济增速大幅下降,必将对我国经济和社会造成极大的冲击,经济必须保持适度较快的增长,这是我国社会经济现状决定的,首先,只有保持适度较快的增长,才能消化每年新增的劳动力,解决社会就业问题,就业是民生的保障,只有充分的就业,才能促进内需,维护稳定;其次,保持适度较快增长,才能为政府提供充足的财政收入,为改善民生、调控经济提供保障;再次,民间资本是逐利的,只有在经济保持一定的增长势头、形势向好的情况下,才能调动民间资本积极参与经济建设,这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前提。因此,不能纯粹为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而放松对经济的调控,致使经济出现大的波动。
二、深化改革,激活民间资本。资料显示,我国民营经济占中国GDP总量的66%,税收贡献率为71%,社会投资中占45%,就业人口占近90%,完成了65%的发明专利和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民营经济成为主导经济增长的主力军的客观基础已经具备,但在过去的几年,在国家经济剌激政策下,“国进民退”现象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普通的担心是,民营企业在这轮金融风暴中,由于资金、市场的流失而失去发展的活力,导致整个经济实体缺乏竞争的活力。经济最困难的2009年,美国企业前500强年营收10.69万亿美元,中国企业500强年营收仅为3.68万亿美元。但出人意料的是,中国企业500强的净利润为1706亿美元,而美国企业500强的净利润为989亿美元,从表面上看,中国大企业利润创造能力远远超出美国大企业的水平,但本质的原因是中国垄断性国企在获取垄断性超额利润,而这恰恰是民营资本所无缘进入的领域。危机挑战下的经济持续发展,不可能长期依赖政府投资,加快垄断性行业的开放,引入竞争机制,引导民间投资成为激发投资和内需的新路径,同时,这也将对民间资本起到的一个疏导作用。
中国人民银行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居民储蓄至35.19万亿元,中国居民储蓄馀额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例高达74.6%。当前,制约民间资本投资的因素很多,很多高盈利或通过补贴后具有高盈利的行业被人为设置高门槛,只能由国企经营,民间资本很难进入。特别是在一些资源类和公用事业类的行业,民间资本不仅难以进入,即使侥幸进入,最后由于种种原因又被迫退出,如在航空、煤炭、教育、医疗、基础设施领域,民企被迫退出的案例屡见不鲜,同时,政府行政命令式的国企行为,又常常是低效率、甚至是对资源的浪费,如一些交通设施运行的时候就发现已经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或实际并不需要,一些城市道路用不了两年就得再次翻修等等在社会生活中屡见不鲜的事,在民营资本看来,是不可思议的事情。所以,当前应当积极理顺民间投资渠道,让更多的民间资本发挥效应,提高整个社会经济运行的效率,否则,巨量的民间资本只能四处出击,炒房、炒股、炒金,推高资产泡沫,甚至炒蒜、炒豆、炒药等等无奇不有的投资方式,最终对社会经济和居民生活产生破坏性影响。
三、扩大开放,吸引国际资本参与我国经济建设。国际资本是全球化背景下民间资本的一部分,危机时代,国际资本将会出现一次明显的转移,既从高风险的经济体向安全边际较高的经济体转移,我国应抓住这一机遇,在兼顾我国经济安全的前提下,研究出台包括扩大准入领域、提高股权比率在内的吸引外资参与我国经济建设的政策措施,实现国内资本与国际资本的有机结合,这将有利于我国企业寻找国外市场,规避国外市场壁垒;有利于引进了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了我国企业的管理水平,提高产品质量;有利于推动企业做大做强,促进了我国生产力水平的提高。
四、转换思路,改变政府调控经济的方式。社会转型期的各种矛盾调和,需要政府以一个游戏规则制定者和仲裁者的姿态面对微观的公民和经济实体,这是矛盾调和的前提。当前,必须高度重视政府主导经济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如各级政府的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权力寻租、中央调控措施无法落实等问题。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需要各级政府尤其是中央转换思路,淡化对下级政府的GDP考核,慎用行政手段来调节经济活动,尤其是事后的的调节,强化税收和金融杠杆对经济活动的调节功能,使政府从繁重的经济建设任务中解脱出来,较快实现使政府的经济职能从经济建设主体向经济性公共服务主体的转变。一是政府通过有效的宏观经济调控和管理,为全社会提供良好的金融环境和经济发展环境;二是政府通过严格规范的市场监管,形成良好的市场环境,保持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三是政府要及时、公开地向全社会提供经济信息和市场信息,为全社会的经济实体提供同等、公开、透明的信息,为企业决策提供参考,避免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不正当竞争;只有在以市场为主要调节手段的经济环境中,民营经济才能得以发展壮大,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主力军。
总之,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我国经济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主权债务危机对我国经济建设的一个警示,尽管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一个复杂、长期的系统工程,但时不我待,经济调整与世界经济困难同时出现在我们的面前,危机中蕴藏的挑战与遇同在,“狭路相逢勇者胜”,我们要有必胜的信心、坚定的信念,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保持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不懈的努力。(201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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