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乱时期的爱情》三

作者: 漫讀時光 | 来源:发表于2022-01-14 20:36 被阅读0次

有的人是家境以及物质生活条件方面很是耀眼,但是人品以及品性方面却让人大为失望。

>她到此时才怀疑,在职业权威和世俗的迷人外表下,她嫁的这个男人其实是个无药可救的懦夫:一个靠姓氏带来的社会地位而耀武扬威的可怜虫。

随着朝夕相处的陪伴,有缘并渐渐的“驯化”,最终有了情意,呵护孩子。

>她欣喜万分地发现人们爱孩子并非因为他们是自己的孩子,而是因为养育中产生的情意。

生活磨平了她的棱角。

>她始终都不曾承认这一点,即她已陷入这个新世界里常规与偏见的乱麻之中,比她自己想象的要快得多。

一个不懂得反省,只知道把什么错误或原因都推给外部因素,TA是长不大的,也不会有什么担当。

>他不承认自己和妻子的矛盾源于家中压抑的气氛,而是认为那源于婚姻本身的性质:一项荒谬的、只能靠上帝的无限仁慈才得以存在的发明。

他们去寻找的并不是爱情,而是寻找彼此之间失去的热情。

>对她说,行,亲爱的,咱们去寻找在欧洲丢失的爱情:明天就走,不再回来。

谁又能阻挡时间的流逝,无论你选择何种方式对待时间。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按部就班,规律的生活给了时间一刹那的静止,觉得时间慢。

>生活规律得仿佛生了锈一般,既让人轻蔑,又让人害怕,但同时也是一种保护,让他意识不到时间的流逝。

“我还是我,我依旧是我,我还是那个我”,在生活中,“我”在慢慢的离开我。最难不过依旧如初,还是自己理想中的自己。

>她的人生才刚迈入成熟,刚刚摒弃了形形色色的海市蜃楼,便又隐隐伤感起来,因为她始终没有成为自己年轻时住在福音花园里所憧憬的样子,而是成了这副甚至自己都一直不敢承认的模样:一个华贵雍容的女仆。

当爱变成了义务,还是爱吗?

>她丈夫爱她胜过一切,胜过世间所有的人,但这也仅仅是为了他自己:这是他的神圣义务。

故月是故乡明。无论离它近或是远,心底总有个地方为它驻足,哪怕是在别的地方定居或移居……

>费尔明娜·达萨唯一的希望就是回自己的故乡看看,和她脑海中最久远的回忆对照一下

时光的足迹让人不断变老,变老本是一个自然的过程。当看到自己在意的人在变老,感到时间的残酷,已在人的脸上留下苍老的痕迹。当看到比自己年轻的人那么有活力,原来自己是在慢慢变老。

变老,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老得太快……

>它们标记着他人生的轨迹,因为他甚少从自己身上体会到时间的残酷,却能在每一次见到费尔明娜·达萨时,从她身上难以察觉的细微变化中感受到这一点。

费尔明娜是他心目中的爱丽丝与白月光。

>爱丽丝再次走入了镜中。

收藏那些东西,不过为了给他留下些念想吧了。见不到人,还可以睹物思人。

>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把镜子挂到了自己家中,却并不是因为那镜框的精雕细琢,而是因为镜子里的那片天地,他爱恋的形象曾在那里占据了两个小时之久。

冷漠里藏着深情

>他相识。他们生活在两个背道而驰的世界里。每当他竭力想要缩短他们之间的距离时,她绝不会向前迈进一步,而是步步都朝着相反的方向。直到很长时间以后,他才斗胆设想,那种冷漠也许不过是抵抗恐惧的保护壳。

没有台阶下,又没有一个人愿意搭台阶让对方下来,他们好似在胡同里徘徊,找不到走出去的路。

爱,到底是什么?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在婚姻里,相互包容、理解远大于彼此的各执己见。

