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这个夏季的雨水格外多,整个城市总是笼罩在雾蒙蒙的空气里,到处湿哒哒的一片。
挂在阳台上的衣服再也没有阳光曝晒过后的干燥,周明觉得口袋里的烟也没有以前吸着带劲儿了。
客厅里漂亮的金毛狗正趴在沙发上向他望过来,阳台窗外雨水滴滴答答毫无节奏地敲打着玻璃,仿佛是大自然初通音律的新作。
周明就着窗台按灭烟头,眯着眼睛又看了看窗外灰暗朦胧的天空,这真是个糟糕的世界,他这样想。
从上个月开始,周明的运势就一直低迷,做什么都不顺,哪怕是回家路上也会遇到见人就咬的野狗。
周明忍不住发火,凭什么一只狗都能来欺负自己了。
他愤恨地捡起路边的石头,就想要狠狠地砸过去。
“先生,你的衣服都湿透了。”一道性感迷人的声音从他身后传来,随即一把宽大的黑色雨伞笼罩在他的头顶。
周明转身回头看,与他仅一步距离间隔,一位身姿曼妙的美女笑吟吟地看着他。
“我认识你吗?”周明诧异地问,他觉得自己仿佛在哪里见过这个女人。
美女红唇轻启,魅惑的声线将稀里哗啦的雨声修饰地完美无瑕,“我在和信大楼一层咖啡厅上班,先生可能买过我们的咖啡。”
周明挑眉,毫无意义地“嗯”了一声,转身准备离开,却又像不死心般回转身,视线自上而下扫过美女全身,最后又将眼神定格在美女的眼睛上,那是一双充满狡黠的狐狸眼,左眼尾处鲜艳欲滴地点着一枚红痣,也不知道是真的还是画的。
美女大大方方地任他审视,“我与先生住同一个小区,您不介意地话可以跟我一起走。”
周明随手一扬,将握在掌心的石头丢到路边,然后接过美女手中的雨伞,“谢谢。”他回答的礼貌又客气。
不过短短雨中同行几百米,女人身上淡淡的咖啡香味却像长了脚一般直往周明的鼻子里钻,他忍不住伸手摸了摸鼻头,“我叫周明,在和信12层深度广告公司上班。”
美女语未出嘴角先翘了起来,让侧目看着她的周明觉得天空似乎明亮了一些,她说:“我叫林深,刚搬来这里不久。”
林深,那个在雨天里遇见的女人,妖娆妩媚,明艳动人。明明只是互通姓名的陌生人,却让周明回味了整整一夜。欧明
淅淅沥沥的雨水冲刷了白日里人们留下的全部痕迹,就连空气都洗刷一新,唯独落下了萦绕在周明鼻间的淡淡的咖啡香。
周明早已经过了那种多看一眼就以为动心,同伞漫步就觉得是爱情的年龄,他知道自己只是寂寞太久了。
【二】
再见到林深时已经距上次相遇过了半个多月。
那天,周明难得的接到了一个大单,对方点名让他来做,老板那张不刷漆都黑的脸终于抹了一层防晒霜,在周明身边笑得像只吃饱了肚子的哈士奇。
恰好有人要喝咖啡,周明自告奋勇地下楼去买,大家只当他心情好,不介意请客,却不知站在电梯里的周明冷冽的眉眼弯起了一个弧度,是清浅却又缠绵的笑意。
也许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在为什么而开心。
林深上班时的装扮干净利落,连耳边的碎发都一丝不苟地用黑色的小卡子别住,眼尾的红痣依旧鲜艳欲滴,看到周明过来,一张脸瞬时变得生动又暧昧,“周先生来了,今天工作不忙吗?”
“还好,同事们想喝咖啡,我顺便下来透口气。”周明也忍不住一脸轻松的笑意。
“今天刚好是周三,个别咖啡有活动,周先生可以选这个。”
毫无疑问在周明的眼里,林深是有种吸引力的,他甚至管不住自己的眼睛一直盯着人家娇嫩红润的嘴唇,他觉得那两瓣红唇里一定是含了蜜糖的,要不然,为什么他会觉得自己鼻间都是从林深那里飘来的香甜呢。
林深脸颊飞起了两朵红霞,周明总归是好看的,尤其是那双狭长的眼睛,如果他不在意,那双漆黑的瞳仁里是会放出电来的,直把林深看的浑身酥麻。
林深第一次遇到周明其实是在一年前,那时候,她还在隔壁城市过着水深火热的生活,周明去那边出差,他们偶遇在醉意微醺的午夜,成年男女的心照不宣,不过是酒精催生的一夜缠绵,周明并没有放在心上,甚至他都没有记起林深的脸。
周明不记得,但不代表林深也忘记了这件事情。
那时,林深的前男友劈腿被她抓了现行,原以为两个人七年的感情,到头来却只是林深一个人的独角戏。林深根本不知道该生气还是该哭泣,好像怎么做都显得力度不够,就像一条鼓鼓囊囊装满棉花的麻袋,即使拼尽全力扔出去,也不会对任何事物造成伤害,甚至连声响都没有一点。
城市的夜晚,灯火辉煌,天气好的时候,还有漫天星辰相互辉映,煞是好看。
星光灯火透过窗玻璃映在林深的眼眸中,像琉璃一般璀璨,林深幽灵一般倚在窗户台上,轻嘲微讽,呵,这个世界真是冷漠。
【三】
