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演讲打卡练习第943天感受变化,每天一分钟,成为最美好的自已
对于性侵未成年人这件事情,我是深恶痛绝的。可没想到今日陪审的案件又是性侵未成年人,但这个案件又有独特性。因为犯罪嫌疑人本意是嫖娼,而被性侵的女孩是应召女郎,被同学介绍来卖淫,看了她们在公安部门的口供,虽然有受到威胁,但是被性侵后并没有选择告诉家人或者报警。我难懂女孩的想法,第二个女孩答应卖自己的初夜,仅仅是想买一部手机。
犯罪嫌疑人承认自己强奸的事实,但说自己本意是嫖娼,并不知情两个女孩未满十四周岁,而且说第一个女孩是自愿的,第二个女孩有反抗行为,仅有性器官的接触,自己的生殖器并没有插入女孩的阴道。我只能努力克制自己的怒气,犯罪嫌疑人不仅没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还说自己是遭受了女孩们的欺骗,她们是有组织的卖淫团伙。我不否认这些女孩子可能为了虚荣之心出卖自己的身体,可正是有他们这些乐于嫖娼之人,才助长了女孩们的错误的行为。
在休庭合议的时候,我发表了自己的看法。犯罪嫌疑人侵害的对象是两个未满十四周岁的女孩,要从重处罚。他没有完全供求自己的犯罪行为,因为女孩们已经明确告诉他未满十四周岁,可是他仍然实施了性行为。而且在第一次犯罪行为得逞后,并没有反思己过,还再次向第二个女孩进行性侵害,这些都是应该从重处罚的情节。另一个陪审员也认为对于性侵未成年的犯罪嫌疑人要重判,这样才能警醒其他人。
我也是有女儿的人,想通过今日的案件跟她聊聊女孩的自我保护,开口刚说一句话,就被女儿无情的赶了出来,我知道这种情况下,说再多也没用,只好忍气退了出来。我害怕性侵这件事情发生在女儿身上,但也要靠她自己懂得自我保护,不交不三不四的朋友,有任何苗头的时候,一定要提前告诉父母。我就是倾尽所有,也会护女儿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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