>虽然他们保持着形式上的通信,谈论孩子们的情况和家里的其他事项,可几乎两年过去了,无论他,还是她,都没有找到一条回头之路,因为每条路都被他们的骄傲暗中捣毁。

人会因为想知道什么真相而徘徊不已,犹豫不决,甚至焦虑。如果知道了真相会怎么样,不知道真相又如何。

真相像一把双刃剑,犹如此句描述的折磨着人心碎。

往前一步是近在咫尺,退后一步是回到之前。

>她想找到真相,心里既焦灼又恐惧,两种感觉几乎不相上下。她被一股无法控制的劲风所驱使,这风比她与生俱来的高傲,甚至比她的尊严都更强烈:一种教人心碎的折磨。

有时的情绪来得突然,或者,竖起自己的舞爪,不过是为了掩饰内心最真实的情绪。

因为在意,才害怕失去。

>当时他并不知道,为了不让别人看出她的恐惧,她总是会抢先竖起一道愤怒的屏障。而那个时候,她所面临的正是她最恐惧的事情——永远地失去他。

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不想物是人非,不想感慨万千,把那些地方留在记忆里,不再重游。

>尽管曾万般怀念,如今她却避免走过那些她思念的村庄。这样她才能在记忆中留住它们,让自己免受幻灭之苦。

遗憾的是没有了最初的样子,只有以后想象的样子

>可这次,她一眼就被它完全迷住了。但她的悲哀,抑或是这个镇子的悲哀在于,后来的她永远也想不起它真实的模样,只记得见到它之前她脑海中想象的样子。

期望什么,当期望真的即将成为现实,却又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成真的期望里又有着无言的变化。

>然而,这个时刻终于来临,他却并不像他在无数个不眠之夜中预见的那样,因胜利的激动而颤抖万分,相反,他颤抖是因为被一种恐惧感所包围:他以某种令人难以置信的清醒意识到,如果他死了,丧钟也会这样为他而敲。

呵呵,如果这都算是永恒的忠诚和不渝的爱情,那爱情真的并不是真的爱情。爱情,大抵是“既许一人以偏爱,愿尽余生之慷慨”。

>在费尔明娜·达萨成为寡妇的第一个晚上,他便向她重申了他永恒的忠诚和不渝的爱情。

徒劳是一种意义的象征,对阿美利加来说,她尽力过,努力过,执着过,努力去寻找打乱自己生活的是什么。

>他以为她在自己的努力徒劳无功之后,已经决定忘记一切了。

人要学会断、离、舍,生活如此,其它方面亦如此。

>但是她坚持要这样做,因为多一件东西确实也放不下了,更何况所有地方没有一件东西是真正能派上点用场的,比如挂在门把手上的那些衬衫,还有压了又压才塞进厨房柜子的欧洲冬衣。于是,一天早晨,她情绪高涨地爬起床来,翻箱倒柜,把阁楼翻了个底朝天,发动了一场战争般的扫荡,清理了一堆堆过时已久的衣服、一顶顶在流行时都没有机会戴的帽子,以及欧洲设计师们依据女王们加冕时穿的式样设计的鞋子——它们在本地被那些门第高贵的小姐们鄙视,因为款式和黑女人从市场上买回来的居家便鞋一模一样。

越洋情书

[法国] 西蒙娜·德·波伏娃

首先,我渴望能见你一面,

但请你记得,

我不会开口要求要见你。

这不是因为骄傲,

你知道我在你面前毫无骄傲可言。而是因为,唯有你也想见我的时候,

我们见面才有意义。

>“我看不出,见这么多次面有什么意义。”
“我没想过见面要有什么意义。”他说。

在喜欢或爱的人面前,人会变得孩子气或幼稚。在其他人面前,依旧是平时那副样子。

>她不明白,一个善于思考并以其思考让她获益良多,帮她减轻了寡妇生活的种种苦楚的男人,为何在思考自己的人生时,却用那样一种幼稚的方式陷入到一团乱麻之中。

患难见真情。

>灾难中的爱情更加伟大而高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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