成年人大多都不相信宿命,那些看似命中注定的人、事、物,其实都不过是自己一次又一次地选择所织就的结果。
宿命,那是自甘堕落的人寻求解脱的借口。
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只要自己会选择。
周明相信自己的选择,林深也信。
当周明家里养的金毛都能帮他叼咖啡时,林深终于进到了周明的家。
单身男人的房子,但是足够整洁,就像屋子里有个女主人一般。金毛一向温顺,它似乎很喜欢这个笑声温柔的女人,她第一次来,就知道帮她叼拖鞋。
这让周明很意外,仿佛金毛跟林深认识很久的样子。
其实,金毛是他捡回来的狗,为了找到狗的主人,他花费了很多精力,毕竟,他是一个独身主义者。独身,是到了那种家里除了他再没有其它生物的程度,人不行,动物不行,植物也不行。
可惜金毛没有找到主人,甚至也没有人能领养她,因为她总会疯癫的像一只二哈,将别人家里搞得乱七八糟。
周明破例留下了金毛,也算是开了先河,打破他的生活原则。
金毛是认准了他,在他家里乖巧的不像话,完全就像一个听话的孩子,还不会总想着要撒娇玩耍。
它总是与他保持一定的距离,那个距离刚好是周明可以忍受的范围。
它会心有灵犀地帮他做一些事情,比如叼鞋,叼皮包,或者帮他寻找一些小巧的不知道丢在哪里的物件,周明也会纳闷,这么优秀的金毛,怎么就被主人遗弃了呢?
这么靠谱的狗狗怎么就会赖上他这么一个人呢?
匪夷所思,思不得解。
周明偶尔也会亲昵地抚摸金毛的脖颈,与她聊天,也会天真地问她一些莫名其妙的问题。他觉得自己与这只狗多多少少是建立了一些感情的,起码在他看来是这样的。
在周明的信条里,没有陪伴这个词语。他不屑这种低级动物才需要的情感寄托,他坚信人生来就是孤独的,就是应该要一个人走完这一生的。
无论是亲情还是友情,抑或爱情。
他太过于执着这种孤独,以至于身边的人无法与之交流,干脆便随他去了。
没有人可以打破这种固执。
林深也不能。
尽管他们已经成为关系稳定的……炮友。
周明是不讲感情的。纵使他喜欢林深,愿意花一点时间与她一起厮磨,甚至他不介意自己的身上也沾染了淡淡的咖啡香气,他家里也准备了一些林深会用到的物品,但他始终没有让林深彻底住进这间屋子里来。
她只是他喜欢着的一个女人,还不如那只登堂入室的金毛。
【四】
“我该走了。”在他们认识17个月的时候,林深收拾了自己所有的行李,准备去寻找下一段人生。
周明很惊讶,之前关系一直很稳定,他想不明白林深为什么要走,“你去哪?”
他大拇指惯性弯曲扣了扣食指指腹,每当他想不到创意的时候就会这样做。
林深依旧如初见时迷人,眼尾的红痣确确实实地长在那里,周明仔细瞧着,想起那些火热缠绵的夜晚,这颗鲜艳的红痣就像火柴在他的心上擦起一簇簇火焰,激烈且炙热。
林深眷恋地抚摸着金毛的头,微微叹息般地说:“你热爱自由,我也有我的选择,我们总是要过自己想过的生活,谁也改变不了谁。”
周明呼吸有一瞬间的停滞,他想不到用什么话反驳,更不知道该怎么挽留。
林深终究是离开了,带着她的行李,也带着她的寻觅。
狗也走了,跟着林深,怎么赶也赶不回去。
“走就走吧,如果你喜欢就带在身边,觉得累赘就送人吧,如果你送得出去。”周明颇有点自暴自弃的颓废,无力地挥手。
狗走后的第一个夜晚,新的一年刚刚开始。天空飘起了静谧的小雪,整个城市都显得清冷淡雅,周明趴在阳台观望了一阵,习惯性地回头,客厅里沙发空荡荡的,那只乖巧温暖的金毛不见了。
周明拉开阳台的窗户,点燃了一支烟,好像是窗外风太大了,吹得他鼻间泛酸,烟也呛在喉咙里,哽的难受。
一阵冷风裹挟着冰冷的雪花从窗户外扑了进来,周明下意识地去看阳台角落里林深一直养着的扶桑花,漂亮的花朵在寒风中打了一个哆嗦,周明回眸,却有几朵雪花飞进他的眼眸,被眼睛温暖着,化成雪水顺着脸颊淌下来。
耳边除了窗外的风雪声,似乎还有一个缥缈的不甚清晰的娇媚声音柔柔地说:“这种花叫扶桑,很好养,两三个月看顾一下就好,而且它四季都会开花,也不需要你费心。”
周明还清楚地记得自己一脸嫌弃地拒绝,林深就仰着明艳的脸颊眼神笃定地看着他,她说,“反正有我啊,我会看顾好它的。”
“骗子……”周明捂着脸渐渐蹲下了身子,他越来越觉得这个冬天格外的冰冷。
【终】
就像当初男人不懂金毛为什么会被抛弃,他也终于没能把女人留在身边,甚至女人还带走了他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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