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浏览文章看到了一片发生在12年前的事情。十二年前汶川地震的时候,四川光亚学校的一个老师上课的时候意识到地震之后不顾学生的生存,自己抢先逃了出来。自己的学生在随后意识到才慌忙夺命而逃。后来范忠美把自己这种事情放到了网上,在网上发表了很多言论和相应的文章,其中有一句是我逃出来是为了我的女儿,天底下只有为了我的女儿,我才会豁出自己的性命,哪怕是自己的母亲也不行。
这种行为好不好?我可能没有那么多人有高深的见解或看得很远,我只是想作为一个老师谈一谈自己的一些看法。
我们在社会上做事情利己不损人就行,达到了一个社会人应有的最基本水平。正如前面所讲,范忠美如果只是作为社会上的普通人无可厚非。虽然这样做不会违背相应的法律法规,但是作为一个老师违背了教师的基本道德规范从业准则。我们试想一下,如果全天下的老师都像范忠美一样,当孩子在学校里面遇到危险的时候,教师没有尽到自己的职责,挺身而出。那么我们为人父母,还有谁愿意把孩子交给学校?包括范忠美他也愿意把自己的女儿交给这样的老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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