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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简单逻辑学》 —最通俗的逻辑入门书

读书:《简单逻辑学》 —最通俗的逻辑入门书

作者: angie8911 | 来源:发表于2019-04-15 21:02 被阅读87次

    作者是美国D.Q.麦克伦尼,美国著名逻辑学家、哲学教授,从事教学多年,曾先后任教于圣母大学和肯塔基大学。《简单的逻辑学》问世不久,便被香港中文大学奉为40本英文经典之一,被哈佛大学校内书店视为皇冠书籍。

    有时感觉越来越不会说话了,我这样说也许有人会觉得,怎么连话都不会说了。不会说话,其实是逻辑混乱,如果你的思维都是混乱的,组织出的语言肯定条理不清,那不会说话就显得再正常不过。

    01. 准备思想

    观念联系事实

    人类认知主要由3部分形成:

    (1)客观存在的事物;

    (2)事物在大脑中的反映;

    (3)我们为其创造的语言,借之我们才能与他人交流。

    观念必须和语言紧密切合,人们才能畅顺交流。语言要忠实表达出客观事物的本来面貌,从而使我们的沟通有坚实的事实基础

    在逻辑学中,陈述有其特定的含义,它是语言上的特定表达方式,只针对可以作出真假判断的命题。 词语被称为语言的基石,而逻辑的基石是命题。

    以下是一些能够带来有效沟通的基本原则:

    不要想当然地认为你的听众会领悟你没有直接表达的意思。问题越复杂,这个原则越重要。有时,我们想当然地认为听众和我们一样了解问题的背景信息,可以牢牢把握所要讨论的问题,但实际上,可能很多听众对这些信息根本一无所知。当我们拿不准的时候,最好能清楚地讲明背景信息;唠唠叨叨总比挂一漏万强。

    说完整的句子。

    不要将主观看法当做客观事实。如果我想让某个主观命题被大家接受,我就必须为它作论证。

    避免使用双重否定。不要说,“这里不是不欢迎她来”,应该直接说,“这里欢迎她来”。

    根据对象选择合适的语言。沟通的关键是理解。最忌讳两件事:一是对人讲话态度傲慢;二是故作高深,让人云里雾里

    避免使用模糊和多义的语言

    一个词语的指代物不明确,它就是模糊的。我们不知道这个词语到底指的是什么。看如下两个命题:“人们不喜欢那样的音乐”和“他们说他将不参加连任的竞选”。

    避免产生歧义的方法是,让你所运用的词语尽可能有针对性地反映出你的本意,以便读者或者听众不用费心去猜测你所说的到底是什么。通常,一个词语的使用越普遍,它的含义就越模糊。

    类似于“爱”、“民主”、“公平”、“善良”、“邪恶”这类词语,它们本身的含义就是不明确的。

    避免闪避式语言

    尽量直抒胸臆,降低听众对你所要表达的意思产生误解的可能性。但这并不是在建议你要口无遮拦,一个人应该可以将简练与优雅完美地结合起来。

    如果持续使用扭曲现实的语言,我们会逐渐相信自己编造出来的虚假世界。这就是语言的力量。

    真相

    真相有两种基本形态,一为本体真相,一为逻辑真相。

    其中,本体真相更为基础。所谓本体真相,指的是关乎存在的真相。某个事物被认定是本体真相,如果它确实是,则必然存在于某处。桌上有一盏灯,这是本体真相,因为它确实是在那里,而不是幻象。本体真相的对立面是虚假的幻象。

    逻辑真相:一个命题如果真实地反映了客观事物,那么它就为真。例如一个命题说,一艘船泊在码头上。如果这里确实有一艘船,确实有一个码头,而这艘船确实泊在码头上,那么这个命题就是真的。一个真命题的作用,就是以语言为媒介,将大脑中的观念(主观事实)与相应事物的真实状态(客观事实)联结起来。决定命题真假的依据是现实情况,而逻辑真相是建立在本体真相的基础之上的。

    让我们来看看谎言。其实撒谎是一个心理问题而非逻辑问题。当人们撒谎时,脑子里其实很清楚现实世界中真相是什么,而在表述时却有意地欺瞒篡改。

    02.逻辑学的基本原理

    在第二章中,谈到逻辑学的4个基本原理,即:同一律。事物只能是其本身。排中律:对于任何事物在一定条件下的判断都要有明确的“是”或“非”,不存在中间状态。充足理由律:任何事物都有其存在的充足理由。矛盾律:在同一时刻,某个事物不可能在同一方面既是这样又不是这样。

