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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盛宴》第一卷不会写诗的天才不是真高手第一章标枪比武1

《骑士盛宴》第一卷不会写诗的天才不是真高手第一章标枪比武1

作者: 老江嫩聪 | 来源:发表于2017-11-11 21:23 被阅读58次

    作者:不怕饿死的作家不是真写手

    昊天从混沌中创造了世界,叶天从混乱中拯救了世界!

    清晨,太阳刚从天边探出头来,天地之间还隔着一层薄薄的轻纱,早起的鸟儿已经在其中穿梭嬉戏,悦耳动听的鸟鸣唤醒了沉睡的万物,叶天大陆又迎来了新的一天。

    而在叶天大陆东方王国的南部斯特林公爵领的斯特林堡,由黄土和碎石铺成的训练场上,一群早早起床进行骑士武术训练的年轻骑士侍从们正在热火朝天地挥洒着青春的汗水。

    今天又是公爵领的骑士侍从们三月一次的标枪比武,训练场上一名身材粗壮的骑士侍从头戴一顶山羊状头盔,穿着一身锃亮铠甲,左手拿着一面没有刻画纹章的鸢形盾,正骑在一匹身形矫健、有近二米七高的黑色海尔德兰战马上开始向前缓缓加速进行冲锋,坐在马上整体有四米多高的骑手如一座移动的堡垒般给人一种势不可当的压迫感,马蹄踏下溅起一路烟尘。

    渐渐地,战马开始加速到最快速度,骑手在平衡身体后,松开了抓着马缰的右手,缓缓从身侧抽出一只没开锋的金属枪头的松木标枪,继续坚定地向前方的稻草人冲去,在离第一个稻草人还有一百五十米左右的距离,骑手便通过双腿操控着坐下的战马一个转弯加速,借着这股力便将手中的标枪投了出去,四米长的标枪便如离弦之箭般眨眼间正中直立在前方的稻草人躯干,枪身穿透而过,借着惯性扎到了十米开外的地上,直挺挺地斜立着,炸开一地碎石土块。

    “太厉害了,丹尼斯老大在马上距离目标还有一百五十米就能投中,这怎么做到的,我在马上能够顺利将标枪投出一百五十米远就不错了,如果能准确投中百米外的目标就算撞大运了。”

    “丹尼斯老大,你是我永远的偶像,太棒了啊~~”

    见到这精彩的一幕,在一旁旁观的众人开始为骑手欢呼起来,有几个和骑手亲近者更是不管骑手能否听见,开始嘶声竭力地为骑手高呼呐喊。

    战马继续保持着高速前进的速度,一秒不到的时间,马上的骑手又迅速抽出一根标枪,马匹紧跟着又一次转弯加速,骑手借力一投,标枪又从第二个稻草人身躯中穿透而过。

    站在前方两侧的第一排两名精锐士兵在骑手进入一百二十米的预定距离后,等到一旁拿着小旗的士兵一声令下,在引枪状态中的他们立马将手中的松木标枪向骑手投去。

    按标枪比武的规定如果第一排士兵能够将骑手投下马来,他们能获得五十枚大铜币的奖励,第二排士兵则能获得四十枚大铜币,每排依次递减十枚大铜币。

    在丰厚的奖励驱使下,每个士兵都毫不保留地使出了自己最大能力,争取能够幸运的投中马上的骑手,将骑手射下马来。

    两根标枪几乎同时从前方两侧带着呼啸声向骑手飞来,见骑手已经投完两根标枪,紧接着第二排的四名士兵也间不容发地将自己手中的标枪向骑手投去。

    总共六根标枪接连向射向骑手,可是由于距离太远,投出去的标枪都失去了准头,连飞驰中的骑手的影子都没射中,骑手在马上甚至连躲避的动作都没做,而是继续保持高速向前冲刺着。

    背上的黑色披风拉得越来越长,骑手和士兵们的距离继续拉近,他抓住机会再一次投出第三根标枪。

    第三排六名士兵紧跟着投出了手中的标枪予以回应,六根标枪转瞬即至,骑手却不在意,操控着身下的战马稍微改变着前进方向,从容地避开了第三轮投枪。

    双方的距离继续拉进,士兵们能够清晰地看到战马那随风飘动的黑色鬃毛,甚至好像连战马在剧烈奔驰时喷出来的气息都能够清晰可见。在一阵阵越来越响的马蹄哒哒声中,骑手飞快地投出了手中的第四根和第五根标枪,然后将第六根标枪紧紧抓在手中,双眼紧盯着士兵们手中的动作。

