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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一百天的读书笔记】我认为的《你就是吃了不懂法的亏》里的干货

【连续一百天的读书笔记】我认为的《你就是吃了不懂法的亏》里的干货

作者: 菁鹤堂_刘昭川鹤 | 来源:发表于2017-12-05 23:34 被阅读46次

    年底的礼物

    “合同和单位的规章制度当中没有年终奖的相应条款,而企业或者老板又做出了年终奖的承诺,那怎么让这个煮熟的鸭子不飞呢?这个时候是需要有效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的,像个人的书面记录,或者是同事之间的证明,它并不能形成有效的证据,因为个人记录是属于你个人书写的,没有得到企业或者老板的认可,仅仅属于单方的证据;而员工之间,又有拥有共同的利益诉求,此时这样的证言可信度也是很低的。所以说,想要拿到年终奖所提供的证据也必须是很关键有力的,如果能够落到纸面上,体现在合同当中,或者在公司的劳动制度当中有所体现,那应该是跑不了的,如果有当时老板所做的承诺或者公司当时所做的承诺时相应的视频音频的录音录像,那这个时候也会支持你拿到你的年终奖。

    你不能说走就走

    “在实习期和试用期内的员工是相对自由的,对于‘企业不放人’,要么想着公司带给自己的成长,咬咬牙再坚持;要是实在无法坚持,用人单位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可以直接去投诉他们。当然,最好的离职就是好聚好散。”

    “你现在不过是实习,法律对于提前几天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双方可以约定,如果没有约定也无须参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所以,你们公司的做法是不合法的,你去跟你们主管沟通,你只需要做好交接,至于没有人接手,这不是你能掌控的呀。反正把自己的工作交接好你就可以离开,他们如果扣除你的劳务报酬,你可以去告他们的,那个时候他们可不仅仅是给你补发了,可能还需要根据你们签订的实习合同,支付你相关的赔偿或补偿费用呢。利害得失,他们自会衡量。”

    “实习生辞职没有那么多的限制,但辞职时也一定要做好交接工作,这也是对公司和自己所做工作责任的体现。”

    莫名其妙地被开除

    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在试用期,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所谓的‘无法胜任’‘考核不达标’并不能直接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直接解除仍可能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我要休假

    “用人单位因为工作忙而不批年假是不违法的,但要与劳动者好好沟通协调。”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员工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就可以享受年休假。这是一项法定的福利待遇,具体的年休假天数,要根据他的工作年限来进行确定……”

    好聚好散

    “根据法律规定,如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但在她的这段经历中,给企业造成损失的是罗思并不是索菲亚。”

    “首先,索菲亚并未因本人原因给单位造成损失,其次,她的工资被扣除一半,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其实很多员工在离职的时候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员工除了与单位据理力争之外,也可以选择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是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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