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壁鸠鲁[1]的第一个门徒门采多罗斯就曾在他的著作里为他的一个篇章冠以这样的题目:“我们幸福的原因存在于我们的自身之内,而不是自身之外。”确实,对于一个人的幸福,甚至对于他的整个生存的方式,最主要的明显的就是这个人自身的内在素质,它直接决定了这个人是否能够得到内心的幸福,因为人的内心快乐抑或内心痛苦首先就是人的感情、意欲和思想的产物。而人自身之外的所有事物,对于人的幸福都只是间接地发挥影响。因此,同一样外在的事物和同一样的境遇,对于我们每一个人的影响都不尽相同;处在同一样的环境的每一个人,都生活在不同的世界中。因为与一个人直接相关的是这一个人对事物的看法、他的感情以及他的意欲活动。外在事物只有在刺激起他的上述东西时才能发挥作用。每个人到底生活于何样的世界,首先取决于这个人对这个世界的理解。<
这是《人生的智慧》的第一章开篇的一段话,已有让我豁然开朗。在此之时我正处在一段亲密关系的泥潭中,进退两难,身心俱疲。我愿意去付出,但是我清楚的知道付出并非毫无所求,正如上面这段话里说的,我的付出源于我自己的意欲,我的某些需求希望在这段关系中达成。然而,这并不是一场商务谈判,大家要开诚布公,提出需求,开出价码。我感受到痛苦,我越努力就会越失望,不努力就得到的更少。
我将自己的幸福完全依赖于对方对我付出的反馈上,反馈的迅速且正向,我就开心快乐;反馈迟滞且敷衍,我就抑郁焦虑;一喜一忧全操之他人之手。如此随机且随意,绝不是幸福该有的属性。在我看来它即使不完全可控,也应该是相对可控的,我们自身能够起决定性作用的。
很多人会认为幸福来源于伴侣、朋友、家人等亲密关系给你的反馈,但是这些关系又何尝没让我们品尝到刻骨铭心的痛苦呢。况且,越来越长大的我们,不难发现建立起牢固的亲密关系又是何等的困难,爱而不得、人生过客才是常态。
所以,文中观点:幸福最终是自己给予自己的,他产生与我们自己的内心,而非依靠外物。引导了我的思考,打开了我进一步思考的障碍。在这段话中,我还读出了斯多葛主义的味道。想要获得幸福和自由,就必须明白,一些事情我们能够控制,另一些则不能。正视这个基本原则,并学会区分什么你能够控制,什么不能控制。对能够控制的事努力做到最好,获得你想要的结果;对于不能控制的事情,再花时间与精力也于事无补,徒增烦恼。
我的付出是我可以控制的,但是对方的回馈是我不能控制的。一般看来,我多付出,你多回馈,情理之中。可是这不是人情的你来我往,又有谁知你的付出可曾正对胃口还是拍了马腿,你的付出让别人感受到真心诚意温暖还是无福消受的压力。所以,对方会怎么反馈,甚至反不反馈都不是定数。
对方我们无法干预,随他去吧,但是,我们自己的付出可以大做文章。异性关系的建立,是源自相互吸引,双方都处在一个平等的位置。而非弄成一个欠债还钱式的,用你泛滥的付出,让对方觉得欠你,被你绑架在身边。这样的关系注定也不会长久,不得善终。所以,与其一味的瞎付出,还不如丰富自己的内心,武装自己的大脑来提升吸引力,虽然可能临时抱佛脚,不能快速见效,起码也能让自己转移一下注意力,恢复一下方寸。
结合其另一观点:事件本身并不会让我们产生痛苦,导致我们痛苦的事我们对待事件的看法。我们接受外界的信息反馈,然后经由我们的大脑和内心做出处理,然后在输出快乐亦或是痛苦。所以,还是内心是绝顶你是否能够幸福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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