    第四排八根标枪投出后,最后一排的十名士兵没有也丝毫停顿,立马将手中的标枪向骑手投去。一时间整个训练场的上空似乎都布满了标枪的身影,十八根标枪飞速向骑手飞来,好像要将他扎成个刺猬。

    战马继续向前奔驰,骑手冷静地观察着空中飞来的标枪,判断其中对自己有威胁的对象,同时双腿控制着战马快速改变方向进行躲避。

    这时骑手左前方前后出现两根标枪,正精准地向他射来。他的注意力高度集中,左手持盾护住周身,右手像举着把大剑似的持着四米长的标枪,似慢实快地接连上下两击打偏了这两根标枪。

    来不及松口气,骑手又从右眼余光中瞟见一根标枪向他激射而来,可此时他正是旧力刚去新力未生,来不及掉转枪头,骑手连忙顺势向前俯身,标枪擦着他背部盔甲掠过,惊险地躲过了这最后一根有威胁的标枪。而其它向他射来的标枪也全都落空,十八根标枪扎在地上颤动不已,惊起了一层层泥石。

    骑手暗松一口气,要是挨了这么一下,今后这一周如果没有教士的神术治疗自己差不多就只能在床上度过了,但现在还不是庆祝胜利的时候,最关键的时刻到了。只听嘣嘣几声,从远处城墙边的两个塔楼中,蓄势待发的神射手们互相配合着用八牛弩向骑手射出四支硬木弩箭,最后的考验来了。

    听到弩箭发射的声音,骑手来不及思考,像提前演习好了似的,他双腿立马对着马身使劲一夹,右手同时配合着抓着缰绳用力往后一扯,战马在骑手的操控下整个前身人立起来,然后像赛车漂移一样马身向右转了将近七十度角。

    马蹄还未落地就听到叮叮叮接连几声,在刚刚马身所在的前方四根弩箭笔直地钉成一线,斜挺挺地立在那里,溅起的细碎泥石砸在骑手的盔甲上叮叮作响。如果是在真正的战场上,骑手算是靠着自己迅速精准的反应和高超的骑术及时改变前进方向和死神擦肩而过。

    看到自己成功躲过了最后一轮弩箭的攻击,骑手这时才放松下来,在飞驰的战马上将手中的标枪轻松地投中最后一个稻草人,接着冲破代表着终点的栅栏,顺利完成了这次比武。

    说起来很长,可实际上整个比武过程还不到一分钟,这就是真正的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骑手行云流水般的表演让旁观的人目不暇接,待骑手结束了比武后,震惊的人们才回过神来,这时人群中有些人开始歇斯底里的为骑手惊艳的表现高呼赞叹。

    “啊!丹尼斯老大,你是最棒的!你是我永远的偶像!”

    “天呐,天呐!丹尼斯老大还没有真正契约成正式骑士就能闯过堪称地狱级的标枪比武,难道是我眼花了吗?这明明是大骑士才有的实力啊!神皇庇佑!”

    “啊!我看到了什么,太难以置信了!一般的正式骑士也就能够无损地通过四轮投枪,取得优良的成绩,丹尼斯大人竟然能够毫发无损地通过第六轮,他现在的实力都已经远超一般的正式骑士了,契约骑兽之后成为大骑士对他来说已经是指日可待了。”

    “丹尼斯大人不愧是伯爵家的继承人,还没及冠就有这种实力,这就是真正的天才啊!我等凡人只能仰望的存在。”

    随着比武顺利结束,骑手开始收拢缰绳,控制着战马慢了下来,回转马身向原路小跑过来。

    这时骑手也顺手将戴在头上的山羊状头盔面罩转到盔顶,露出了一张布满棕褐色络腮胡子显得极为老成的脸,一头棕褐色短发汗淋淋的,深陷的眼窝中露出了一对细缝,整个人看起来就是一头人立而起毛茸茸的大棕熊,九尺(二米八)以上的身高,披挂着铠甲柱子般粗壮的的身材甚至抵得上两头大狗熊,身上的肌肉盘虬错节,一看就是一个能手撕虎狼之辈。