    学习后会发现,逻辑学的4个基本原理没有阐述出什么让人震惊的东西,因为基本原理是依据人类理性的不证自明的基本事实,经过人类长期反复实践的考验,不需要再加证明的基本命题。

    灰色地带及人为灰色地带

    灰色地带是指真相不能被清晰确认出来的情况。生活中充满了这种情况,我们不得不打起精神来面对它们。但是不要制造太多的灰色地带。有些人太过于关注生命中的灰色地带,以至于他们逐渐使自己相信生命中除了灰色地带就没有别的什么了。

    负面只有在正面已知的情况下才可以被确认为负面。

    万物终有其根源

    充足理由律告诉我们,事物的存在不是偶然的,它们都有其自身的根源。我们不尽知每个事物存在的理由,但我们知道它们的存在都有理由。

    对原因的探寻不要半途而废

    原因往往是一系列的。有时,我们不能发现问题的根源,仅仅是因为我们懒惰,没有充分研究;有时则是耐心不够在作怪。对于要做的事情,我们总想着用最快的、一劳永逸的办法来解决,殊不知,问题的根源还在原地嘲笑我们。

    区分原因

    到此为止,我们主要讨论的一直是动力因;如前文所述,就是它的活动可以决定某个事物存在与否或者改变其存在状态。除了动力因,还有目的因、质料因和形式因的存在。

    目的因,对于行动来说,就是行动的目的;对于客观事物来说,就是它的功用。质料因是组成事物的具体材料。形式因是决定一个事物是此非彼的特殊性质。

    最好的工具握在不合格的人手中,也不会出现最好的结果。请注意:一个合格的主要原因,即使配上一个劣质的工具,也可以有所成效;但是一个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即便配上一个最好的工具,也永远都达不到目的

    定义术语

    逻辑上定义术语的过程分为两步:第一步,将要定义的术语放入最相近的类别当中;第二步,确定其与同类中其他事物的不同特性。

    例如:如果我们要定义“移动电话”,第一步可以足够的简单,类别“通信器材”;然后,我们必须强调几个特殊的不同点,以此来区分世界上存在的其他通信器材。

    03.逻辑学的语言

    本章比较费劲(摘抄部分)

    建立一个论证

    每个论证都由两个基本要素组成——两个不同类型的命题:一个“前提”和一个“结论”。

    最有效的论证总是试着得出最简单明了的结论。

    从全称到特称

    从全称到特称的逻辑推理过程及其所蕴涵的必然性是非常简单的。如果我们知道某个结论是对整个类别成立的,那么它必然对这个类别中的任何部分都成立。

    从特称到全称

    从全称到特称的论证过程确保了结论的必然性,从特称到全称则不然。

    断言

    一个命题,是某种可真可假的论断的语言表达。从语法上看,每个命题都包括一个主项和一个谓项。主项,是我们所要言说的对象,而谓项,则是我们对此对象所说的一切。断言是将谓项附着于主项的观念联结过程。“莱瑞尔是经理助理”

    否定命题

    肯定命题在观念之间搭建桥梁,将不同的观念联结起来;否定命题则相反。全称性否定命题完全隔断观念之间的联结(“没有一个哲学家是永远正确的”);

    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如果肯定命题和否定命题都能同样清晰地说明同一个事物,最好是选择肯定结构的命题。

    比较

    人脑善于比较。事实上,没有比较,观念就不可能产生。正是通过比较这种精神活动,我们才能辨别事物的异同。

    当我们比较两个事物时就会发现它们或者完全相似,或者截然不同,或者部分相似。

    比较和论证

    当我们将论证置于比较中时,我们的目的是展示(也就是通过论证证明)我们所比较的两个事物实际上是相似的。

    A具有特性R、S、T、U、V、W、X和Y。

    B具有特性R、S、T、U、V、W、X和Y。

    A具有特性Z。 所以,B也具有特性Z。

    最后两章分别讲诉了一些非逻辑的原因和非逻辑的思维方式。

    总之,看了《简单的逻辑学》一书,收获还是挺大的,至少打破了我以前对逻辑学的恐惧,让我可以以一种平常心态去阅读它,理解它。整本书虽然才150多页,8万多字,但书虽薄,内容却很厚实,适合初学者阅读。

    那么逻辑到底是什么?简单的说,逻辑是一种专门用来揭示真相的工具。因为所有的逻辑推理,所有的论证,目的只有一个:找出某个事物的真相,因为真相是我们所有努力的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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