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感官品牌》作者马丁·林斯特龙(Martin Lindstrom),全球首席品牌营销大师,林斯特龙公司CEO,被《时代周刊》杂志评选为2009年“全球最具影响力的100位人物”之一。
品牌,绝不仅仅是一个Logo,也不是口号,它是感官综合体,作者所说的感官品牌,即以令人印象深刻的多层次感官体验(五感——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将自身品牌植入消费者脑中的、使消费者流连忘返乃至奉为信仰的品牌。
关于胡萝卜的颜色,论荷兰王室是怎样将五颜六色的胡萝卜变成广大群众普遍认为的橙色……当商场里出现紫色胡萝卜时,好多人误以为是转基因食品。
粉碎效应:一件物品被摔个粉碎后仍然清晰可辨的现象。例如可口可乐的玻璃曲线瓶、麦当劳红黄配色的薯条纸盒等。
中国企业在感官品牌上与国际大品牌的差距不是一点点,想了又想,竟然想不起哪个品牌能通过粉碎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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