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还算年轻的时候,曾经与人合伙创业。围绕行业圈子,结识了一些人。其中有一家广告设计公司,只比我们当年的公司早注册半个月。大家是扎扎实实在同一起跑线的人。
十五年后,今天下午,又遇见了这家公司的创始人。
很多事情都变了,房地产已经失去光环;我的公司早已注销;合伙人也远走江湖渺无踪迹。唯一没有改变的,就是这家广告公司仍在经营。
真是“剩者为王”。这个朋友的公司搬家三次,现在的办公面积有千余平米。是一栋二环内临湖大盘的底商,带一个开放式庭院,小区停车一个月,成本区区80元。办公环境,停车条件,超出各种写字楼好几条街。
最令我佩服的,是这千余平米的物业,早被他买下来了。所以,他的公司是没有房租压力的。当年楼价1.1万,光看物业增值,已经接近千万。从这个角度推断,他经营这家公司应该比较佛系。就像我家楼下那间规模很大的文具店。当时我问店员,你们在这里开这么大的文具店,有生意么?店员平静地说,门面是我们老板买下来的,不用交租金。我恍然大悟。
这位朋友当年选择了买楼,我当年选择了买股。历史有记忆的时间是2008年4月30日。大家可以上网查一查,股市经历了什么,就能理解,为什么朋友的身价千万,而我还在裸泳。
今天朋友圈里看到一段话:
“长期干一个行业的人,都是靠谱的人。
出局的,因为不专业
不做的,因为不用心
消失的,因为在忽悠”。
有点对,但不全对。长期干一行的人,大概率是靠谱的;那些退出的,可能只是运气不好。
十五年回头一看,创业本身没有错。幸存者可能不是在行业内成为了独角兽,而是做了合理的资产配置,就能够坐享时代红利了。这再一次印证了,时势造英雄,顺势而为是做事的真理。
爱读爱写的朋友们,可能更欣赏特立独行的成功和与众不同的价值。直接讲,性格中有种“不随大流”的因子。
我要说的是,卓尔不群固然很美,和光同尘也是不差。诸君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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