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李松蔚 李松蔚 2016-10-06
本文节选自我的知乎Live:《人际互动的奥秘》。
在第一部分(参见:影响力是一个虚妄的说法)中我们提到:没有人可以单方面控制一段关系。双方相互发起对关系的定义,当且仅当我们认同对方的定义之后,互动才会以这种形式对双方产生影响。在此基础上,我们再介绍两条人际互动最基本的规则。
第一条规则,分上下两个半句。上半句说,在人际互动中,你可以做一切事情。
这句话说出来是有点冒险的。显然我们在人际互动中需要遵循某一种规矩,比如下象棋,马要走日字,象不能过河,但如果我不遵守这个规矩,我要做另类的事,比如马就要走目字,或者干脆把棋子扔在对手脸上,可不可以呢?完全可以这么做。这是上半句。
这样一来,你随时可以打破别人对关系的「定义」。你没有必要按照别人期待你的反应方式来反应。之前举上课的例子,上课时约定俗成的规矩是,不要在老师的讲话的同时讲话,但实际上你有权不接受这一条定义,你可以在任何时候讲话。这种做法,有时候可以带来意想不到的自由,当然也可能会付出沉重的代价。说不定会被当成是破坏者,精神病,最低限度的结果,当你坚持马走目字的时候,别人也会说:「你不懂下棋,我不跟你玩了」。
所以这个规则的下半句就是:你不能控制这件事的结果。人际互动的结果是你无法掌控的,因为你做的这件事总会作用于别人,即使你认为那个人应该按照你期待的那样反应,但他仍然「可以做一切事情」,你无法确定你的行为是否会带来期望的反馈。
这条规则完整的表述是:在人际互动中,你可以做一切事情,但无法控制这么做的结果。
上半句听起来有点吓人。每次我讲到这里,都会有人问:伤害别人的事可不可以做?违法犯罪的事可不可以做?我们说不可以。但这里说的「不可以」是在另外一个层面上。用词或许有点混淆。说一个人不可以犯罪,是在日常所说的「规则」层面,这个「规则」在上次的知乎Live(那些塑造我们的无形规则)里有讲,这是我们人为限定的,「什么样的行为会带来什么结果」的那种规则。而我们现在说的规则,指的其实是「元规则」,是一切规则之上的规则。在元规则的层面上,你可以犯法,可以违反道德,而你会为此承担后果。
你做什么事情,是你的自由;别人做什么样的事回应于你,是别人的自由。
这是人际互动的第一条元规则。听起来是一句废话。现在我们再讲人际互动的另外一个规则,听起来还是一句废话,叫做我们永远不可能真正知道别人是怎么想的。
有人说这个道理还用你讲吗。人心隔肚皮,人家不说出来我当然不可能知道人家是怎么想的,要是想知道的话就只能去问他们。——但是且慢!问了他们你就会知道吗?
小心啊,三体星人就是吃了这个亏。
要知道,别人告诉了你他的想法之后,你仍然不能判断他说的是不是真话——除非你「相信」他说的是真话。所以表面上我们通过沟通,了解到对方的想法,事实上我们了解的只是对方的「说法」。从说法到对方的内心世界之间,是永远不能穿越的一层屏障。
比如,在地铁里被人踩了一脚,你要不要生气?我想大多数人的答案都是,取决于对方是不是故意的。但你怎么知道对方是不是故意的呢?对方已经道歉了:「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你相不相信他?如果他是一个陌生人,你有很大概率会信(无缘无故,怎么可能故意踩我),但如果他是一个刚跟你吵完一架的小伙伴,你心里就未必会采纳这个说法了。
看,你最终生气与否,并不取决于他的说法,而取决于你内心的判断。
我们一直在这种永远没有真实答案的猜疑过程中,去和别人互动。每一次自以为正确的结论,都是我们选择相信的结果。然而日常生活中我们往往感受不到。大脑会帮我们把这个过程自动完成,而不会每次都弹出一个对话框:这次您是否选择采信他的说法?我们自动把心里的猜想等同于客观事实,然后进一步用这些「客观事实」,去强化心里的猜想。
比如,现在是在课堂讲课的话,我大概就会看到有的同学已经离场了,有的人玩手机,有的人开始打瞌睡,我就会在心里做出一个判断:我讲得不够精彩,你们都不太感兴趣。听到这里,你可能会说:「不不不,你讲的我挺感兴趣的。」问题是我信不信呢?
