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Heisenberg
欣赏美是一项绝大多数人都不具备的能力,而恰恰相反的是,每个人对自己的审美都又绝对的自信。
昨天群里大家都在热烈讨论唐爷设计工作中的色彩搭配问题,我插不进话有点遗憾,因为我确实一度有想插进去的冲动但还是控制住了。
最后是因为一个红包结束了战斗,我手贱点了那个“唐爷辛苦了”的红包,这下就遭了,我似乎进入了这样一种场景:十几个人正跟唐爷打斗得厉害,尘土飞扬,血光四射,浓稠的腥味儿···唐爷的同桌晓伟在一旁并没有出招但冒着冷汗,正捉急该如何解救唐爷,灵机一动便向空中抛了个耀眼的红包,大家果然都住手了,仰面瞄准着这个正在往下掉的红色方块儿,伸手、跳跃,xu~,忽然一只无影手自夕阳的方向横扫过来接住了它,顺着这个方向,十几双眼睛就这么盯着我了······争斗并没有结束,今天上午又迎来了第二波,线下的。
如何评价这种争论?
我来马一个后炮。
要我选,我本人喜欢黄色,明亮的那种,而唐爷提供的方案里面没有我喜欢的这种颜色,我想这重要吗?好像不重要,因为我喜欢啥毫无意义,这件事跟喜欢和感觉没关系,这是审美的问题,而审美是一种能力,一种专业能力,跟编程技术能力、跟法律分析能力性质一样。
设计是一项职业,一项非常专业的职业。
其实我个人尝试过并且现在也不时地关注过绘画艺术方面的东西,之前还买过相关的几本书,有两本是《小顾聊绘画》一和二,有两本是《如何看懂一幅画》上和下,前两本看完了,但吸引我的其实就是那些已故艺术家的八卦故事,后两本都没有看完,翻过几页。平时我也时不时打开一个艺术家社区叫Artand的APP,像浏览微博一样看一看上面艺术家们发布的作品,遇上感觉可以的并且便宜的话也会买。以上就是我跟视觉审美有关的经验,我没有学过画画,没有经常去看画展,没有设计方面的训练,到现在我只晓得颜色我喜欢黄色,明亮的那种。
之前还看过一位国内比较出名的设计师“子雄”的演讲视频,记得他说过提升审美的方式就是不停地看,多看,多看优秀的作品。我是比较认可的,拿音乐审美来说,我是有体验的,听的多,对比的多,个人的喜好才慢慢明确,才有一种确信,是有一个刻意练习的过程的,一首歌有很多部分,有很多器乐配合,不只有人声。所以要我说,目前市面流行的民谣,都是垃圾,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就特别确信。
再对比其他职业,不也是练得越多,经验越多,越值得信任?
唐爷和晓伟是我们的专业设计师,他们经过专业训练,多年职业经验,审美训练比我们任何人都多,我们去指点他们的工作时,靠的是个人喜好和感觉?虽然大家都是好心,是为了工作,为了产品更好,这没错,可是如果出现了这样的分歧,信谁?不应该是由专业的人拍板儿?如果投票可以解决,为啥每个人要发表各种意见?竞选的人才有资格发表意见,而不是投票的人。
另外,我认为投票其实是一件非常不科学的处理问题的方式,万不得已的时候也不要用它;我建议,为他人工作提意见的时候,带着充足的理由和依据,这是起码的尊重。
最后,在锤子科技的第一代手机 Smartisan T1 获得 IF 金奖后,宣传中有这样一句话令人印象深刻,“对于美的分歧,只存在于非专业人士中”。
网友评论
1、关于专业。设计、设计或者律师都是挺专业的岗位。专业的事情专业的人来做、来拍板理所应当。
但继续深入讨论的就是“专业”两个字无法自己评价自己。我们做的一切,最后还是买单的人说了算,他们的感觉才是专业的标准。就像真正专业的学术派律师客户并不一定觉得他专业一样。
