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重播率较高,让人百看不厌的神剧,《亮剑》无疑是重播率最高的连续剧之一。
闲来无事,又点开了《亮剑》看了两集以后,感觉李云龙真是个人才,虽然大字不识几个,却有着独特的狡黠,并且深谙心理学,把人际关系玩得通透,活脱脱一个职场高手。
为什么这么说呢?这就要从前两集中的几个细节中说起。
山本一木率领特种队,企图夜袭大夏湾八路军总部,却无意中和独立团交上了火,孔捷带领的独立团遭到耻辱性打击。
老总发火了,怒骂独立团为“发面团”,并撤掉孔捷的团长职务,要他去喂马,起用刚被贬到被服厂当厂长的李云龙,来迅速补充空缺。
精彩的故事由此展开,接下来李云龙的几个桥段,非常有意思,也充分显示出他搞好人际关系的几招妙手。
一、撒泼耍混帮旅长树立权威。
李云龙刚当上被服厂厂长,屁股还没坐热乎,就接到了去独立团的调令。李云龙大吵大闹“不去,天王老子也不去!”声称不能不明不白,应该给自己一个说法。僵持之间,旅长突然闯了进来,严厉训斥,要求马上出发,必须把独立团带出来。
看似李云龙在旅长跟前,像耗子见了猫似的,但实际上,李云龙卖给旅长一个大面子。
“你看,别人谁都不好使,唯独你旅长亲自出马,我立马顺顺溜溜服从指挥,让干啥就干啥”。
潜台词是什么?谁都知道我李云龙是个刺头,但我这个刺头服旅长,旅长说话就好使。
这番表演下来,让旅长赚足了面子,更在部队里树立了强大的权威。
在旅长这里,他也明知道,光靠一个传令兵,根本叫不动李云龙,所以随便亲自就来“请”李云龙了。
而且李云龙从大吵大闹,到秒怂的表演,更充分说明了:“不管是谁,在我这个旅长里,必须服从命令,你们打仗有李云龙厉害吗?李云龙再厉害,在我这也得服服贴贴!”
接下来,李云龙又玩了个“留面子技术”:先提出不要政委,这肯定会被拒绝,紧接着再要张大彪,旅长拒绝了第1个要求,也就不好意思再拒绝第2个小要求了。
生活就像一面镜子,你对着他笑,他也会对着你笑。职场中的人际关系也同样如此,给对方足够的尊重,才会得到对方的尊重。
有时候,方式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结果。
二、装傻充愣让总部老总消气。
李云龙到独立团以后,看到的是孔捷的冷嘲热讽,口口声声“给新团长腾地方”。而战士们也纷纷表态,要求一直跟着孔捷。
在这种情况下,假如李云龙只服从上级命令,直接带队伍,效果即使好,也不如留下孔捷。有了孔捷,才能更好地稳定军心,这样才能更好地带好独立团。
为了把孔捷留下,李云龙直接电话找旅长,旅长不在就再向上找到总部的师长和老总。
开始老总并不答应,但李云龙是谁啊,打起仗来不含糊,耍起二皮脸也绝不含糊。直接请师长问询老总“还生气吗?心情可好?”
老总本来一肚子气,一下也消了不少,同意了李云龙的请示:“好吧,我就知道这个李云龙脑子转得快,汽车都撵不上”。
李云龙这个时候,就像一个学习特别好,却又调皮捣蛋,同时还能给老师带来乐子的小学生,这样的学生的请求,老师多半会答应。
生活是残酷的,需要一些快乐作为调剂品,为生活减压。职场中经常强调了严肃,却忘了活泼,自黑自嘲找点乐子,无伤大雅,既快乐了别人,又达到了自己的目的。
三、嬉皮笑脸给同事保住尊严。
李云龙得到总部的许可后,告诉孔捷,但他说得轻描淡写:“刚才我忘了告诉你,老总任命你留下来当副团长。”然后又嬉皮笑脸地说:“其实咱俩谁跟谁啊,什么正的,副的,商量着来呗,要不然你当正的,我当副的也行。”
孔捷开始没反应过来,还自言自语地说:“不是去喂马吗?”但马上回过神来,这肯定是李云龙帮了自己一把。想到这,孔捷马上拎着大刀找到李云龙,要砍掉两根手指还掉这个人情。
李云龙吓得赶紧抢下刀说道:“别呀,是我李云龙无能,来独立团抢了你孔大爷的饭碗,你孔捷还和我见外!”
