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思维《金刚经》的“如理实见分第五”。
作个记录:“名”“相”是两回事,我们眼睛看到的事物与跟这个事物被取的名字是两回事,譬如说,我的名字叫少梅,但少梅不是我,少梅只是我的名字,是一个标志,仅此而已。就如“贡觉顿珍”只是我的法名,也不是我,名字是我出生了之后才改的,法名是我皈依后才取的,是一个身份的象征而已。
名字与出生之前的我,皈依前的那个我,没有任何关系。相认于名字为我的朋友还没有看到真正的我。
我们要把眼睛所看到的事物跟事物被取的名字看成是两回事,如果把“名”“相”混为一谈,那就迷乱了。所以要把他们要看成是两回事。
让显现毫不增益,让境维持它的本性,完全不加以增益而放着,这就是境本身的自性与法性,也叫真如。对他有所增益便迷乱了。除此之外,没别的了!
这个时候,看到的一切显现即见空性,那便是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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