2、采集建议和处理建议。专业的人把自己的工作抛给团队其他不专业的看,是为了收集更多信息。越多的信息越助于准确的判断。所以大家提意见和建议本身是每有问题的,也不应该奢求提意见的人去以“专业”的角度谈他本就不专业的事。当意见到了专业人士这里,应该做的是鉴别再响应。没有鉴别地照单收,然后出N个版本让不专业的挑,是某种程度的责任承担转移。有鉴别没响应的话,那么来自其他人的意见信息源就断了。专业的人也可能在专业领域犯错,侧边矫正断了,综合风险自然就大了。
所以关键还就是在收集到意见后如何处理、反馈和最终拍板上。
3、最后和这事无关,聊聊审美本身。色彩或者说审美是门感知科学。感知则无客观标准。你可以觉得锤子好看,我也可以觉得好丑。审美差别而已,没有客观高下之分。常说的审美水平高低其实隐含了一层标准:所占立场(或者社交圈、用户群、年龄段等)群体的多数人直觉的审美倾向。以此标准才谈审美高低。毕竟我现在打死都不再觉得初中时候的杀马特大头贴好有品味……
虽看上去不那么文艺而美好,可残酷的事实是,埋单的人确实有更多话语权、在所处岗位的人确实有更多话语权、客户群体确实更有话语权。我们要做的其实是:1、充分表达“非专业”意见供相关方参考;2、尽可能避免事情之外的东西干扰专业人士决策;3、专业人士真正承担起职责,做出专业的成果,让尽埋单用户更满意。同时还的记得商业本身不会给我们去机会去教客户“做人”。4、最重要的是专业不专业是不是本就可以不讨论,“是不是该让用户满意”、“如何让用户更满意”、“怎么样减小让用户可能的不满意”等这些以“用户”为中心的原则更应该被确立呢?商业机构更应该取得的是“自我价值”还是“社会价值”?又或者两者其实根本就并不冲突。我相信一定是有专业人士能够接受,埋单用户也能接受的方案的。
1.关于专业是否能自己评价自己的问题。这个问题我认为不应当由非专业者来评价专业者,即便是客户,我所说的是理想状态,是应该得样子,而不是现实。确实现实就是客户、买单的人在评价,其实老板儿也是买单的人,因为他在付工资,他有权利取舍。说到这里顺便提一下我不喜欢知乎的根本原因就是,那些获赞多的回答多半都不是好的回答,为什么呢,因为点赞的人绝大部分是非专业人,他们对所提问题不懂才来看回答,他们只是“觉得”好,他们点一个赞的效果跟一个专家点的赞一样,这其实不公平,另外,人都是可以讨好的,而这就有很多跟专业不相关的花招了,比如,答案写长一点儿,再配点儿图。那我所说的理想状态怎么办?我认为,这些是专业人士需要努力的,这是他们的职责,为自己的作品负责,也只有他们努力坚持,努力拿出好的作品奉献给这个世界,将来才会越来越美好,特别是设计师们,这也是安·兰德的《源泉》中的建筑师霍华德·洛克正在做的。
2.关于采集建议和处理建议的观点我完全赞同。
3.关于审美。审美没有具体的客观标准这没有问题,但标准是什么呢?肯定不是以大多数人的喜好来判断的,这样的话设计师、艺术家就失去存在的意义了。我们正在经历这样一个审美水平变由低变高的时代,就是因为越来越多人走出去,接触到了很多美的、好的,不一样的新东西,或许他们说不清哪里好,但就是觉得好,以至于倒逼国内的产品提供者们重视起设计来,除了考虑质量还考虑好不好看好不好用的问题,这是迎合消费者?很多商家是,但有一些不并不是,其中有一些就是在真的追求美,重视设计,在追求创造一些即使是那些能创造出让国人觉得美的产品的外国人也欣赏、佩服的东西,就像锤子科技更在干的事情,一个成功案例就是 Smartisan T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