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终于出现了一个比股市更让大众关注的事件——温州房产2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而且各大媒体通过调查获悉,这类“20年到期的房产土地使用权”并非温州“特有”,这些天应该不少人都回家拿出《房产证》仔细阅读,生怕自家房产“缩水”。
这一事件对我们大众到底有什么影响呢?
首先根据《物权法》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也就是大部分普通老百姓的房子到期后会自动续期,不用过分担心。
而且中央对此已有规定,房产使用权到期后自然的落在原房主身上。只需提前一年向国土资源局申请并缴纳1%的土地出让金,然后续期相应年限即可,房子还是自己的。
不过因为住宅建设用地续期后是否支付土地使用费的问题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所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研究认为,目前不作规定为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删除这一费用。
所以,各位已经买房或者没有买房的朋友,不必太过担心这一问题,只需了解即可。不必因为新闻的报道而急于买房或者卖房,应该做出自己的正确判断。
根据国务院9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暂行条例》来看,土地使用权最高年限按用途来划分,分别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旅游商业娱乐用地40年,其他或综合用地50年!
那这批20年土地使用权又是怎么出现的?
通过咨询,之所以出现20年、30年、50年等不同使用年限,地方政府提出的理由主要有三类:
1,在政策范围内调整。温州市国土局称,上世纪90年代,在土地出让政策开始执行时,该市在不超过居住用地最高年限70年的前提下,按20年到70年分档,由受让方自行选择给予办理出让手续。地方国土部门称,土地使用年限降低,可减少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在一定程度上可降低房价,让利给终端消费者。
2,方便管理和处置。重庆市国土局在解释为何土地使用权期限是50年时称,因为重庆市多数房地产开发以商业与住宅混合类型为主,一个项目中若按商业、住宅最高出让年限确定不同出让年限,势必会出现一栋建筑中,商业、住宅出让终止时间不一致的情况,带来处置困难。
3,先试先行地区历史遗留问题。深圳、青岛等地由于在国务院发布土地使用权最高年限之前,已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上先试先行,出现了部分遗留问题。
所以,这次的20年到期的土地使用权问题,并不会影响到大部分普通民用住房,反而会促进国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更好的保障以后大家的权益!
作者:禹汤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