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一辈子走过许多地方的路,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形状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她一如既往,以这种形式向大家问安。
“哈哈,你是我的三三”
“咦,才不是嘞,是三三,也不是你的”
沐暮其实早就认出了她,什么“清清云兮”
还不是那个“死要面子活受罪”的温澜漪,已经7:59,星期五的“精神护理学”尽管无聊,她还是关闭了QQ,不再回复“清清云兮”。
“谵妄和痴呆的临床.……”上课不到五分钟,沐暮早已神游,完完全全沉浸在了自己的小九九。脑袋里陆续游走的各种美食“麻花,炒饼,饺子,大盘鸡,全家桶……”早已从她木讷的脸上暴露了-一个吃货的本性。除了偶尔同她搭讪并不深熟的一些人,恐怕大家都知道她究竟有多爱吃。如果哪天她起的很早,走的很急,一定是有一种美味被她盯上了 。
其实,沐暮本来并不知道“三三”是什么,自从她一时心血来潮创建了一个诗歌群,便觉得有点南辕北辙。原本是孤单,想要扩展交际圈,有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现在,群里尽是才高八斗的大神,这让她紧张,她再一次发觉自己井底之蛙的蠢象。不过,她从不是会认输放弃的。看到“清清云兮”那条“你是我的三三”后,立刻找了度娘,以一目十行的速度大致了解了三三,原来是沈从文笔下的另一个“翠翠”,是以她的妻子张兆和为原型写的,张兆和排行第三,小名就是三三,这才有了下面玩笑的回复。沐暮很喜欢沈从文的《边城》,也惋惜沈从文的爱恋,只是她向来不爱读书,虽然痴迷诗词,但是对小说这种字多的文字,她总很反感。如果不是温澜漪这个视书如命的呆子,现在的沐暮更是不济呢。
说到温澜漪,她可是个“香与韵两清洁”的姑娘呢,单看外表,便能轻易的看出她的刚直。打从娘胎出来,一直是一头短发,又黑又直,还那么硬,像极了这个人。戴着一副眼镜,好一副学问样,不过事实上她确有学问的,而且对书简直了。记得有一次,只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一眼,便斩钉截铁,把五十多本书收入囊中,真苦了与她同去的舍友,两人抱着没过鼻子的书走了几百米。沐暮和温澜漪关系很好,是交心的好友,在一起总能聊很久,而且每次都是一场辩论,不知怎么,总会有一个点被抓住,各执一词。也是这个好友,沐暮的群会热闹起来,不然,像沐暮这种内向的女孩子真是难以胜任群主的角色啊
二
终于下课了,沐暮打着哈欠以最快的速度收拾好东西,和每天一样,在三点一线上呆滞着。今天又是四节课,她早就想到今天的打饭之旅并不会一帆风顺,她最厌烦这样了。她性子柔和,不喜争抢,每次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她总是最痛苦的,买不到饭对于这样的吃货来讲,绝对是痛苦的。今天不出所料,果真人如旧的多,被别人推来推去,甚至洁白的鞋子像滚了层灰糠,自然这不稀奇了。但今天又同每个日子不同,沐暮是学文科的,她已经惯用了诡辩论,“我不是我,你也不是你”,她总是这样说。不知怎么,突然沐暮想到了五年前,那时她还在读高中,高中的食堂同现在相比也没什么区别,不止是打饭时的战争,连洗碗也是一场战争。几乎不会有人记得五年以前洗碗的瞬间,而沐暮却怎么都忘不掉
高中的沐暮身材很胖,上学很早的她是高中里年纪最小的一个,当然,人也很单纯,甚至无知,她不修边幅,任由身上的脂肪细胞变大变多,从不在意自己的外貌。当时她穿了一件粉色的长身羽绒服,上身还套了一个大红的校服,把身子裹成了一个糖葫芦,好不容易洗完碗的沐暮,莽撞的回退,脚踩到了身后的男生,还险些摔倒,那个男生敏捷的一转,避免了接下来的尴尬,男生若无其事的漱口走了,而沐暮的脸却和衣服变成了一个颜色。
“嘿,干嘛呢?还没买到饭”
“咋这么慢呢”
“我去,真磨叽”
室友一个接一个,撞醒了她。
“哦,那个,呵呵,你们先走好了”
“普天之下,最美的事莫过于爱和被爱,以及相对的付出”沐暮在本子上写下这句话,反复玩味着,眼里似乎有什么在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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