    小跑过来的骑手露出了一副胜利凯旋的笑容,向在一旁观看的人们挥舞着他蒲扇般的大手,尤其是希望人群中那一抹独一无二的亮色能做出些许回应。

    骑手正是被斯特林公爵的封臣布兰登伯爵从小以养子的身份送到公爵领进行骑士修行的嫡长子,同时也是爵位继承人的丹尼斯·布兰登。

    “丹尼斯,六投六中,穿透成功,训练成绩:完美。”在另一边观靶的武术训练老师阿姆斯特朗骑士长骑着战马跑了过来,用严谨冷酷的声音向大家宣布丹尼斯这次标枪比武的成绩。

    听完阿姆斯特朗骑士长宣布成绩后,虽然丹尼斯早就确认了自己的成绩,但还是忍不住咧开大嘴高声笑了起来,想要展示一下自己的豪迈,眼睛却不由自主地看向一旁的那个可恶的黑小子,那个从七岁后就注定是自己生命中的克星的黑小子,从那之后属于自己的所以光芒都被他掩盖,连自己心爱的可人儿都不再多看自己一眼,而是整天和那个可恶的黑小子腻歪在一起,丹尼斯这时特别想要看看他在听到自己的这个成绩之后会是什么表情。

    但让丹尼斯失望的是那个可恶的黑小子只是淡然而又不失优雅地笑了笑,丹尼斯敢肯定自己从那个黑小子的笑脸中看到了一丝嘲讽,并且人群中丹尼斯心心念念的可人儿都没有多看他一眼,而是亲昵的站在那个黑小子身边和他说说笑笑,看到这一切顿时让丹尼斯妒火中烧。

    虽然知道自己对她的一切都是妄想,丹尼斯还是突然觉得自己喉咙里好像卡了一根刺似的。一瞬间,这个难得的好成绩带来的喜悦消失不见了,他的笑声也有些突兀地慢慢平息下来,然后在旁人看来有些灰溜溜的翻身下马。

    人群中几个丹尼斯的忠实拥趸立马凑了上来,开始接二连三地拍自己老大的马屁。

    “丹尼斯老大,你实在是太厉害了,六轮全过啊!我要是能过一半就好了。”

    “是啊!丹尼斯老大,这次你的成绩指定不会有人能超过了,这下看某些人还能有个什么狂法。”其中一个叫伦农的黄毛小子特意加大了声音,有意无意地想要让有心人听到他说的话。

    “是啊是啊,看别人还能怎么超越丹尼斯老大这次取得的成绩,大骑士都不一定能稳稳达到的成绩啊!”

    “这次丹尼斯老大肯定得第一了,这次比武谁要是能超过这个成绩,我就把自己的脑袋摘下来给他当靶子打。”

    剩下的几个小子也在一旁连声应和,摇头晃脑的模样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对丹尼斯取得这个成绩有多么骄傲似的。

    这时人群中一名显得格外引人注目的红发男子带着一脸温和的笑意走了过来。

    为什么说这名红发男子格外引人注目呢?首先是因为他一直站在人群的正中间,其次他身上穿着的是一件华丽炫彩的丝绸服饰,而不是和其他人一样披挂着一身铠甲。他身上配备的一颗颗鸽卵般大小的宝石更是熠熠生辉,光彩夺目。

    当然这些都不是重点,最重要的就是他那一米八五的个头在周围平均身高接近三米的人群中实在显得有些鸡立鹤群,整整矮了身边人一大截。

    为什么他会比其他人矮了一大截呢?因为他是个侏儒。是的,你没看错,这也不是在开玩笑,在男性平均身高近九尺的叶天大陆上,身高不超过两米的成年人都被归类为侏儒。

    红发男子那张清秀光滑的脸上总是笑意吟吟,一对弯弯的眉眼显得极为柔和,说话也是未语先笑,声音清清朗朗的,听起来十分舒服,让人不由自主地听到心里去,整个人显得非常的自信开朗。这人正是这诺大公爵领未来的主人阿尔文·斯特林,艾伯特·斯特林公爵大人唯一的嫡子,第一继承人,一个侏儒,一个没有成为骑士天赋的侏儒。

    “丹尼斯,好样的,给大家伙做了个好榜样。”阿尔文走到丹尼斯的身边,边说边拍着他的臂膀,虽然矮了对方一大截,但阿尔文做着这个动作却让人觉得非常自然。让人看着就觉得他是个天生的领导者,如果他不是个侏儒!

    丹尼斯连忙低着头弯下身躯,摸着汗淋淋的大脑袋,看起来有些憨厚地笑着,跟受到老师表扬的小孩一模一样,看来能得到阿尔文的赞扬,让他心里美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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