紧接着,李云龙迅速转移话题,聊起了这次袭击日军的开口装备问题。由此,李云龙和孔捷正副团长正式开始合作。
对李云龙来说,独立团一直由孔捷带着,战士们对孔捷有感情,这样做就稳住了人心,更容易重新打开局面。更重要的是,让孔捷保住了颜面,有了“哪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的机会,丢掉“发面团”这个臭名。
对孔捷来说,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不管日军这个突击队有多厉害,但结果是吃了大败仗,遭到了耻辱性打击。如果就此去喂马,就有可能永远背负着耻辱,没有翻身" 机会。李云龙帮了自己,虽然嘴上说不想欠人情,但的确是欠个天大的人情。
接下来的剧情,也说明了这一点。
两个人探讨军情的时候,说到捡到的一个美式钢盔,孔捷马上让警卫员把那个钢盔拿来。警卫员问:“警卫员问:团长,哪个团长?”孔捷是怎么说的?他回复:“咱独立团还有别的团长吗?李云龙。李团长!”
生活中多发出一些善意,将来自己也将受益。职场中,多帮助别人,也将得到别人的帮助。
四、狼性训话使部队重振士气。
旅长在李云龙的默许,和孔捷的逼迫下,喝下一碗壮行酒,已经极大地鼓舞了独立团的士气。
紧接着,李云龙作为新团长的一番训话,直接点爆了战士们的狼性,重振了独立团的士气。
李云龙讲道:“知道我李云龙喜欢什么吗?我喜欢狼。狼这种畜生又凶又滑,尤其是群狼,老虎见了都要怕三分!从今往后,我李云龙要让鬼子知道,碰到了我们独立团就是碰到了一群野狼,一群嗷嗷叫的野狼。在咱狼的眼里,任何叫阵的对手都是我们嘴里的一块肉!我们是野狼团,吃鬼子的肉,还要嚼碎他的骨头!狼行千里吃肉,狗行千里吃屎,咱独立团啥时候吃肉,那就是碰到小鬼子的时候。”
这段话,让战士们听起来解渴、有劲。
这段关于独立团就是野狼团的训话,也是整部剧的关于亮剑精神的精髓之处。李云龙所带的部队,都会带有一种鲜明的团队精神,就像一群嗷嗷叫的野狼,勇于拼搏,敢于亮剑,剑锋所指,所向披靡。
要知道,这些人都是孔捷一手带出来的,吃了败仗,被叫“发面团”,情绪已经非常低落了。新来的李云龙,保住了孔捷的位子,就算是副的,也比去喂马强多了。再加上,此前李云龙的被服厂厂长没白当,临上任时顺走了二百套新军装,直接穿在了战士们的身上。所以,战士们已经对李云龙有了极大的服从感。
写在最后:这就是李云龙职场生存的高明之处,看似粗犷豪放,实则粗中有细,把职场的“狡猾”表现得淋漓尽致。正因为如此,师长旅长,才会甘愿呵护,赵刚、孔捷、丁伟,才能团结一致,张大彪、孙得胜、段鹏、和尚等,才能生死相随,悍不畏死。
这些上上下下的人脉关系,让李云龙得以不断犯错却影响甚小,艰险任务但总能完成,事业发展能官至军职。
想象一下,如果在现代的职场中,我们也能像李云龙那样,职场发展怎么会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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