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卫灵公第十五》
译文: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不要强加在他人身上。
延伸: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学会换位思考,这是待人处事的基本法则。
自己想做的事,不会轻易让别人去做,这是人之常情;同样,自己不愿意做的事,就可能会推给别人去做,这也是人之常情。自己不想做的事,总是对自己不利的,让别人去做自己避开不利,这就是趋利避害。如果一味将这种事强加于别人,别人会对你不满,会使人际关系受到伤害,甚至会带来不良后果。
如果学会换位思考,做事之前,想一想别人怎么想,怎么做,使伤害别人的事不发生,于己是一种修养,于人就是一种善举。这样,自己就会把握待人处事的主动权,保持一种祥和安适的心理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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