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笔记1

作者: 蛋宝_2c09 | 来源:发表于2020-10-12 20:09 被阅读0次

作为一名职业律师我不务正业已经很久了,为了不让自己业务生疏,这几天又翻开法条来学习一下。

《民法典》明年要实施了,先来学习一下。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看来七岁的小包子不能帮妈妈打酱油了)

第二十四条 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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