「你们只是出于礼貌才这么说……」
你说这样想对不对?有可能对,有可能不对。但对我来说不重要。重要的是,这就是我看到的「真实」。进一步地,我加深了「我讲得不好」的信念。为什么?因为「大家都不感兴趣」。我以为我看到了你们的想法,而那只是我选择相信了你们这么想。不是因为看到大家不感兴趣我才觉得我不好,而是我先相信我讲得不好,才能「看到」大家不感兴趣。
仔细消化一下这个逻辑,会觉得不寒而栗。
我们自以为千真万确的别人的看法,我们凭什么当它千真万确?
有朋友说,这好像陷入了不可知论的处境。不完全是,虽然别人的想法不可知,但是有一点是可知的,就是「我」本人的感受。你们喜不喜欢我我不知道,但我不喜欢我,这是确定的。
也是唯一可以确定的。
所以,第二条元规则的推论就是,你自己的感受才是你唯一可以确定的一点,在心理咨询中,就会在这一点上做大量工作。如果前面讲课的例子发生在一个来访者身上,他说学生在睡觉,咨询师就会问他的感觉如何,他说我觉得学生不喜欢我,但这都是他的猜测。咨询师会进一步追问——注意这个提问:「如果你觉得大家不喜欢你,这对你意味着什么?」
他说我会感觉到自己特别失败。
好,这句话对他来说,才是唯一的真实。
记住这个问题:「这对你意味着什么?」在之后的部分,当我们讨论一些复杂的人际现象时,我们会反复回到这个问题。在一个人际互动中,你真正能看到并且把握的只有你自己的感受,由此得出的推论是:你只需要为自己的感受负责,也只能为自己的感受负责。阿德勒把这一点称为课题分离,他认为,每个人在互动中的一切行为,都是在为了自己。
这个说法常常引起广泛的误解。有人说,这岂不是在倡导自我中心?哪怕你让别人不舒服了,你也不用管他,只要把你自己照顾好就行?这算什么呢?其实,这不是说我们不用「管」别人的感受。如果我做的事「可能」让对方不舒服,我会感觉到内疚或者担心,然后会考虑做一些事情去补偿。但我并不确定对方是不是真的不舒服,我补偿的是什么呢?
如前所述,我确定的只有自己的内疚或担心。
我补偿的并非对方的不舒服,而是我本人的负面感受。从课题分离的角度来看,我的补偿——不管我有多相信它是为了对方——本质上只是我在处理我自己的感受。
而对方的感受究竟如何呢?他是否真的因为我的行为而受到困扰?不舒服之后他会如何处理?当我做出补偿行为之后,他的感受会不会好一点?……那都是对方的课题。
有时候我们会把两个人的课题混淆起来。很多纠葛就来源于此。对方可能会主张,我没有权力这么做,因为这样让他感觉不舒服;而我也会反驳,他不舒服当时就该拒绝,事情发生了何必再算回头账,徒然增添烦恼。这两种说法,都在要求对方为己方的感受负责,不仅没有来由,而且往往把简单的问题搞得复杂化。根据前面讲的第一条元规则,在人际互动中,我可以做一切事,对方自然也可以做一切事,而我们只需要各自承担这样的后果。我面对的后果就是我的内疚,他面对的是他的受伤。我们在同一场互动里,各自面对各自的课题。
在我的理解中,这是一套相当好用的思路,有点像中学物理的受力分析,给了一套非常简洁的方法,来解析纷繁复杂的现象世界。「我为我自己负责,你为你自己负责」。说起来没有多么了不起,但很多复杂的人际问题,这样分析之后就会变得简单明白。说简单,其实也不简单,掌握起来还是需要一些练习。你不妨拿你自己的人际互动来练一练手。
提供一个例子。前几天和一个女生聊天。她说她妈妈不喜欢她留长头发,她就不留长头发了。这是一个很常见的说法:「我做这件事的原因是为我妈妈。」如果你掌握了今天的分析思路,你就知道这个说法并不准确。你会问:「你妈妈不喜欢,这对你来说意味着什么?」女生说,她很害怕不被喜欢的感觉。这个逻辑就对了。她不留长头发,不是因为她的妈妈,而是因为她在害怕。假如要解决这个问题,入手的关键也就不在妈妈,只在她自己。
我们随后将讨论如何将这些规则应用到生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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