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广东女子,嫁了一个外省男子。因为感情纠纷,那男子竟然把女子父母给杀了,还放火烧屋,只见浓烟滚滚。
这是最近发生的事情,太惨绝人寰了。在古代,在世俗人眼中,杀人放火是最大的罪了。有人常常说,我又没有杀人放火,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在一些人眼里,不杀人放火,就不是重罪,至少罪不至死。当然,那是一些人的想法,但不全对。
在广东,有女不外嫁的风俗,或者说习俗,至少是一个不成文的习惯了。一听说女儿要外嫁,广东父母是不同意的。但即使父母反对,也挡不住一些女人前赴后继的。
可以说,从来父母都是反对远嫁的,因为远嫁,万一受了委屈,父母也照顾不到,娘家人也帮忙不到。有很多时候,夫妻有了矛盾,没有他人劝说,没有亲人化解,矛盾常常会激化,从而一发不可收拾。
在古代,一旦远嫁,或许就再没有相见的机会,即使在交通发达的今天,远嫁也不方便来往,父母思念女儿的心得不到慰籍。
有人说,远嫁赌输的是绝大多数,但即使有无数活生生的例子,很多禁不住还是有很多女人奋不顾身,如飞蛾扑火。为什么会这样呢?
有人说,有些地方的男人,还没有得到之前,就能够低声下气,甜言蜜语,可以无下限地献殷勤,但一得到了,就露出了本性,各种压制,各种伤害。
有人说,官本位越是严重的地方的人,越是心狠手辣。是不是这样子的啊?为什么会这样呢?想了一下,可能人性被压得越严重,就越是扭曲,就越是没人性。没有人性了,自然就心狠手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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