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提问:平仄平平仄平仄,七律这样开头对吗?
这个句子看上去是失替的,不过我们详细分析,就会知道其实这是个律句的变格而已。
变格习惯
因为用在七律开头,那么第一个字就是首句首字。首句首字我们是不需要考虑平仄的,随便它发什么音都没有问题,所以我们忽略它,试着向格律诗的四种基础格式靠近,那么就直接替代成“仄仄”就可以了。
所以这个句子的平仄就是“仄仄平平仄平仄”,因为第二字为仄声字,收尾为仄声字,那么如果要把这个句子用作七律开头的话,就只能是仄起仄收这种七律的基础格式。
而我们知道仄起仄收的七律格式首句的平仄为“仄仄平平平仄仄”,这和我们改过之后的平仄的差别就只在第五字和第六字平仄相反了。
其实这是一种大量存在于唐诗中的变格,特别是在试帖诗中出现得多,就是用“平平仄平仄”取代“平平平仄仄”使用,这种代替使用并不会影响句子的通顺,甚至还可能会增加语音变化的灵活性。古人也发现了这一点,就把这种现象统一认定是“平平平仄仄”的变格,而相对于七言来说,“仄仄平平平仄仄”就可以随时用“仄仄平平平仄平”来代替,同时还为这种特有现象取了个好听的名字,叫作“鲤鱼翻波”。
句内拗救
但是实际上我们是可以从拗救的角度来分析的。
五言中的“平平平仄仄”是平起仄收格式,对应七言则是“仄仄平平平仄仄”,仄起仄收格式。在这种格式中,如果出现“平平仄平仄”,七言出现“仄仄平平仄平仄”,比如孟浩然的《宿建德江》:“移舟泊烟渚”,这就出现了二、四位置同为平声,典型的“失替”,是为出律。而七绝如李商隐的《寄令狐郎中》:“休问梁园旧宾客”,也是这种典型:“平仄平平仄平仄”。二、四、六位置上平仄为“仄、平、平”,也不合平仄交替。
但是我们看到第三个字(七绝第五个字)原本是平声的,都换成了仄声,就是把相邻的两个字发音平仄变换了一下。
这实际上是在句内完成了拗救。
我们今天看到“平平仄平仄”、“仄仄平平仄平仄”这两种平仄格式的时候,知道是可“鲤鱼翻波”就行,不用视之为出律,更不需要额外去救。
有理论,有示例,而且唐诗中还大量存在这种现象,那么我们现在创作格律诗也可以使用这种变格。
所以,“平仄平平仄平仄”实际上就是“仄仄平平平仄仄”的变格,只要用字念起来不挤韵,用这个作为七律的第一句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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